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德锋 发表于 2010-10-22 10:53:35

市场经济社会背景下的中国书法(一)

市场经济社会背景下的中国书法(一)



——中国书法的“营销时代”



傅德锋





中国书法作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演变是与汉字的发展演变同步的。“仓颉造字探书源”、“商贞卜辞刻甲骨”、“李斯同文造秦篆”、“秦邈系狱创隶书”、“羲之变法开风气”,凡此种种,都真实地记录了汉字与书法的历史推进过程。与其说“书法是中国文化的核心的核心”,毋宁说汉字与书法是世世代代炎黄子孙自然生活状态的一种真实而艺术的反映。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历史,就是凭借汉字与书法进行承载,并累计而成了汗牛充栋的珍贵历史文献,当中弥漫着整个华夏民族的群体性格,也就是文化精神,在支撑着我们生生不息,勇往直前。





汉字之所以上升为书法艺术,除了汉字本身具有的独特的点画结构和艺术魅力之外,特殊的书写工具——柔软的毛笔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古人所讲的“惟笔软则奇怪生焉”,指的就是这个道理。这个“奇怪”不是别的意思,而是指笔墨线条的“神出鬼没,千变万化”。因此,传统意义上的中国书法必须是由毛笔来完成的,学习书法的第一要务必然是认识汉字和学会使用毛笔。自进入现代社会以来,书写工具在现代科技的推进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先是由硬笔取代了毛笔,然后是由电脑逐渐取代了硬笔,中国人传统的书写工具——一管毛锥,也就从人们的日常书写当中无奈而又自然地退出了。中国书法的社会基础也就由此产生了极大的动摇,著名学者余秋雨先生还由此不无忧虑地写下了他的那篇使人们众说纷纭的大作——《笔墨祭》。





当然,以历史的辩证眼光来看,只要汉字不会退出历史舞台,书法也决然不会退出,余秋雨《笔墨祭》所反映的某种忧虑虽不无道理,但不可能所有的中国人都统统放弃对书法的钟爱,因为书法早已渗透到了很大一部分中国人的血液之中,难以分离,书法依然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真实地存在着。





但不可否认的是书写工具的改变和社会格局的变化,中国书法在现当代经历了一条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戏剧性的转化过程。书法的社会担当和人们对待书法的心态以及从事书法的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作为中国人传统的修身养心之道的中国书法在上世纪80年代之后似乎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营销时代”。书法爱好者、书法家、书法理论批评家、书法媒体、书法协会、书法展览、书画出版、画店画廊、书画鉴定家、拍卖会等等共同构成了这个“营销时代”的参与群体。书法在现当代,随着政治经济体制的改变而自然而然地改变着。特殊的历史给特定时期的中国书法打上了相应的时代烙印,当代书法从复苏到掀起热潮,从自然而然的个人文化修为到刻意的谋取名利的工具,究竟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历史的倒退?越来越多的“准书家”(即各级书协会员)和真正的书法大师的渐次缺席,传递给我们的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文化信息?各种书法“主义”、“流派”的轮番登场,是否真的意味着中国书法在当代如某些“权威”所讲的“超越了清代、超越了明代”、甚至“超越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这一系列问题的确令人深思。





笔者之所以认为中国书法在当代进入了一个特殊的“营销时代”,乃是因为,当代书坛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强烈冲击下,中国人从事书法的根本动机已不能仅仅以单纯的“继承、弘扬”这些口号性的漂亮词语来进行概括。当代的中国人似乎已将书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生意”来经营了。只不过任何人都不愿意说破这一层意思,如果有谁说某某爱好者或某某书法家不过是一个投机书法的“生意人”,肯定谁都不乐意,仿佛受了极大的委屈或侮辱,因为他是在“继承优秀传统,弘扬民族文化”啊!笔者无意否定这种“继承与弘扬”的客观存在,我所思考的是,在这种“客观存在”的背后究竟潜藏着当代人什么样的社会心理?当代那些书坛的权威们、各种“主义和流派”的“掌门人”,他们所作的一切,到底有什么样的历史文化意义?我觉得认真刨析这些,将会非常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当代书法的社会意义。下面,笔者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论述:





书法协会和书法展览——书法进入“营销时代”的特征之一。在“以粮为纲”的计划经济年代,书法在社会生活当中一直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东西,以至于书法家们连一个“合法”的社会身份都难以获得。作家、音乐家、画家、舞蹈家、武术家、科学家、曲艺家等等,早已登堂入室,身重名显,而书法家只不过是“会写写毛笔字”的“老古董”而已,只是跑堂客窜的陪衬。书法作品也只能在美术作品展览当中“羞涩”地显露一下头角。1977年,上海出了一本《书法》杂志,人们似乎从中看到了未来发展的希望,其实从中国书法在当代的命运来说,也是一次历史性的转机。之后,《书法》杂志搞了一次史无前例的全国性书法比赛,一些人由此脱颖而出,成为当代中国第一批通过书法展览一举成名的书法名家,像韩天衡、李刚田、石开等即是。再后来,就成立了中国书法家协会,从此,书法人有了官方认可的“家”,有了一种很强的归属感。中国书协的第一届全国书展在辽宁举办,展览采取了特邀的方式,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然而,由于当时的书坛尚处于复苏的初始阶段,前几届国展,在征稿方面,要么是特邀,要么是仅限于中国书协会员,在组织形式上颇有些计划经济的味道。我们现在回过头去再去审视一下前几届国展的作品集,就会有一种很明显的感受,那就是当时的那些入选获奖作品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都还显得很不成熟,很多作品和人们后来所批评的“老干部体”如出一辙。因此,展览当时的那种“轰动性”更多地是由全国性展览这个事件本身产生的。当然,不可否认其中也有一些较具艺术水准的精品力作,大多出自于那些真正研究书法篆刻多年且观念意识超前的作者之手。由此可见,从某种特殊的角度而言,带有明显“计划经济”印痕的前几届国展,一方面,使得许多“计划外”的书法人深深感到全国大展的“遥不可及”,从而让那些“计划内”的幸运的入选者们大有“山登绝顶我为峰”的无比优越与豪迈之感;一方面也使得全国书展实质上并不能真正完全代表全国书法的最高水准,同时也让更多的“计划外”的书法人失去了充分展示自我才华和检阅自身书法水准的历史机遇。作为具有比赛性质的全国书展,这种“计划经济”式的运作方式,实际上使得展览(比赛)失去了应有的“公平竞争性”,从而给早期的国展打上了深深的时代烙印。





有心者会发现,很多在前几届国展上的入选者,如今都早已销声匿迹难以再现踪影了,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自从国展采取自由征稿和中青展举办以来,展览才真正进入了“市场经济”时代,竞争异常激烈,新人不断涌现,那些墨守成规者在新形势下的展览竞争中便不再占有以往的优势。由此可见,真正的书法热的兴起,应该是从全国展采取自由征稿开始的。





此后,书法协会和书法展览便如同“火山爆发”,迅速膨胀,扩张蔓延,成为了市场经济背景下出现在文化界的一大奇观。各种形式的书法协会和不同档次的书法展览如同雨后春笋,竞先破土而出,书法人为参展入会犹如赶庙会一般,摩肩接踵,乐此不疲。这种现象,客观上有助于建立中国书法的群众基础,形成一定的社会书法氛围。带有一定官方性质的中国书协会员遍布全国,中国书协的分支机构延伸到全国各省市,而省、地级书协会员更是多如牛毛,难以数计。中国书法似乎进入了一个“繁荣发展”的特殊时代。





但是,由于协会组织本身存在的许多弊端和书法展览的过多过滥,中国书法的整体水品和各地区的局部水平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一种虚高现象,如同经济领域的“泡沫”,处于极度亢奋状态下的书协组织和广大书法人,既互相构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又由于利益分配不均,由此出现很多不和谐音符,这些非正常现象引发了书界的广泛批评。讽刺谩骂、打击报复等等情形此起彼伏,不绝于耳,这充分说明,书法人在当代如同置身于一个人声噪杂的大卖场,组织者与参与者似乎不怎么继续关注书法本身给我们带来的审美上的愉悦,看重的反倒是其中蕴藏的“无尽商机”。所有的书法人在这种“无尽商机”的诱惑下,一下子好像都变成了大大小小的“生意人”,书法本身的文化品质不再为人们所重视,自然生长积累的较为漫长的艺术功底的磨炼过程,使得许多人根本耐不住寂寞,他们的参展入选作品变成了农民的大棚温室里面的蔬菜,大大缩短了生长期。而会员队伍的不断扩大和展览当中的“得意之作”的目不暇接,似乎让书协组织从中看到了他们创造的“人间奇迹”,名利俱得的社会效应更让他们感到,协会和协会操控的展览,实在是一件“聚宝盆”式的获取名利的无上法宝。只要频频祭起这件“宝物”,金钱与实惠就会滚滚而来。于是,就出现了如下情形:协会组织越来越庞大,展览次数越来越频繁,协会会员越来越多,而很多人的综合素养越来越差,道德品质越来越低。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现象时有可闻,随处可见,明目张胆的、隐形的和变相的不正当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结果是什么呢?书协的应有形象被人为破坏了,展览的“权威性”逐渐成为了“明日黄花”,书法人崇高的精神追求和愉悦的审美享受变成了沉重的经济包袱和无法排解的精神负担。





书法“主义”和书法“流派”的“圈地策略”——书法“营销时代的特征之二。当代的书法理论基本上是以大力鼓吹“书法创作”这一新的书法概念而依次展开的。不断创新是一个优秀民族的灵魂,这话原本是没错的,因为推动历史朝前发展的车轮始终都没有停止过。书法创作这个词,在过去是从来没有过的,出现这个说法,大概也就30年左右,是展览文化兴起之后才出现的。20世纪80年代初突然兴起并随后迅速席卷全国的“书法热”,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学术现象,那就是“书法创作观念”的形成。但不容置疑的是,书法创作观念的形成,刚好处在文革刚刚结束,国门刚刚打开,思想渐次解禁,国家百废待兴的特殊时期。长期的闭关锁国和政治斗争,使得中国人尤其是广大青年一直处于一种充满思想焦虑和文化饥渴状态,而民族文化与西方文化的长期隔绝,又使得国人对外界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分析辨别能力。但此时的中国知识阶层正处在一种“饥不择食”的亢奋状态,很多人置中国书法的特殊发展规律于不顾,将不断创新与追求自我作为从事书法的第一要务,把一些西方文艺理论和创作方式强行引入和嫁接于中国书法,热衷于理论上的各执一词与创作上的各行其是,使得当代书法创作从初始阶段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种“自由化”意味。书法创作作为近30年间出现的一个新课题,一度引起过书法界的广泛讨论和争议,“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书法创作这一新概念的形成,是有其现实基础的,并不是毫无根据的凭空臆造。对日趋专业化乃至职业化的当代中青年来说,创作已是一个义不容辞的历史课题。历代书法大师们首先以文人的身份为书法艺术设定了一个几乎令后人无法到达的文化积淀的高度,如果我们同样寄望于技法基础上的自然生成,不但无法回避地决定了当代书家面对历史而自惭形秽的劣势地位,而且会使一个矢志以书法艺术为终生事业的职业书家最终失去追求的目标和乐趣。因此,当代书法创作的概念形成和创作的行为实践,尽管还处在幼稚时期,尽管还存在很多的流弊,甚至常常被导入一个误区,但他作为中国书法史上一个新的发展起点的标志,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引自《书法》1999年第一期金鉴才《再论艺术的觉醒和基础的危机——关于当前书法创作的若干问题》)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各种书法“主义”、“流派”便应运而生,诸如“古典派”、“书法新古典主义”、“流行书风”、“新文人书法”、“现代派”、“书法主义”、“学院派”、“艺术书法”、“文化书法”等等。他们中的某些往往迎合当代青年人的猎奇和急功近利心理,讲求形式至上,有空洞的概念而无实际的内容,我们从这些“旗号”导引下所产生的诸多作品来看,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突破。细究其实,我们会发现,由于这些“招牌式理论”的提出者对书法本质性概念的界定的有欠准确,造成人们对当代书法认识上的普遍性的混乱,“既然书法界一致承认书法不能等同于一般性的文字书写,却又基本上异口同声地将对书法艺术的追索和认定,不但扩大到历代一切书写文字,而且总括了几乎所有的铭刻文字,像产生于非书法时代的甲骨文、金文和民间的非书法性质的诏版、权量、简牍、残纸、砖瓦字迹以及早已失去书法特征的墓志碑刻等等,争先恐后大张旗鼓地将这些东西搬进现代展厅,实际上等于是‘非书法造了书法的反’”(金鉴才语,出处同上)。书法领域因此秩序大乱,泥沙俱下,良莠不分,传统的具有经典意义的二王书风曾经一度不再被人们所重视,唐人楷书在许多人心目中成了“小儿科”式的基础功夫,反倒是那些残缺不全、错漏百出的古代民间书写遗迹被书法界奉为圭臬,这些从某种意义而言是与书法的本质精神相背离的。当然,对民间书法加以鉴别,然后进行一定的消化吸收无疑对开拓书法的创新思路是非常有益的,但如果仅仅为了标举创新,进而将久经历史检验的传统书法经典置于不顾,漠视笔法,将形式上的种种花样作为创新的唯一手段,实质上是不利于书法健康发展的。他们后来也感到了自身的偏激和“营养不良”,纷纷向传统靠拢,即提出了所谓的“回归传统”之说,充分说明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传统经典基础的创新之举是非常脆弱的,“回归传统”意味着要为自身“补课”。因此,我倒宁愿将这些口号的提出者和他们制造出的种种现象,看作是书法进入“营销时代”之后,拼杀于书场者所采取的种种“圈地策略”。他们在社会名望方面的“功成名就”表明,要在当代书坛卓立潮头,重要的似乎已经不再是书法造诣本身,而有无“话语策略”和是否掌握话语权才是最重要的。很多书法“口号”的提出,不过是掌握“话语策略”者为在书坛制造新的轰动效应而采取的某种手段而已。打出各种旗号的理论家们,总认为自己是书法方面的先知先觉者,事实上,他们提出的诸如“理论先行”等等主张,都是不符合艺术发展的根本规律的,将现代书法的特殊性(突出个性)夸张到不适当的程度,造成了现代书法创作与中国书法的共通性的根本脱节,他们这些口号的提出,不过是为了迎合年轻一代书法人热衷于标新立异的创作动向和所谓与“国际接轨”的特殊心理需求。所有这些,都不过是西方某些唯心主义艺术理论影响下的产物。严肃的学术理论成为了某些人进行自我宣传的舆论工具,其观点不可谓不“新鲜”,但却缺乏有力的实践证明,尽管他们一再竭力为维护自身的“唯一性”和“正确性”自圆其说,但大量事实证明,这些创作观念始终都不可能真正成为当代书法创作的主流。





地方性书法名人的强制性推广——书法“营销时代”的特征之三。因着中国书法家协会和全国各省市书协的成立,各个省份出于文化工作的特殊需要,争先恐后树立本省的书法名人(或曰“权威”),从而在全国书坛形成一种诸侯争霸的局面,各省之间书法实力的较量,在全国书界有无能够掌握“话语权”的“重量级”人物和这种人物的数量的多寡就显得极其重要。于是,一些拥有特殊身份的人士,尽管他们并不怎么擅长书法,但却因为种种非艺术因素,纷纷成为各级书协组织的领导者,而中国人向来以身份地位的高低来看待作品价值高低的惯性思维,又使得这些人因此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大家追捧的对象,在专业报刊乃至其他传媒上,这些人的“上镜率”始终高居榜首,个人展览、个人专辑争先恐后,层出不穷,那些差强人意甚至不堪入目的涂鸦玩闹之作,配上冠冕堂皇的评论介绍文章,随意抬高,不惜肉麻。即使是那些真正的理论批评家,亦因“谋食”之需,刻意将这些人标榜为当代的“著名书法家”甚至是书法“大师”,从而在书法的价值认同方面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但恰恰也是这些人在社会上具有非常巨大的活动能力,他们的作品反而成为了某种流行,后来者纷纷仿效,导致了当代书法创作的大幅度滑坡现象。然而,这些因地方性强制性推广而产生的书法名人,他们本人个个因为其身份的特殊,成为了书法界“名利双收”的社会新贵。细究其实,他们的书法根本不可能代表我们这个时代的最高书法水准,他们只是通过特殊的渠道穿了一件漂亮的“书法名人”的外衣而已。他们的那些所谓的“得意之作”在此时被人们视为“墨宝”,但随着其职位的变化,也将会随之为人们所无情抛弃。这些不过都是市场经济社会背景下书法界不可避免的特殊现象而已。(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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