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碎碎说“写字和书法”
零零碎碎说“写字和书法”文/冯春宝
写字犹如大厦之基石、刷漆之底料、大树之幼苗······总之是书法之基础、是书法之源头、是初级阶段。
书法,顾名思义,就是写字之方法,即规律与法则。既是一种技,也是一种道。是写字的高级阶段。
写字注重的是实用价值,俚语云:孔夫子不嫌字丑,只要笔笔有。
而书法不光具有实用价值,更多的则是其审美价值。
写字与书法之最大不同之处:
写字留下的是笔迹;即使写得很漂亮,因缺少风格与个性,如:馆阁体、仿宋体、美术字等,“悦目”而不“赏心”。因为,它没有神采意态,没有风姿气韵,没有美感。
书法抒发的则是性情、心迹,即所谓:书为心画。像诗人写诗、文人作文一样,用手中之笔,创作出“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的千姿百态的书法美来。
写字讲究的是规范、易识,给人以真实、可信。一是一,二是二。
而书法则可以适当变形,讲究的是笔法、墨法、章法。给人以联想、启迪、审美。可以“天马行空”、“龙飞凤舞”、“行云流水”、“铁画银钩”。
写字于书法有雅俗之别。
字写的雅,是书法,即是书家;
字写的俗,还是字,只是书匠。
写字,可以随手为体,横平竖直、易识能辨即可,无需风格流派。
书法,书法、书法,书而有法,法书、法书,有法之书,须有规则,信笔为体,聚墨成形,也谓之书法,无疑是名实不符。俗称的“老干部体”即是也。
【此文刊载于《书法导报》2011、1、26、{关注}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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