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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冷砚

冷砚之书法乱谈(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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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3 21: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赵本山的字值92万元吗?
许多人仅从书法水平的角度来否定之,
此举略显幼稚。

要知道,
价格与价值常常脱节,
拍卖市场更是如此。
还要知道,
如今的收藏已不再是“收藏”,
而是“投资”,
准确地说是“投机”,
其目的在于“回报”。

投资数额固然与商品价值有关,
更与行情有关,
与眼光有关,
并由动机和目的来决定。
在投资者看来,
赵本山的这件作品远不止92万元!
 楼主| 发表于 2011-3-22 20: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某日习篆时,
朋友笑我:
为什么总写得那么难看呢?
我问什么样的好看,
朋友以蒋维崧先生的书法示我。
我说,
我永远写不出那样的字,
因为我没有先生那样的学养和修为。
 楼主| 发表于 2011-3-22 20: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或问:
您是书法家吗?
答曰:
以当代书法家标准而论,
是;
以历史上的书法家作衡量标准,
还不是,
也许永远不是。

古贤尚学,
视笔墨为余事,
实至而名自归;
今人贪名利,
以笔墨为钓饵,
故多名不附实者。
 楼主| 发表于 2011-4-30 20: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艺术赝品自古有之
尤以书画为盛
于今则大盛:
书画家、书画商、书画机构、书画市场、市场管理者(文化管理部分、工商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消费者等人员和单位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赝品王国
这些参与者都为利益所驱动
事实上也都有利可图
个人或为生活计
商家为不正当利益计
管理者则为创收管理费计
如此等等

追究法律责任的突破口不少
我们可以选择赝品链条中的任何一个环节
但正因为有利益冲突
打假绝非坦途
 楼主| 发表于 2011-4-30 20: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批评者有没有申辩、反驳的权利?
毫无疑问
答案是肯定的
既然如此
被批评者或其粉丝对批评者进行反驳实在正常不过

作为批评者
我们要做的是尊重对手的反驳权利
至于对方反驳的方式
则是我们不能左右的
讲理固然好
貌似不讲理的也无所谓
以辱骂为行文方式的
我们也无可奈何
 楼主| 发表于 2011-4-30 20: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千年书法发展至今
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现在的书法作品更加注重的是视觉效果、装饰效果
而书法原本的文化属性反而零落殆尽
职业书法人的出现
加快了这种转变
 楼主| 发表于 2011-4-30 20: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某次网拍评述:
作为拍卖人的网站在运作中存在着不规范的地方,而其他拍卖当事人的问题尤为突出:
一是合同意识淡薄。
既然参加的是无底价拍卖,就意味着委托人(卖方)已知悉并接受“无底价”这一事实,因此,无论最终以什么价格成交,只能接受这一结果而不应该有委屈的理由。
二是诚信度有待提高。
拍卖成交后,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任何当事人都应当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或支付价款,或转交画作,任何单方毁约的行为都是不诚信的表现。
三是不了解书画市场。
现在和将来的很长一个时期,总体来讲,书画市场是个买方市场,也就是价格的决定权在于买方。市场残酷而真实,书斋里的画家们有必要清醒自己的认识。
有三条建议供画家们参考:
一、熟悉拍卖规则并遵守之;
二、如果心里没底的话,可以在拍卖开始之前撤回委托拍卖的画作或者干脆不参加拍卖。
三、自己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楼主| 发表于 2011-5-14 21: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沐手”莫如“沐心”

诸如佛经之类的书法题材,
作者们在落款时多会加上“沐手”二字。
挂在嘴边、落在纸上的“沐手”多为虚语,
心思虔诚才是最重要的。
沐手极易,
沐心亦不难。
面对名利等诱惑,
还是多多沐心为好。
 楼主| 发表于 2011-8-27 20: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见我的签名中有“书法家”三字,
就委婉地指正道:
要低调!
我笑了:
人人都书法家了,
我为何不能书法家呢?!
 楼主| 发表于 2011-8-27 20: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朋友之请
为其写作一幅
朋友收到后略不满意
我说
重要的是我满意
而不是你

艺术者的创作
当由自我意识引领而完成
而不必琢磨他人的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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