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砚 发表于 2022-7-24 18:17:13

      网报,“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滴滴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随即,网上多闻喜庆声。余颇不以为然!
      何也?未追究企业和个人的刑事责任也!   

    对于这起国家安全部、公安部等国家七部委“进驻调查”的案件,对于这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案件,对于这家营收千亿级的资本企业而言,对于其背后的国内外资本家来说,区区80亿元算得了什么?
    我相信,它们在佯装“感谢、整改”的同时,一定打开了洋酒,狂欢庆贺,并嘲讽有关部委道:这群傻逼!
       没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是资本和敌人的胜利!没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患无穷!

冷砚 发表于 2022-7-24 18:26:25

    倡法治而不用刑者,何其迂也!
    讲法制而亡道德者,何其愚也!
    有刑罚而不见死刑者,天下之笑柄也!

冷砚 发表于 2022-8-2 12:54:00

    中美关系,彼攻我守,中方处处被动,数十载矣!

    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老太太一句“访问台湾”甫一落地,朝庭如临大敌;军方动作频频。重量级的时事评论人亦多有犀利意见,然鲜有新意者。倒是澳政评员王乃林先生“拿下澎湖和兰屿”的声音令人欣赏。
    在我看来,佩老太太成行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应该趁机实实在在地做点什么!比如,收复台方控制的一座小岛礁!让台湾省当局实实在在地疼一下子!
    我还以为,如果我们当前的种种大动作旨在阻止佩老太太的台湾行程(客观上也完全能够阻止),纵然成功,也是一种败势——以巨大的国家成本满足于维持现状,不当以败而论吗?
   
      泱泱五千年;
      战无不胜的军事思想(“你打你的,我打我的”——毛主席军事战略思想);
      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
      阻击美帝的光辉战例(“炮击金门”);
      俄罗斯总统普京、俄乌战事,等等。
      ——我们,实在没有理由不自信!
      围绕台海,我们一切的动作和声音,目的应该只有一个:解放台湾!而不应该是为了阻止敌人的挑衅!

      当代吾国,肥则肥矣,然其强壮乎?无以战,弗可知!

冷砚 发表于 2022-8-3 20:46:02

色厉阵严
兆民关注下举世瞩目中八十二岁的美国代表佩洛西老太太匹马单枪“成功”窜访台湾省
国耻也!!!恨无良将!!!

冷砚 发表于 2022-8-3 20:49:29

陆续添加中

冷砚 发表于 2022-8-13 20:04:36

    直到昨天,才通过司马南先生的音频得知了央视原主持人朱军涉嫌性骚扰一案的相关情况。一起原本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侵权案件,因为被告是朱军而变得尽人皆知。历时三年,以朱军的胜诉而暂告一段落。于是,又有民众开始议论司法不公了。有人问我,司法公平吗?
      作为法律人,我说,在这起案件中,这样的判决结果是正常的。这样的结果,是女方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朱军实施了性骚扰的必然结果;是法院亦未能调查到朱军实施性骚扰的证据的结果。但需要说明的是,朱的胜诉,仅是法律层面的,而与客观事实无关。仅此而已。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味着朱军就是清白的。

    类似的案例不在少数。
    比如,央视已故主持人赵忠祥被诉案。赵也最终胜诉。但他对饶女士的所作所为,相信包括法官在内的人都是相信的。
    再比如,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辛同样胜诉,但连法官也知道,这事就是辛干的,只是因为证据问题,而在法律上定不了他的罪。
    ——这就是法律!这就是司法!它原本就是这个样子!只有懂得了法律和司法,我们才可以坦然面对一切审判结果,而做到不随波逐流。

    就朱军这个案件的有些疑问,或许永远成谜:
    第一,如果朱未实施性骚扰,为何不对女方提出民事方面的反诉?甚至追究女方的刑事责任?
       第二,如果朱未实施,女方当初起诉他的动机是什么?

      有些事,天知,地知,当事人知。而法律和司法,却无法全部查清。所以,不要苛责法律和司法!

冷砚 发表于 2022-8-13 20:55:58

    写到了央视,自然地想起了毕福建先生。
    当年,老毕可称得上是娱乐界的一哥。终于,可能是因为火得一塌糊涂的缘故吧,老毕脑子烧坏了,也进了不少浆糊,竟然公然在圈子里侮辱我们的毛主席。视频一经曝光,其人黯然下场。
    事发后,伴随着全国民众的遣责声浪,另一种声音渐而甚嚣尘上——它们大力指责、声讨拍摄视频的“泄密者”,并且明显地在引导舆论,意欲鼓噪出一种“告密者无耻、有罪!”的共识。
    对此怪诞,当时,我就想说两句,但一直没说,直到今天。

    对自己所获知的所谓秘密,是不是都要为之保守呢?
    当然不是!要一分为二!
    对于他人的隐私、商业秘密,当然不能泄露,否则,令人不齿;
    而对于那些危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者;对于图谋违法乱纪者;对于种种下流勾当者;对于侮辱中华英烈者——无论是我们的传统道德,还是现行的法律制度,都提倡和鼓励我们予以坚决斗争、揭发和举报。换言之,纵容了这种邪恶,我们就是罪人!
    所以,曝光老毕的人,是真的好汉!而那些个叫嚣声讨“泄密者”的始作俑者和推波助澜者,极有可能是我们的敌人——侮辱毛主席、辱英中华英烈的种种龌龊,不正是它们制作和庇佑的“杰作”吗?

冷砚 发表于 2022-9-1 20:52:49

《贾氏》    中年妇贾氏,名浅浅,陕西人,人妇,人母,当代作家贾先生所生。
    早年间,贾氏曾以250分入重点大学;后,以“研究”贾先生作品而“晋升”西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数年前,贾氏便以“屎尿流诗”而震动“诗坛“。

    日前,贾氏因入围“中国作家协会”候选名单而惊动朝野。不同于以往,贾氏之“屎尿流”溢出“诗坛”,横流于网络。因其浅白俗艳毫无诗意,全网嘲、效之。唯其当代文学诗界部分男性“专家”,对贾氏极尽褒奖,近乎舔,其状令人呕吐。
    坊间颇有义士,作色道:斯文扫地耳!

    冷砚曰:贾氏及贾先生者,借圣朝开禁之势,笔触裙底,直白欲望,写真下流,抛却道徳,直取名利,盆满钵满,“光环”加身,岂非得志也哉!
    夫泱泱民众,开禁之后,欲望弥张,加之为贾先生们所引领,沦陷欲海,显示低俗,不以为耻,且曰:“我本俗人,能奈我何?”
    君不见,沉溺于文艺者,或智弱,或脑残,无可大用。开禁数十年间,从者蜂拥,以至于古风荡然,世风日下;国不再华夏,民不再廉耻。
    君不察:盲目信仰当代官家社团者,多愚氓;从众力挺追随者,多残缺。诸如此类者愈众,贾氏等既得利益者愈乐,并笑追随者道:傻逼!
    当代官家文艺社团,成员原本良莠不齐,至若蔵污纳垢,于今尤甚。文艺社团,自甘堕落毁灭,诸如我等,又何必加之以青眼?愤然而呵护?
    当代之“中国作家协会”,体制内一社团而已!其真实货色何如?得观贾氏之“屎尿流诗”,可知矣!

    中岁贾氏,体壮而多欲,能低而不甘,然而,仅以贾先生网罗之力,即便“屎尿流”,亦令天下尽知。
    悲夫?
    可笑!

冷砚 发表于 2022-9-3 10:41:55

    前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死了。没想到的是,一个对自己国家、政党、民族和兄弟党国民犯下死罪的人,竟然悠哉悠哉地活到九十一岁。这该是何等地没心没肺啊!抑或是心态超然吗?   

    不少人遗憾的是,在他有生之年,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和评判,而且在死了之后,还享受了俄罗斯足够高规格的葬礼。
    美西方借机再次压榨他的利用价值——它们再次极力将这位按照美西方消除强大敌人的预设套路亲手葬送了自己伟大国家的人打造为英雄。
    然而,脑子正常的地球人都知道,他不是英雄!他是前苏联、苏联共产党、前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以及国际共产主义的头号罪人!
   
    一个于国民罪大恶极的人,如果没有在死前受到国家的惩处和国民的唾弃,而是寿终正寝,实在是受害者之悲哀、执政者之失败、国民之不幸!

    人们常说,正义或会迟到但不会缺席。还有人说,也许以后会重新评价戈氏,甚至否定他。
    冷砚道:算个鸟?!又如何?迟到的正义从来不是正义!何况它还经常缺席?!让一个死人遗臭万年貌似一种正义,其实不然!让它活着的时候心生恐惧、遭受肉体折磨、精神摧残,直至公然审判、入监坐牢!这才是正义的应有之意!
    比如,对待老枊传志一类!莫再放任它们安享残年!

冷砚 发表于 2022-9-4 10:59:23

    前些日子,司马南先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被头条、嘀嘀、微博、抖音等网络媒体禁言。                        
    有趣的是,福建省中小学生新学期教材《诚信教育》中出现了《守时的柳传志》一文!

    网传,司马南先生“解禁”了,但不得其详。
    2022年9月3日19时55分,我所关注的“司马南音频”发布了“司马南2009北大讲座:中国的文化自信与体制自信”共八期系列音频。而其上次发布音频的日期是2022年8月19日的16时55分,两者间隔了15天。

    冷砚曰:司马被网媒所禁,绝非违反法律规定,而是触碰到圣朝之敏感神经。故曰:司马被禁,人民忧心!而今,司马虽然复出,尚不足喜!有待观察!老柳传志得以入编儿童教材,则再次实证了资本家之猖獗、教材毒流之源深、教育管理之不力。至于这些个网络媒体,墙头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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