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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 阳: 沈尹默先生笔法理论述评(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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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16: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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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jly 于 2013-12-19 19:15 编辑

   沈尹默先生笔法理论述评(节选)
                                  广西师范大学   蓝 阳

                         一、虽然有过功劳,但已不符合新时代的需要

       沈尹默(1883——1971)先生是中国近代书法界的泰斗。他不仅书法实践的成就极大,而且对笔法理论的系统论述,也是前所未有的。沈先生的笔法理论,不仅被认为是他多方面的成就中的主要方面,而且在当时,也堪称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家的笔法理论。
       沈先生十分努力于书法理论的探索,尤其是笔法理论的探索。他非常重视笔法的作用。他认为,用柔软的兽毛做的毛笔,要使用好很不容易,必须十分讲究方法。他说:“要论书法,就必须先讲用笔……笔法精通了,然后笔的运用,才能自由,无施不可。”(见《书法论•引言》)他反复提到并赞赏赵孟頫的“书法以用笔为上”的观点。因此,他总是孜孜不倦地结合自己的实践和前人的经验,对笔法理论进行探讨。他将唐宋以来逐步形成的一些笔法见解加以具体化、通俗化和系统化,使之成为一个空前具体明白的笔法理论体系。沈先生的笔法理论,对当代书坛的影响是很深刻,很广泛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沈先生的理论对书法的普及和提高,曾产生过积极的影响。
       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沈先生的笔法理论,毕竟是由唐宋以来的笔法观点发展而来,并且没有经过必要的脱胎换骨,因此,它不能不带有历史的局限性,不能不受到我国特定历史时代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以及科学发展水平的制约。
       本来,执笔和运笔动作同体育运动一样,都要通过人的运动器官来完成,因此也应当同体育运动一样,依据当前的科技发展水平,有必要、也有条件运用一些相关的现代科学,主要是运动解剖学的原理进行研究探讨,使执笔运笔的动作尽可能合理和正确。然而,不仅沈先生,而且直到目前,也未有人这样做过。所以沈先生的笔法理论,自然也难以做到真正符合人体的生理机能和有关的自然科学原理,因而也就不可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掌竖”执笔法的严重毛病

       通观沈先生的笔法理论,可以发现它有两个“核心”,即“掌竖”执笔法和“指腕分工”论。现在,我们先来讨论“掌竖”执笔法。
       所谓“掌竖”执笔法,就是让本来与小臂连成直线的手掌,向掌背一侧扭转约65 度,然后在这种状态下执笔写字。因为人在写字时,小臂总是大致与桌面平行,于是手掌扭转之后,就像是“竖”在桌面上,因此这种执笔的姿势,就叫做“掌竖”执笔法。
       沈先生在有关的论著中,反复强调执笔时手掌要“竖起来”。他对古代流传下来的关于笔法的五个字(即擪、押、钩、格、抵)的具体解释,也处处体现了他的竖掌执笔的主张。在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以前,人们也都普遍采用这样的执笔法。
       可是笔者经过反复研究之后,发现这种执笔姿势严重阻碍了人手的优异功能的发挥。
       众所周知,人的手(包括手掌、手指和手腕)作为一种运动器官,它的功能是非常优异的。它能做出十分复杂、准确、精细、实用的动作,就是最先进的现代机器,也难与之相比。而我们在写字时,人手最可贵的动作是五个手指的伸屈活动及手腕的伸、屈、外展、内收和环转活动。手指的伸屈不仅动作幅度大,而且灵活有力。而我们在写字时,要想使各个手指能够灵活地伸屈,就必须在执笔之后,让各个手指保持半弯曲的状态;并且要让各个手指的指尖与掌心保持足够的距离。只有如此,才能在执笔之后,掌心呈现高度的空虚,这样才能保持各个手指的伸屈活动,从而可以用这种活动,与腕关节的活动组合成丰富多样的运笔动作,以完成点画的书写工作。
       然而,在采用掌竖执笔法之后,由于笔杆和手掌都是竖的,于是笔杆和各手指的根部距离很近,手指的前端距离掌心也很近,我们就很难用手指的伸屈活动去运笔。此外,这时大拇指的前端指向笔杆的上端,而其余手指指向笔杆的下端,各个手指“南辕北辙”,无法互相配合去完成点画的书写任务。于是,手指的优异运笔功能就被人为地砍杀了。
       不仅如此,用竖掌的姿势执笔,还极大地损害了腕的功能。本来,腕关节可以做伸、屈、外展、内收、环转等活动。这些活动与手指的伸屈活动组合起来,可以构成丰富多彩的运笔动作。然而手掌一竖,就将整个手固定在伸的位置,腕关节再也无法做伸屈活动了,其外展、内收的活动也受到极大的限制。至此,手指和手腕的运笔功能,就几乎完全损失掉了。可见用竖掌的姿势执笔,是极大的不明智、不合理。
       笔者在研究中还发现,我们要想通过手指、手腕的动作,写出高质量的点画,不仅要充分发挥各个手指的伸屈力量,而且还要将各个手指与笔杆的接触点,进行适当的安排,从而使各个手指的伸屈的力量,构成运笔的动力和阻力,并使这两种力在运笔的过程保持良好的配合,从而使运笔动作做到沉稳、准确和精细。其情形就像踩自行车一样:我们要想自行车运行平稳,特别是在下坡和走小路时能够很好控制运行路线,就必须在给自行车施加动力(用脚踏踩脚蹬)的同时,又给自行车施加适当的阻力(用手抓握车闸的手柄)。假如一部自行车没有车闸适当施加的阻力,它的运行便只能是乱冲乱闯,无法控制运行路线。运笔的情形也一样,如果只给笔施加动力而不能施加适当的阻力,笔毫的运行必然会轻滑、飘忽,跌跌闯闯,首先是无法控制运行速度,然后是无法控制运行路线,当然也就写不出高质量的点画。
       可见,采用竖掌执笔姿势,对提高运笔动作的质量十分不利。
既然这种执笔法并无任何优点可言,那么为什么过去人们又普遍采用这种执笔法呢?以前还从来没有人对这个问题进行过论述。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弄清这个问题,以免有的人认为普遍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笔者经过一番研究之后果然发现,人们之所以采用竖掌的姿势执笔,乃是“不得已而为之”。为什么这样说呢?
       我国自唐、宋以来,出现了高桌、高凳这种家具,此后人们便可以伏在桌边,将小臂贴在桌上写毛笔字。当人们书写小字时,用这种方法书写,肯定比站着写或蹲着写要轻松得多。然而这样写字,小臂一定会贴到桌面上。因为手掌和手指平时都和小臂连成直线,小臂一贴到桌面,手掌和手指也就会很自然地贴到桌面上。这时候,我们要用手指来执笔和写字,就必须让手掌的前端,从桌面向上抬起(即竖起手掌),不然就无法用手指执笔和写字。这就是竖掌执笔法的成因。在自来水笔和圆珠笔普遍使用以前的年代里,一个读书人只能从小就学习伏在桌边,竖起手掌写小字,而且以后,要经常用这个方法写字。其结果必然是,整个社会的读书人,普遍养成竖掌执笔的习惯。而以后人们偶尔写大字时,本来可以“悬腕”书写,不必再竖掌了,可是人们竖掌写字已经形成牢固的习惯,只能仍然采用这种姿势执笔和写字了。这就是过去整个社会普遍流行竖掌执笔的原因。
       自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以后,随着自来水笔和圆珠笔的普遍使用,人们已不必伏在桌上用毛笔写小字了,掌竖执笔法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目前人们学习书法,一般都只学习用“悬腕”的方法书写比较大的字,没有必要再竖掌执笔了,因此竖掌执笔法就很自然地逐步被大家抛弃了。这些情况说明,沈先生提倡的竖掌执笔法,绝不是值得我们今后继续使用和提倡的执笔方法。

                     三、“指腕分工”论的错误认识

       现在我们再来讨论“指腕分工”论。
       所谓“指腕分工”论,就是认为在写字的过程中,由手指负责执笔,而且手指只能执笔不能运笔;运笔的工作则全部由手腕来承担。“指腕分工”论的观点,最初是南宋人姜夔提出的。而沈尹默先生则把这一观点强调到极致。他反复强调,执笔是手指的“职司”,运笔是手腕的“职司”(见《书法论•笔法》、《书法漫谈•运腕》、《执笔五字法》等)。他还把古代流传的,没有具体解释的“五字笔法”,即擪、押、钩、格、抵五个字加以具体解释,使之变成“执笔五字法”。他又把“用腕运笔”的观点加以发挥,建立了一个“运腕”的概念。他所说的“运腕”动作,就是指在写字时,腕部的“两个骨尖”,要交替去“切近案面”,使笔杆不断“起倒”(见《书法论•笔法》、《书法漫谈•运腕》)。他还说,运腕的动作就是写字的“提”、“按”动作,这是腕的“唯一工作”(见《书法论•笔法》、《书法漫谈•行笔》)。
       现在我们首先要说的是,沈先生说手指只能用来执笔,不能用来运笔,理由是什么呢?持这种观点的人一般都这样说:因为手指的力量太小,如果用手指运笔,就写不出“笔力”来。事实上,认为手指的力量太小,不足以充分控制一支毛笔,是没有任何根据的。体操运动员可以用一只手的手指抓住单杠,支撑整个人的体重 然后在杠上做大回环的动作,足见手指之力,用来操纵一支毛笔完全是绰绰有余的。至于说写不出笔力,那也绝不能怪手指。所谓“笔力”,也叫“力感”。这种感觉的产生,是由于书法作品的点画和结构,与客观世界中具有刚强性质的物体的外形或颜色,有相仿佛之处,从而使人感觉到,书法作品中似乎蕴藏着一种使人感受强烈,但又不可捉摸的力量。而要写出这样有“力感”的书法作品,除了要求书家具备应有的艺术修养之外,就是要有准确、精细的运笔动作。而要否具备这样的运笔能力,决定的因素是书法训练的程度和执笔运笔方法是否正确,同运笔器官的大小绝无关系。
       不仅如此,手指还是一种性能优异无比的运笔器官,其道理前面已经说过。从姜夔到沈尹默先生的时代,很多人之所以感到用手指运笔软弱无力,其根源全在于方法不对,其中一个共同的严重毛病,就是“掌竖”执笔法。只要大家在执笔时,真正做到以指尖接触笔杆,并将各个手指的伸屈力量调配成运笔的动力和阻力,就可以用手指和手腕做出沉稳、准确、精细和丰富的运笔动作,从而完全可以写出符合书法艺术要求的点画。可见,规定不许用手指运笔,是一种极大的不明智,对书法艺术水平的提高是十分不利的。
      下面再谈所谓“用腕运笔”和“运腕”。
沈先生说的“运腕”动作,就是腕部的“两个骨尖”,要交替去“切近案面”。我们不难看出,这个动作实际上也就是腕部不断来回转动。而这个转动,并不是腕部主动的、独立的转动,而是同手掌和手指一起,随着小臂的转动而转动,这种转动的根源是小臂饶肘关节的“内旋”和“外旋”活动。可见,沈先生把这个动作称为“运腕”,认为这是用腕的力量运笔,这完全没有任何道理,完全违背客观事实,若说得难听一些,就是牛头不对马嘴。
       沈先生又说,“运腕”的动作就是写字的“提”、“按”动作。这句话倒可以说得过去。因为这个动作(实际上,这也并不是腕的动作),可以运送笔毫上下移动,使笔毫或向下接触纸面,或脱离纸面向上运行。但沈先生接着说,这个“提”、“按”动作是腕的“唯一工作”,这就令人无法理解了。你既然说运笔是腕的“职司”,又说“提”、“按”是腕的唯一工作,难道说,仅凭提、按动作,就能写出所有的点画吗?这不是严重的自相矛盾吗?后来,沈先生也发觉自己的“运是腕的职司 ”的观点难以自圆其说, 便提出一个补充的见解,即运笔还要“用肘导送”(见《答人问书法》)。这个观点,虽然也不能说是正确的,但实际上已否定了“运是腕的职司”的说法,从很本上动摇了“指腕分工论”的观点。可是沈先生在论著中,又始终没有放弃“指腕分工”的主张。
     “用腕运笔”的观点怎样解释也无法自圆其说,根本原因就在于这种说法违背科学道理,违背人体器官的客观实际。运动解剖学告诉我们,人的腕部只有一个关节,而任何单个关节的活动,都只能驱动笔毫作简单的,沿弧形路线的移动。这样的移动,就连最简单的点画都写不成,更不用说整篇的书法作品了。而且,沈先生提倡的掌竖执笔法,又极大地限制了腕的活动自由,这就更加使得手腕难以在运笔中发挥作用了。
       依据运动解剖学的原理,运笔最合理、有效的方法是,在采用正确执笔方法的基础上,用一部分手指的伸屈力做运笔动力,另一部分手指的伸屈力做运笔的阻力。这样,就能用五个手指的伸屈活动以及腕的关节活动,组合成丰富多彩,并且沉稳、准确的运笔动作。这样,就能在书写中、小字的时候,高质量完成所有点画的书写工作。但在书写更大的字时,就要动用更多、更大的关节,包括左右手臂的肩、肘关节和左右下肢各大关节参与运笔工作。在书写五寸见方以上的大字时,应当采用立书姿势。这时候,左右下肢与地面的接触点和非执笔手与桌面的接触点的连线,要大致构成一个正三角形,作为整个身体的“支撑面”。在运笔写字的时候,就能用非执笔手和左右脚推、拉地面和桌面,以产生运笔的动力和阻力,然后就能准确、平稳地推动整个身体向四方八面移动,加上手指、手腕和肩 、肘活动的配合,就能高质量完成所有大字的运笔工作。
      总之,沈先生的“用腕运笔”和“运腕”,实际上是一种违背人体运动器官的实际,违背人体解剖学的原理的含混概念,我们再也不应该盲目地加以宣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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