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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当代书法论坛|当代书法网|中国当代书法第一门户网站  当代书法网是由中国书协会员、著名书法家杨崇学(杨之)先生于2007年5月创办的。网站自开通以来,以传承我国书画艺术为己任,在书法艺术交流、展览展示,推出书坛新人、通过互联网向世界推广中国的书法艺术方面做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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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网谈:我为九届国展进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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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8 17: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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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继中:国展已经办了八届了,正常说应该很完善了,然而埋怨的声音一直不断,笔者想根据切身利益谈几点:
1.我们对国展看得很神圣,创作作品时特别地认真,按照规定欢欢喜喜投出稿子,虽然水平不一定很高,正常落马,但是从没有收到一份象样的回执啊什么的,哪怕是一收据也成,难怪有朋友说:我的作品到底收到没有?拆开了没有?所以我想组委会能不能在收到每位作者的作品时候回个信,落选了给个明信片做个纪念,这样也有一定的安慰性和鼓励性!也符合规范和人文关怀!
2.退稿收取如此高的费用,的确多了!如果落选理所当然退件,因为我付了费用,如果我获奖了,或者入展了作品退还吗?因为这之前我不知道自己命运如何啊?就把退稿费用付了,会退还给获奖入展的朋友吗?所以我建议:在评选结束后通知没有入选的朋友再付退稿费用也不迟.或者不管结果如何全退也可以.
3.每次评选结果出来之后,不同的声音很多、很杂,特别是对于高奖的疑义很大,我记得有一届中青展采用评委推荐制度,并说明推荐理由,我认为有一定的好处,而且相对比较公平,虽然有人说:“某某照顾他的学生。”我想如果他学生作品好,就推他也无妨.是靠作品说话的呀!如果他学生水平不行,他再大的权利也不敢推荐啊!他起码也要面子的。所以我认为这样的推荐评选机制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4.在上届获得最高奖的选手,应该吸收进中国书协或者省书协担任一定的职务,给其精神待遇.本届就不参加评奖,把位子空出来,鼓励发现新人,这样循环下去,应该能涌现出更多的书法新生力量.
5.展览过后,接下来最关心的就是奖金、收藏费用、证书、作品集等的兑现问题,有时候启事说一月内发放,事实上很难做到, 我认为工作量不是巨大,还是力度不够,可以找一家服务公司代劳,让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只有这样才能安民心啊!
罗胜福:对于“中国书协各团体会员组织的作品稿件免初评。”这一点我认为不可取。毕竟,这样一来,比赛中所谓的“公平”原则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在进入比赛的第一道门坎上,很多自由投稿者就失去了和别人同站在一条起跑线上的机会。再者,就算是中国书协的会员,也不能说他们的作品就比那些非会员的作品强很多,而得到“免初评”的优待(说得难听些,有相当部分的中国书协会员,当年“混”进了中国书协后,就以为上了天,书法水平已经停滞不前了,比很多后来者差了不少)。这种“免初评”的待遇,其实是自欺欺人的。
如果硬要给“中国书协会员”在比赛中有什么“优待”的话,我想,在评审费上优惠更实际些,也更能让大多数人接受得了。但是,这似乎又破坏了“比赛”的潜在规则:中国书协会员有好几千,如果每人优惠10元,那么,整个活动也就少了几万的收入,这就损害了组织者的切身利益了!我想,他们是不会傻到这种地步的。
  所以,在很多已然不公平的机制下去进行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只能是一句空话。
杨卫列:我的建议:
一、取消免初评。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书法展览中,中国书协会员的参赛作品免初评似乎成了一个雷打不动的规定。我不知道中国书协坚持出台这一规定是出于何种原因,但我知道这一规定一直以来都倍受争议。真不明白,对于这样一个饱受争议的规定,中国书协为何还要坚持?
二、多为参赛者着想,多一些人性化服务。比如,收到参赛者的稿件后,能及时的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参赛者,以免除参赛者不必要的担心。又比如,展览结束后,作品集啊,奖金啊、退稿啊等各种承诺,应该及时予以兑现。
三、退稿费能否再少一些。广东是全国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按道理来说,发达地区承办大展,应给予参赛者更多的优惠才近于常理。但出人意料的是,广东省承办的这届展览退稿费创历年来承办单位收取的退稿费之最。真的不明白,退一件书法作品怎么就需要50元的退稿费?即便是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退稿,也用不了这么多啊!
四、加大评审力度,将枪手拒之门外。近些年来,在中国书协主办的大展中,找枪手代替已经成为一种现象。每一次展览结束,在民间都会有这样的传闻,某某的参展作品是枪手所为。我们虽不能断言民间所传皆为事实,但我们可以肯定这些传言也决非空穴来风。因此,对于这种现象,中国书协的高层应该是宁愿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一方面,在评审时要加大辨别力度;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对疑似枪手所为作品的作者进行现场创作测试;一旦发现其作品为枪手所为,即取消其参展资格,并对枪手、请枪手者,予以严惩,决不姑息。
余正绪:“来稿必复”  何时能在中国书协书赛启事中相见?      中国书协是广大书法爱好者崇敬而向往的社团组织,其主办的书法展览活动,乃众多书友翘首以盼之事,积极、热情的参与自不用说。
作为目前书写水平不高的一大群书法爱好者,为了写出自认为好的一幅作品,不知要耗掉他们多少时间、心血、精力和钞票。据我所知及亲历,凡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书法赛事,绝大多数的书友都要精心架构,暝思苦想,认认真真,反反复复,甚至是大动干戈式的“操练”一番。一般是“不到黄河心不甘”,“弹尽粮绝”。待到“大功”告成时,书者的心情自是激动万分。激动的是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有了一件宝贝儿作品,可以向中国书坛最高评判团——中国书协评委们展示自己的学书状况了。我们在寄交作品时的心情是吝惜的,一是确实舍不得,二是怕途中不可遇见的丢失而“石沉大海”,有去无回。要参加赛事,就必须有舍得精神。于是,我在左看看,右瞧瞧,爱不释手、欲罢不能的复杂心境下把作品寄了出去。手中的作品没有了,可心里的担忧有了。我确实摆脱不了对参赛作品处境的忧虑:我的作品会不会在途中丢失?你们会收到吗?一般在十来天后,我这种心忧越发浓烈,想打个电话向承办者查询,又恐听到“这段时间很忙,收件情况还没有输入电脑,不好查”的声音。于是就自我安慰:邮局不会丢失的,收件人一定能够收到,评委们一定能够看到的!尽管如此,但心里不免还是有些惦记。
九届国展征稿启事公布后,我多么希望能在其中见到“来稿必复”这几个在别的书赛征稿启事中出现过的字样啊,可是我未能如愿。我猜想,这个赛事,不知道全国又有多少参赛者要为自己的参赛作品的去向而担忧了。于是,我又奢想:要是中国书协现在能够给九届国展的承办单位之一的广东省书协补充一条“来稿必复”的义务就好了。当然,来稿必复会增加承办者的工作量,但这是每个参赛者合理而又迫切的需要呀,我想,如果这样做了,一定会赢得广大书法爱好者的欢迎。因为尽量减轻参赛者的负担,满足参赛者的合理要求,参赛者就越多,书法活动的影响力就越大,对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的贡献就越大,这是各级书法组织和书法爱好者都愿意看到的结果。古人尚有“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精神,我想中国书协及承办人应该有这种精神。观念决定行动,只要有为参赛者服务的观念,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那种“限于人力有限,来稿作品一律不退”,或者“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无异于霸王条款。
参赛者交纳参赛费,就应该享有这样的服务。为广大书法爱好者服好务,是中国书协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其他书法活动组织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想,“和谐书坛”,应该以人为本,注重细节。其实,我们参加书赛,意在检验自己阶段性学书成果,入选与否并不重要,顺其自然心地宽。虽然以前我参加这样的展览全部落选,但如果能够知道自己的参赛作品已经安全送到,心里一定坦然多了,至少知道落选的原因是水平,而不是别的。在这里,我借书法导报“焦点网谈:我为九届国展进谏”这个题目,问一问我心仪的中国书协:“来稿必复”  何时能在书赛启事中相见?
滇斋主人:对退休、边、远、穷地区的大多数仅靠退休金或低保生活的老年人来说,参赛费、退稿费太高。希望书协能结合国情加以考量。
舒隽弃:如果硬要给“中国书协会员”在比赛中有什么“优待”的话,我想,在评审费上优惠更实际些,也更能让大多数人接受得了。
无论是书协会员,还是书法爱好者,在比赛的选拔方面应该是平等的!
孤独大圣:一、书法比赛和展览的定性问题,即是“艺术”展赛还是“商业”展赛。中宣部副部长李从军在五次书代会上曾指出:书法界乃至文艺界有浮躁之气和急功近利的现象,所以如何淡化功利目的对创作的影响,如何使我们的创作心态沉静下来,是目前值得关注的问题。
    社会经济的长足发展,给书法(绘画)以更高的价值属性,但不是说书法作品已经具备了商品的价值。书法作品要完成市场交易转化成为商品,必须要借助于一个平台,而书法展赛在无形中成为主要的平台。特别是当前书法展赛以其独特的宣传效果,使人们趋之若骛,因为一旦自己的作品入选或是获奖,就可以一下子身价倍增。而未入选的作品却要面对石沉大海的命运。换种说法:入选作者在拥有了主办方给予的作品收藏费后,其作品具有了商品的属性,那未入选作者的作品难道就没有价值?可以说很多人都是以商业投资式的心态参加展赛,功利性的目的是展赛主办方和参入方事实上的默契。
    二、书法展赛要解决好运作的模式。这里说的运作模式包括商业性运作模式和公益型运作模式。近几年来,国内大大小小的展赛,根据其运作的情况,都应该视为商业性运作。作为社会上商业团体或其组织以营利性的商业运作模式组织书法展赛,可以看作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那么作为中国书协也要以这种模式运作,其本身就违背了协会的宗旨。例如,参评费的收取。参评费的收取有何依据?是否向参加展赛的作者们公布了参评费的使用情况?以经济为杠杆运作的书法展赛,是否也应该受经济法律法规的约束?
    三、要建立完善的书法展赛体制。首先应该是评审体制和监督体制的建立完善。特别是评审机制,不应该多少年了评委老是那么几个人,要多元化。不仅要有真正的书法专家,还要有社会上的知名学者、收藏家、鉴定专家等。二是充分利用媒体手段公开参加书法展赛的作品,让更多的人参入作品评审或点评。三是健全书法展赛活动中的各个环节,例如及时公布参加书法展赛的作者名单、入选名单、获奖名单等。
     当然,书法展赛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尽如人意,但是总能够在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中减少一些遗憾。
     就书法展赛而言,唯有不带功利的书法展赛操作,才能有不带功利的展览作品!
泾汭居士:1,感觉全国书展的的宣传力度还是不够,就整个文艺圈来说知道的也少的可怜。
2,对于评选,我反对各团体会员组织的稿件免初评。对于一个普通书法作者,书协不会理睬。组团也没我们啥事,还要去邮局给组委会汇款,受到不同人群的歧视是常有的事情。腰包自己掏,知道的是正常事情,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脑子有毛病,经常给“某某组委会”、“某某书协”汇款,有时侯工作人员还提醒你不要乱汇款,以防上当受骗。
一鸟:笔者仅就以往评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以供大家商榷。
1.公开才能公正。我不怀疑书协领导对“公正、公开、公平”的阳光评审的信心和决心,但“公正、公平、阳光”如何得到保障?我想这个前提就是“公开”,只有“公开”才是真正的“阳光评审”,书协领导的不参与评审是体现了书协的开明,对媒体的介入、监督观察和及时的报道也体现了书协领导的智慧和胆量,但对评审过程是否公平的关注是广大投稿者的迫切愿望,而媒体的介入特别是网络媒体的介入会满足大家的心愿,体制外的媒体的摄像头和笔墨对评审既是及时的报道也是一种监督!记者现场及时的报道不仅是对评审公正和公平的肯定,也是阳光的需要!“当代篆刻艺术大展”就是在媒体及时大量的报道中赢得了书法人的喝彩的。所以我寄希望于书协能够在九届国展评审中继续运用当代最快捷的互联网,赢得大家更多的肯定!
2.避免“东道主”现象。东道主现象由来已久,几乎成了所有展赛的惯例,而东道主现象这种金钱交易下的产物是书法人无奈和批评人批评的热点,作为东道主在入展人数、获奖人数上都会得到照顾,甚至东道主的收稿人拙劣的作品都可以入展等现象常常能激起骂声一片,而东道主现象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书法作者来说更加的不公平。由于经济的原因这些地区本来书法水平就受到局限,同样因为经济的原因他们无法成为东道主,因此竞争条件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对他们的书法水平的提高将是一种阻力,不符合总体书法事业的发展!
如何避免“东道主”现象?我想倒不如公开的给东道主一定数量的入展名额使得他们不会挤占其他省份的名额,这对东道主既是一种对投资的奖励也是一种对东道主利益的限制。于其遮遮掩掩倒不如公开的说明。
3.评委的公正问题。对评委的选择关系到入展、获奖作品的质量,也关系到将来书风的走向。所以选择真正有实力的口碑好的评委是个关键,对评委组成的的照顾我想不能在今后的展赛中出现了,对书协体制外的评委只要有实力也可以适当的考虑,艺术的发展需要有不同的风格和流派的参与,这次的篆刻大展就做的很开明,体现了书协领导的大度和对不同风格的宽容。在具体的评审中限制评委不准接触本省的作品,在推荐获奖作品时可以让评委写上自己的推荐理由并签上自己的名字,评审结束后对外公布,这样不仅是对艺术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信誉和良知负责,对发现作弊的评委可以公开给以处理,以便更好的杜绝有私心的评委。
4.退稿费的问题。展赛不退稿是个对书法人很不公的问题,书协自张海主席主政以来,明确规定了可以对落选的作品退稿,但这次的征稿启事上对退稿的费用定为50元人民币我感觉不能理解。诚然,退稿是个较麻烦的事,需要承办方花费很多的人力和时间,但对于50元的费用确实高了,因为目前我们的书法爱好者甚至书法家专门靠卖作品生存的毕竟是少数,多数人还是在用省吃俭用的钱来搞书法,多数都没有脱离写毛边纸的练习时代,作为书法人的娘家人的书协应该考虑到目前书法家的现状,更应该从维护书法家的利益的角度出发,将退稿的费用压缩到最低的限度,甚至可以在确定承办方时将退稿的费用归于承办方处理,这样对所有的投稿者来说是个非常好的事情,也可以更加体现出书协对广大书法家的关爱。
发表于 2007-7-10 23:56: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恐怕得看书协的腰包能否支撑的了呀。毕竟全国参赛的人很多。
发表于 2007-9-9 20: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善于倾听是一种美德!

发表于 2007-7-8 22: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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