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德锋 发表于 2010-10-22 10:52:37

市场经济社会背景下的中国书法(二)

市场经济社会背景下的中国书法(二)



——中国书法的“营销时代”



傅德锋







(接上)“造星运动”——书法“营销时代”的“大跃进”现象(特征之四)。当代书法界有一个最大的特色,就是如火如荼的“造星运动”,一个个刚会使用毛笔不几年的年轻人,在某种书坛潜规则的综合运作下,很快就会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爱好者“脱颖而出”,成为“书坛新秀”,又过数年即迅速成为“实力派青年书法家”,在异常响亮的名声之下,却难以有真实意义上的创作成果与之对应,这也可称之为是展览文化时代的一大“奇观”。紧锣密鼓的书法展览一届紧跟一届,年轻的书法人裹夹在这种书法“造星运动”的时代漩涡中欲罢不能。但一批又一批的“书法之星”的出现,是否就意味着当代书法创作真的进入到了空前繁荣的特殊历史时段了呢?其实非也!因为当代书法创作事实上并未在量的积累的基础上真正达到质的飞跃。一次省级书展,差不多就会产生数十位省级书协会员,而一次国家级书法届展则会随之出现上千位中国书协会员,这就是展览的特殊效应。在这种情况下,当代书法似乎进入了曾经的那种“大跃进”时代,广大书法人在展览的强烈刺激和推动下,产生了一种极度亢奋的心理状态,片面追求自己在书法运动当中产生的结果,而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自身的文化修为,“应试”性质的技术“愈来愈精湛”,可惜的是,艺术创作的本质精神却越来越远离我们了。高雅的“精英文化”实质上早已转化为一种极为通俗的娱乐式的“快餐文化”,作为对书法的一种社会性普及,这无疑也是有值得肯定的一面的。但我们需要思考的是,“会员”就等于书法家吗?或者说书法家就等于“会员”吗?也许目前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会员就是书法家,而书法家就是会员,因为权威展览是由国家和省级书法家协会主办的,是一种代表官方性质的艺术行为,而社会对“会员证”的普遍认可,似乎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但我们通过对会员们的文化考察可以得知,他们中的大多数实际上离一个真正的书法家的距离还是相当遥远的。有人认为,在当代社会,我们评价一个书法家,不能拿古代意义上的书法家的标准来进行衡量,理由是,当代社会教育体制的特殊建构决定了当代人特殊的知识结构,当代人不可能再像我们的古人那样只在传统的“四书五经”、“唐宋诗词”和古文当中去皓首穷经,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让年轻的“书法家”们“一心只读圣贤书”是不合时宜的。这种观点乍一听似乎不无道理,但仔细推敲起来,却存在很多谬误。为什么呢?





因为,中国书法毕竟是一门非常独特的传统艺术,它从产生到现在,一直都是与汉字的书写、文字的演变、古代文学、传统哲学思想紧密相连的,它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你要学好它,你就必须深入到与它相关的这一系列知识当中去进行综合性的修炼,此外,别无他途。我们很难想象,一个毫无传统诗文修养和对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不闻不问的人能够搞好中国书法。而要达到一个“国家级书协会员”却是比较容易的,你只要能写好几首甚至一首唐宋诗词,有一幅作品在国展上入展就可以了,以往甚至有人将同一件作品进行多次克隆复制,就能在不同的展览上轮番入展甚至获奖,这与其说是在搞书法创作,不如说是在进行“标准件”式的产品生产。





正是因为中国书法实用功能的日渐消退,传统的文人士大夫的“余事”转化为一门专业,而专业性的书法训练就不能无视传统文化的特有支撑。因此,如果你只是将书法当作一种生活消遣(抑或娱乐),只满足于现代意义上的一个“星”的层次,显然也是无可厚非的,对中国书法的宣传与普及也显然是有利的。但如果作为一种崇高的艺术追求,希望自己成为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家,我觉得恐怕还需要从根本上做起。也就是说,传统的训练方式和传统的知识积累万不可随意抛弃。你的观念再怎么现代,但你的艺术触角必须深入到深厚的传统文化当中去,否则,你就不可能在书法领域取得什么实质性的成就。书法界一直认为,当代是一个“大师缺席”的时代,这绝不是一句“危言耸听”的泛泛之语,因为展览文化给我们带来的更多的似乎还是不无浮躁的“功利思想”,随着沙孟海、启功等大师级书家的相继谢世,书坛虽然“星汉灿烂”,但没有大师的“映照”,依然显得有些微弱而黯淡。因此,当代书法现状,前景依然不容乐观。





雅集、笔会——书法“营销时代”的又一交流方式与“创收策略”(特征之五)。说到“雅集”,我们马上就会想到东晋时期的那一场由王羲之、谢安等四十二人共同举行的百代传颂的“兰亭集会”,那种诗书辉映的风雅场景至今令书界学人艳羡不已。中国书法家协会效仿那次雅集,也在绍兴兰亭举行了一次由四十二位书法家参加的“兰亭雅集”,并煞有介事地评选出当代的“兰亭七子”,此举被有关评论认为是当代人借书法的名义搞的一次“古代时装秀”。这种活动本身究竟有多大意义姑且无论,但它至少可以说明一点,即当代名目繁多的“雅集”、“笔会”已经成为书法人的一种极其重要的活动方式,人们对古人的那种艺术生活方式的向往,无疑标识着在市场经济社会背景下,书法人多么想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高效率、快节奏的生存模式当中挣脱出来,让自己的身心借助书法稍稍求得一些缓解。事实上,这种“雅集”活动不仅能够使书法家们在百忙之中快快乐乐地过一把“林泉生活”的瘾,还可以借此扬名,进而获取更大的经济收益。平心而论,此类雅集活动作为当代社会借鉴古人的一种艺术交流方式,就此形式本身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也没有必要说三道四,要进行艺术交流,适当的雅集、笔会是很有必要的,古人尚且如此,难道现代人反而要深居简出、闭门造车吗?但问题的关键是,雅集的实质内容究竟如何?前人之雅集,觥筹交错,吟诗作赋,挥毫泼墨,佳作连连,精彩迭出,风雅异常。如果时人只是或者念几句唐诗宋词,或者借酒胡诌几句顺口溜式的歪诗,既无平仄音律,又无文采意境,然后大笔一挥,一副副东倒西歪不堪入目的涂鸦之作就这样诞生了,名曰“雅集”,却毫无风雅可言,岂不是大煞风景?!如果参加雅集者,根本不具备起码的文化修养,从而使得雅集活动流为庸俗的“酒肉聚会”,那这样的“聚会”还能称之为“雅集”吗?现在非常流行一种现象,要么是文化单位组织一帮会用毛笔写字的人,或者是几个人自发组合到一起,像赶场子式的走工厂窜农村,名为“送文化”,实则像化缘。除了少数活动搞得比较有文化品位之外,更多的活动反倒是“书法家们”自降身价,以拙劣的表演换取群众廉价的喝彩声和某些“东家”不无“施舍”性质的所谓“出场费”,令人嗟叹不已!如果“雅集”变作闹剧,笔会成为“酒会”,还会值得我们关注么?





各种培训班、冲刺班——书法组织与成功人士抛给后来者的兴奋剂和“救命稻草”(特征之六)。既然书法展览如此盛行,会员证书如此热门,那么各种名目的“培训班”、“冲刺班”就一定不会冷场了。中国书法家协会的书法培训招生细则当中写道,凡两次参加“教学成果汇报展”并获二等奖以上奖次者,将按中书协的章程规定吸收为中国书协会员。而众多的展前“集训班”、“冲刺班”,举办者和授课者多为大展评委和“国展获奖专业户”,他们有一个最能吸引书法人眼球的承诺就是可以直接教给你竞争国展的“秘诀”。从某种意义而言,你不参加这样的“班”,就意味着你的作品很难进入国展,而一旦参加这些班,就有机会将你的作品打入展览,至少也会加大入展的保险系数。我倒不认为凡参加这种班的人个个都会成为书法高手,因为书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名家的指点也只是一个方面。但不可否认,在同等水平的前提下,谁能够得到名家的指点,谁就有可能在创作上领先一步。换句话说,就是在展览竞争当中,似乎有一条不是秘密的秘密,那就是,在水平同等的前提下,哪个作者和评委率先建立了很好的师生关系,那么他就有可能在展览评选中占有一定的优势。因为在同等水平下,任何一个评委都有可能首先提出自己的门人弟子的作品入展,而且在基本保证入展作品质量的前提下,他就是提了自己的门人弟子,你也不能说他“违规”,换了任何人自己去当评委,恐怕也很难跳出这种“怪圈”,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私心本来就是人的一种本能反应,何况评委还可以借此进一步扩大自己的社会影响,自己的门人弟子都能在权威展览上入选获奖、摘金夺银,一个个成为“国家级”书协会员,那岂不是无上光荣的事情?如此一来,他们举办的那些“班”岂不是更加生意兴隆、门庭若市吗?君不见,当下很多由评委主讲的“培训班”不都是一届比一届“红火”吗?如此长盛不衰,正说明现今的“培训班”、“冲刺班”不啻是书法组织与成功人士抛给书法爱好者的“兴奋剂”和“救命稻草”。还有人不无揶揄地将是否参加这些班称之为是否交了入展入会的“投名状”,仔细想起来,恐怕并非空穴来风。





结论。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市场经济社会背景下的中国书法,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演化为一种将“娱乐性”和“商业性”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谋名取利之道,尽管我们不能完全否定它的“时代文化属性”,但毕竟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书法作为民族优秀传统艺术的本质精神。也许换一种思维来看待,进入当代转型时期的中国书法,其“娱乐性”和“商业性”的日益凸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我们似乎还不能片面地说是协会和展览把中国书法变成了怎样怎样、什么什么,因为协会和展览也确实起到了某种不可替代的作用。至少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宣传普及书法方面是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的,从书法纸媒的长盛不衰和书法网络的迅速崛起,我们不得不承认,这其实基本都可以归功于书法协会和书法展览。试想,如果没有这些书法组织和书法活动,也就不会发生这么多的有关书法的故事,媒体也就没什么话题可说了。很显然,没有了书法,地球照样会正常运转,但不正常的是,我们的祖先创造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足以能够代表我们这个民族的神圣的书法艺术,流传到今天,在我们的手中突然衰落了,那我们还有什么“先进性”和“优越性”可言?既然中国书法能够在书法协会和书法展览的引导推动下在当代中国广为普及,我们就应当有责任使它继续保持其特有的文化精神和艺术品位。因为,无论时代再怎么变化,观念再如何更新,中国书法的崇高精神绝不能在我们这一代从根本上沦为金钱的奴役。书法人追求财艺俱佳在时下社会无可厚非,但更应当讲求德才兼备,因为这是人类社会从事任何事业的一条永恒不变的根本法则。所以说,不要光顾着去装满自己的钱袋,更应当去武装自己的脑袋,欲壑难填而知足常乐,别为了书法,到头来还是怎一个“累”字了得!(本文原连载于《羲之书画报》《中国书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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