翰墨千秋 发表于 2014-4-19 10:38:52

“地书”不是“中国式杂耍”——王冬龄美国展演“地书”刍议

“地书”不是“中国式杂耍”——王冬龄美国展演“地书”刍议



    艺术无国界,批评也无国界,大腕也好,新星也罢,登场国外,弘扬国粹,其不足之处当可品评一番,以利于艺术家改进提高。


  继作曲家谭盾之后,书法家王冬龄于2014年1月11日亮相纽约大都会博物馆,一气呵成书写了巨幅“地书”狂草“道法自然”,国际友人予以很高的礼遇。然而,与谭盾获得一致褒奖不同,国内舆论对此痛斥曰:以老北京天桥下的“中国式杂耍”迎合欧美人的猎奇心理,哗众取宠,丢人现眼……


  笔者闻之,惊诧不已,王冬龄怎能被这般讥讽?


  首先在书写内容的选择上,其所书“道法自然”出自《道德经》,既代表传统文化的精粹,又代表书法的最高境界,给老外们看,最好不过。


     王冬龄的狂草圆熟神速﹑酣畅老辣而不乏现代感。此幅“道法自然”,有幸观赏者无一不鼓掌叫好,而讥讽者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胡乱斥为“中国式杂耍”,岂不怪哉!


  那么,讥评者只是看到了“地书”书写方式的“不雅”。何为“地书”?一种练字方法,用海绵制成笔蘸上水,多在广场公园地上练,大可逾丈,小则盈尺,大众称之为“地书”。全国各地广场常见“地书”展示,笔者所在的泉城广场夜场就很显著,一手握笔,一手提水桶,一人或数人书写,观者众多。既方便又环保,同时集锻炼身体和陶冶情操于一身,还能推动书艺的普及和提高。可见,“地书”是通俗的、大众的、有价值的、有意义的书写活动,本身并不低俗,不可以“杂耍”视之。而王冬龄的“地书”与这种大众“地书”有区别:以如椽大笔濡墨,以宣纸为载体,以地面为桌案。每字大约2米见方,章法一字排开,馆内大概找不到这么大的案子,只好“就地取材”了,这难道是“中国式杂耍”吗?否!唐朝以前,古人书写方式是席地而坐的,因为当时没发明桌案。在晋代“曲水流觞,列坐其次”的兰亭雅集中即是席地作书,你能说这是“杂耍”吗?此外,随着现代中日书法交流的加深,日本书坛高手来中国切磋书艺,挥洒擘窠大字时也常常采用“地书”的方式。由此观之,“中国式杂耍”之说实为无稽之谈。


  总而言之,“地书”与通常案上作书一样都能登大雅之堂,二者没有高低雅俗之分,只有方式不同,关键是看书写效果。两种书写方式,机会和功夫,才能与创意,一样也不可少。王冬龄这次美国纽约行展演“地书”,是一次将中国书法文化与当代水墨相结合,走向世界的有益尝试。


《书法报》2014年4月2日第13期“言论版”泉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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