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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楚文字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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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0 18:3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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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楚文字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浪漫绚丽的楚文字书法是中国书法史的重要研究对象,具有鲜明的艺术特色,对书法审美趣味和创作取向产生了深远影响。为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楚文字书法资源,促进书法艺术多元化发展,特举办全国楚文字书法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院、湖北省文联
    承办单位:湖北省书法家协会、湖北省书画研究会、书法报社

二、组织机构
    全国楚文字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举办单位共同组成。
    全国楚文字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在全国范围内邀请著名书法家、文字学家组成。

三、征稿要求
    1.书法作品文字须为楚系文字,即指春秋战国时期通行于楚国和受楚国影响的周边国家中带有浓厚楚地色彩的文字,包括楚简牍、楚金文、楚玺、楚帛书以及其他楚器物上的文字。
2、书法:书法作品一律为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包括装饰衬纸)。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3、篆刻:篆刻作品文字须使用楚文字风格,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
    4、投稿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及海外华人华侨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请在邮件背面注明“楚文字书法”字样),作品件数不限。限于人力,作品不退稿。未入展作者要求退稿,请注明并附邮资30元。
    5、费用:投稿不收取参评费用。
    6、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所有作品须附释文(打印或用正楷誊写)。   
7、书写内容:健康向上的诗词文句,鼓励作者书写荆楚文化主题相关内容的作品。

四、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拟于2016年9月中旬举行,共评出入展作品150件,入选作品150件。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将于2016年11月在湖北举行。开幕之前出版《全国楚文字书法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收藏费每件人民币500元;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并获赠展览作品集1册。
    2.入展收藏费、证书及作品集由举办方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9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方式
    收稿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5号(省社科院大楼)516室  湖北省书画研究会
   邮编:430077
   联系人:孙富民
   联系电话:027-86771859   86785319   手机:18971594877
九、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举办方所有。

                                                        全国楚文字书法作品展组委会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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