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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以上均有奖)辽宁省海城市第二届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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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8 15: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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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第二届书法篆刻作品展                       
征  稿  启  示

   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提高海城市书法艺术的整体水平,巩固海城书法在继承传统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为了推动海城市申创“中国书法之乡”,扩大书法在群众文化中的影响力,海城市文联 、海城市教育局、海城市老干部局、海城市宣传中心、海城广播电视台、海城市书法家协会拟于2012年1月举办海城市第二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同时将出版《海城市第二届书法篆刻作品集》。现将征稿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海城市文联
海城市教育局
海城市老干部局
海城市宣传中心
海城市广播电视台
海城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海城市书法家协会


二、投稿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的古诗文或歌颂海城发展的自作诗词等。
2、作品规格:不超过六尺的条幅(竖式)或斗方、扇面。书体不限,作品无需装裱,一律不退稿。篆刻作品在12方以内,附边款4—6方,自制印屏。篆书附释文。
3、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以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电话、通讯地址及彩色生活照片一张,(学生请注明学校、年、班级和辅导老师)。另同时将电子版个人简历(含艺术简历)、照片,发送至书协电子邮箱 lnhcsf@163.com
4、本次展览分三个组别:少儿组(18岁以下)、中青年组(19—60岁)、老年组(60岁以上)。
5、参加作品不收评审费。
6、截稿日期:2011年12月5日。(以寄送日期为准)
三、 大赛评审:由本届展览组委会及特邀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少儿组、中青年组、老年组分组评审。
四、作者待遇:
(1)老年组评出优秀作品30件,入围作品20件。凡获优秀作品以上者,颁发获奖证书,即具有加入海城市书法家协会会员资格。
(2)中青年组评出优秀作品90件,入围作品50件。凡获优秀作品以上者,颁发获奖证书,即具有加入海城市书法家协会会员资格。
(3)少儿组评出优秀作品60件,入围作品50件。凡获优秀作品以上者,颁发获奖证书,以及海城市少儿书法学会会员证,待年满18周岁,凭此证更换海城市书法家协会会员证。
(4)凡参加本次展览的入展和入围作者均赠送作品集一本。


五、收稿地址:
     海城市民政局六楼 海城市社会企业管理处综合办公室
李文岩3725500 朱丽平13050098000

    寄稿地址:
    海城市安铭路7S—12号  陈振新 13998081176

    邮 编:114200   (注:请在信封上注明“书法展”字样)。


             海城市第二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组委会


                    2011年11月17日


[ 本帖最后由 徐寒晖 于 2011-11-18 15:50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20: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恭请各地书家参加此展,做为我们的特约嘉宾吧!我们书协正在"中国书法之乡"申报中,特请各位名家指导!并感谢所有支持我们的好友!!!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20:33:20 | 显示全部楼层
赐作好友请寄:辽宁省海城市安铭路7S-12号,陈振新 收
电话:13998081176
感谢!届时将作品集回寄给您以及各位支持者,以为存念!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05: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赐作好友请寄:辽宁省海城市安铭路7S-12号,陈振新 收
电话:13998081176
感谢!届时将作品集回寄给您以及各位支持者,以为存念!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3 19: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城市书法家协会百米书法长卷将于12月27日8:30在海城市总工会八楼会议室隆重举行,敬请关注。
发表于 2012-3-13 20: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有理,让人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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