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德锋 发表于 2010-10-22 11:02:17

浅谈社会头衔与艺术价值

浅谈社会头衔与艺术价值



傅德锋



近一段时间来,关于湖南省书法家协会集体按任职大小以及社会头衔制定不同的润格标准一事,引起了书界的广泛争议。持赞成观点者往往认为,在书协任职高并且其他社会头衔大者,其书法功底必然深厚,艺术水平高,作品价位也就高;持反对意见者认为,书协职务和社会头衔并不能等同于艺术造诣,位高权重者,其艺术水平不一定就高。有的人不担任任何职务,但其实际艺术水准却不容低估,而很多艺术团体组织的领导人却大多造诣平平,无什么实际成就可言。我觉得这个问题说复杂并不复杂,说简单也并不简单。原因是,从历史上来看,有的书法家任职高、社会头衔多,但其艺术成就也确实很高;而有的人虽然位高权重甚至贵为天子,其书艺水平却的确令人不敢恭维。徐文长、邓石如一生布衣,但他们的艺术造诣都很高,他们的作品都具有相当高的艺术价值。而康熙、乾隆身为皇帝,亦颇爱舞文弄墨,但他们的实际书法水平却很一般。如果说,康熙、乾隆的书法作品“很值钱”的话,也大多是从其它(比方说“历史文物”)的角度去定位的。那么,如此说来,究竟该怎样看待这一问题呢?我觉得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作品具体看待,不宜一概而论。

远的就不用多说了,我们就从新时期以来展览文化兴起之后产生的书法家作品价位说起吧。自从中国书法家协会成立之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以及各地、市、县都相继成立了与中国书法家协会呈上下垂直关系的不同级别的书法协会组织。由于这类书法协会具有官方与半官方性质,因此在人们的心目中是理所当然的书法权威组织。通常情况下,人们似乎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那就是你加入了何种级别的书法家协会,你就是什么档次的“书法家”,与之对应,你是什么档次的“书法家”,你的作品就值什么样的价格。而且在书法协会内部也有一条不成文的惯例,即职位越高,作品价位越高。从书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依次排列。由于懂书法的人大多不买字,而买字的人又大多不懂书法,因此这些不懂书法而又有能力购买书法作品的人,在出价的时候就大多遵循这一条“不成文的惯例”,而且他们认为,如果某个人的书法水平不高,那么他为什么能够成为书协主席(或者其他相应职务头衔)?面对这样的问题,很多人往往无法作出有力的分析和回答。

按照书法家协会的章程规定,加入协会的条件一般都是作者的作品在相应的协会主办的展览当中入选或获奖几次即可。撇开其他级别的书法协会不谈,就拿中国书法家协会来讲,其章程规定,作者的作品在其主办的某届全国书法篆刻展当中入选一次者,即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以前的全国中青年书法篆刻展也是入选一次即可加入。其他单项展只要入选两至三次者亦可加入。而且在中国书协举办的教学成果汇报展当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次两次者,亦具备加入中国书协的条件。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只要你加入了中国书法家协会,你就是理所当然的“国家级会员”,就是名副其实的书法家了,你的作品就可以卖钱了。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为了得到一纸中国书法家协会的会员证,那是挖空心思、绞尽脑汁、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因此,在书协内部也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混水摸鱼、滥竽充数者大有人在。但不可否认,在中国书法家协会里面确确实实有一部分功力精湛、学问深厚而德才兼备的书法家,他们才是协会的真正支撑和中坚骨干。

有的人一辈子就会写那么几幅字,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场合皆以此来应付,好像《大唐英雄传》里程咬金的那“三斧头”,不论什么情况先一路地砍将出去再说。运气好了,没准也能落得个“大获全胜”,满载而归;运气不好时,则难免“丢盔弃甲”、颜面失尽、“落荒而走”。但亦有例外,前两年书界盛传甘肃通渭书画市场行情看好,连那些普普通通的农民兄弟也会争先恐后花钱购买名家字画。于是乎,引得来自全国各地的一拨又一拨的书画家纷纷像赶集似的去通渭“淘金”。按理说,最吃鲜的当数那些中国书协主席团的成员了。据说,通渭那些书画店的老板们手里都有一个“全国书画名家排行榜”的花名册,那些主席理事们自然是“榜上有名”了,而且价格不菲。但后来有人写了一篇题为《中国书协理事,害苦了甘肃百姓》的文章,发表在专业报纸上,就此事进行了公开的批评。文章说,那些理事们在笔会上酒足饭饱之后,大笔一挥,留下了很多“墨宝”,然后拿钱拍屁股走人。名家们走后,农民兄弟们拿着这些看似龙飞凤舞实则毫无艺术价值的信笔涂鸦之作,大有上当受骗之感,气愤地将这些名家“墨宝”丢弃在路上,任山风一吹,便纷纷蜷缩在道旁的阴沟里,瑟瑟地抖动着……

话说到这里,我想大家都应该明白一个道理,书画作品的艺术价值其实是和书作者的任职与头衔不能简单地划等号的。购买书画作品必须遵循一个最根本的原则,那就是首先要看具体的作品本身到底有没有艺术性可言?且不说那些徒有虚名的“名家”、“大师”,即使是那些真正具有艺术功底的书画家,面对他们的作品也要区别看待。要知道,任何艺术家的笔下也会产生不尽人意的作品,甚至会出现许多败笔。作品好不好,不但要看作者的创作态度是否严谨?还要看该作品本身是否具备较好的传统功底和凸显出作者本人的特有风格?点画结构、行气布白、气势意境以及文字内容是否经得起仔细推敲?如此等等,皆不容忽视。有的书画家不擅长在笔会上当众创作,笔会上的作品大多都是些不太能经住推敲的随意应酬之作,而在自己的书斋里却可以创作出比较理想的作品。因此,在书画笔会上购买作品必须慎之又慎。当然亦有例外,比方说,“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就是王羲之在“兰亭雅集”当中当着众人之面写就的,狂僧怀素也常常当众能够写出精品,但这只是极为个别的特殊现象,并不具备普遍的意义和说服力。尤其就目前书坛而言,书法家的整体文化素质普遍低下,很多人在没有任何人干扰的书斋里要创作一副比较满意的书法作品,尚且不能应付自如,若在大庭广众之下,就更是心慌意乱、手足无措了,在此情况下,又岂能有什么好的作品在其笔下产生?不但很难而且极少。

再则说,书协会员对于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家来说,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且休与传统意义上的书法家作对比,即使从目前社会意义上的“书法家”的标准来进行衡量,我觉得恐怕有很大一批“国家级书协会员”根本够不上一个书法家的档次,只是一个特殊意义上的“准书家”。有些甚至连做一个符合协会章程标准的会员都很勉强,事实上,任何级别的协会里面都普遍存在此类现象。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是,就以目前的社会公认的书法家的标准来衡量,似乎也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1、有较好的综合文化修养,具备一定的传统笔墨功底;2、作品有明显的个人风格,有自己独特的技法体系和技巧特点,并有一定数量的高质量作品作为支撑;3、有一定的书法理论修养,有作品集或论著行世,在社会上或书法界具有一定的影响。试问,能够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人,在目前全国书界可列出多少人?其实说白了,全国够这个档次的书法家也就只有有限的数十人而已!更多的人还需要继续加倍努力,在他们的脚下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还有一大批的各级书协会员充其量也只是凑凑热闹、跟着一起玩玩而已,当个“会员”已很勉强,遑论它哉?!

平心而论,在社会转型时期,在展览文化大背景下,一个书法人要走向社会并得到充分认可,通过参与全国大展,的确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而且就目前而言,这也是广大书法人始终都绕不过去的一道坎,否则,全国大展也就不会有动辄收稿数万件的壮观场面了。就书法家“成名”而言,虽然参与全国大展不是唯一的途径,但却是一条非常重要的途径。但就作品的艺术价值而言,参展入选与获奖次数的多寡,只可作为衡量其作品艺术价值的一个参考条件,绝不能简单地认为,入选获奖次数越多的书家,其作品艺术价值就越高。因为是否入选获奖也不仅仅是因为单纯的艺术水准因素决定的,它有时还会有一些非艺术因素掺杂于其中。有的人尽管作品未能进入全国大展,但并不等于他的作品没有艺术价值。有些人的作品以前炙手可热,但现在大幅度缩水;有的人的作品现在默默无闻,但今后有可能声价倍增。这都是有大量的事实作为依据的。你比方说,江西的陶博吾和甘肃的顾子惠两位老先生,皆属“山野遗贤”,先前名不见经传,多无人关注,但后经人推介,声名大振,作品也被人看好收藏;而书界的一些官员,本来书艺平平,但因为“位高权重”等非艺术因素,作品动辄数万甚至十数万,而一朝“乌纱摘去不为官”,就出现大幅贬值的现象,此时,他们的作品能否值数千上万都已大成问题。是否担任书协的某个职务还存在其它方面的原因,并不是书法水平越高职务就越高,也不是职务越高书法水平就越高。但最终起决定因素的还是实际艺术水准。而浮名虚誉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作品本身的艺术魅力才是历久弥新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收藏书画作品一定要以实际艺术水准高低作为衡量的根本标准,要尽量避免那些非艺术因素的干扰。那种仅以任职高低、头衔大小多寡来评判作品价值高低的做法无疑是极不明智的。自己不懂,可以向懂行的人请教,让他们为自己把把关,千万别跟着那些无聊的“投机分子”瞎起哄,免得花了很多辛苦钱,却买回来一大堆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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