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方 发表于 2009-3-8 23:21:07

有感于“谢”“榭”不分的书法家及其它

有感于“谢”“榭”不分的书法家及其它


田方


       近日上网,见有上海书法界的顾先生,因愤于某书家刊于上海书协通讯的九幅作品错字、白字等谬误多多,而有损于沪上书法界名誉,撰文批评作者缺少文化、推荐名人不负责任。读后扼腕叹息:这书法圈奇且怪了,如此下去,怎一个“了”字了得?

       举办书法展览,无论是个人或团体,本是一件好事:介绍作者的学习成果,展示作者的艺术风貌,同时也给观赏者于精神享受。但是,当观众面对错漏百出的作品时,无异于在准备享受精神快餐时突然发现盘中有几只苍蝇。那种无奈,郁闷甚至气忿是难以言表的。如果出于一时大意疏漏,观众虽尚可容之,但作者也应该出于对观众的尊重,对错误进行补正。但是,如果按顾先生所指“鸡”“难”不分、“谢”“榭”不辨等等,就恐怕不是一时疏漏那么简单了。作者文化水平的低下又急于表现自己的蛮勇足于令读者瞠目结舌!这样的作品堂而皇之地入展厅、上刊物,那真是剥光了作者光鲜的斯文外衣。书法本属文化人的创作艺术。但是,在物欲横流、不择手段追名逐利的时风下,有多少人愿意在文化素养方面累月经年地去修炼?只要会投机、有关系、善包装,大观园的刘姥姥照样可以成名成家。这也是时下假书家、假名家、假大师越来越多的原因。

       令人不安的是:名重沪上的某书家对此竟浑然不察,撰文以颂诗般的溢美之辞推荐作者。没有人会怀疑某名家的文化修养,连如指谬误都看不出来。最大的可能是:银子收了,在已写好的荐文后稀里糊涂签个名,其它的管它呢。笔者听朋友说过一个听后堵心的事:某“书家”通过七拐八弯的关系,找到了京城某大师级人物,奉上重礼,求到了准备日后出版作品集的题签。这年头就是这样: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你礼重到足以让人心动,报刊可以为你冠以“精英”“名家”的名号标题刊载作品;名家可以为你作序题签、可以躬身出席作品展览开幕式为你鼓掌喝彩!这样,你因此可以高调借名人之名炫耀自己,名利双收,得到比先前付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回报。不幸的是书法圈多了一个假书家、假名家。你用重金糊弄了名人、名人以不负责任糊弄了读者或观众。顾先生披露的刊载在《上海书协通讯》的作品,就是一个例证。

       文化不高当然可以学书法,可以通过自己的勤奋进取提高文化、书艺水平,进而当一名名副其实的书法家。但不可以急功近利、投机取巧骗取书家名号。名家、大师当然也可以为他人作序题签,但要坚持客观公正,对人对己负责任,不可以为敛财而冲破良知与道德底线。(2009.3.4)

森豪正室 发表于 2009-3-8 23:26:44

乡间高低路 发表于 2009-3-9 08:43:07

这样的事多着哩

巧工司马 发表于 2009-3-9 10:32:05

这种事情多啦。当做笑料吧。甭替他害羞。

渐悟斋 发表于 2009-3-9 11:17:21

杨卫列 发表于 2009-3-9 14:28:03

本欲塑造形象,岂知自毁形象!

汲古斋主人 发表于 2009-3-9 14:53:29

这篇文章我看过,主要作者是用篆书书协,可能为了美感做了一点笔画的改动所以造成这个事情。
我很赞同楼主的意见,但我也笑不出,换了我可能比他还要笑话百出,原因可能我1:是不懂,2:是不严谨,3:懒懒,没有查阅资料书。
书法家不是通才,现在的书法家不是老一辈了,现在通才成恐龙了,基本上灭绝了,做自己熟悉的事最好,这是我看了楼主的文章最大的感受。
谢谢楼主的精彩。

杨卫列 发表于 2009-3-9 15:06:19

篆书我也不懂,但有些错误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比如,“鼎钟”的“钟”误为“钟情”的“钟”;比如,抄书抄错了,抄漏了!

冷砚 发表于 2009-3-9 19:38:15


是啊
书画家不是通才
我们不能苛责
但要尽可能避免常识性错误

作为书画家的吹鼓手
鼓吹时要着些边际
否则
就会贻笑大方了

当代书法论坛 发表于 2012-12-6 08: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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