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书法网 当代书法论坛 当代书画超市 书家博客
论坛首页 |  书坛新闻 |  当代书坛 |  展览馆 |  篆刻区 |  美术区 |  自治区 |  学术界 |  培训中心 |  资料馆 |  文艺休闲区 |  当代书画超市 |  管理区 信息采集

书法|当代书法论坛|当代书法网|中国当代书法第一门户网站  当代书法网是由中国书协会员、著名书法家杨崇学(杨之)先生于2007年5月创办的。网站自开通以来,以传承我国书画艺术为己任,在书法艺术交流、展览展示,推出书坛新人、通过互联网向世界推广中国的书法艺术方面做出不懈努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678|回复: 14

申请在当代书法名家展厅举办个展规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6-13 10: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当代书法网【展览馆】各展厅举办个展规定


    当代书法网[展览馆]是为当代书坛名家、国展精英、书画家提供展览交流的大型展示平台.为进一步做好网上展厅,为更多高水平网友提供参与展示的机会,同时也为了网站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当代书法网展厅实行有偿展览。

    有偿展览方案基本原则:
    一、参与有偿展览者自愿;
    二、网站根据相应资格,提供相应展厅,以保证展览具备应有的学术水准。
    具体操作规则如下:
    1、自本方案试行之日起,当代书法网网上展厅的书法、绘画和篆刻部分实行有偿展出;
      2、参展联系人:

      杨之:联系方式:论坛短消息.或者电话:13501296373
    3、办理程序:
    1)网友自己申请;经网友、版主、区总版主、总版主提名;杨之、申屠卫政、张建才、张东明邀请,或网站直接邀请;
    2)联系杨之提出参展,并需通过论坛发帖或发邮件提交部分作品供水平审核,网站一周内答复是否可予参展及图片质量是否需要改进;
    3)确定参展后,负责人根据方便原则告知上传或提交作品图片方式,或将作品寄给负责人制作图片。
       4、服务及收费原则标准:
      1)凡在[当代书法名家展厅]做展览者,必须具备相应公认的名家资格,资格的确认由当代书法网执行委员会和当代书法网艺术委员会专家组确认,具备资格的书家,需捐赠三幅不小于四尺整张(斗方5张)的书法精品作为对网站发展的支持;[网友展厅]面向广大网友提供展览服务,收费标准:1000元/次。每次提供服务:总固顶10天+论坛上方制作招贴宣传图片链接,时间可根据本人要求在10-15日内协商浮动,收费按比例调整;
    2)如需增加图片制作及其它形式服务另行协商;
    3)展览同时进行展销的,由网站统一负责收款及通知寄送,收取销售收入的20-25%为手续费。
    4)当代书法网现任版主,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版主(特约记者)荣誉称号的,每年将享受免费在[版主系列展厅]提供大型个展一次;现任各级版主(特约记者)将享受最大优惠,具体与杨之联系。
    5、其它事宜,由参展人与负责人商定。
    6、汇款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海淀区支行
户 名:杨崇学
帐 号:95599 8001 42741 54310

    7、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半年。试行期间收费一律五折优惠

                                                   当代书法网

       附注:发现擅自发展览帖或移帖进来的,将做移走或删除处理。


发表于 2008-2-28 20: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引用由 杨之 在 2008-2-28 10:30:24 发表的内容:[quote]下面引用由 聿翁 在 2008-2-27 11:02:48 发表的内容:杨之兄,还要捐作品啊,小品行不?
呵呵~当然可以的[/quote]小品的字,还是要有一个定义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3-1 03: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引用由 刘朝辉 在 2008-2-28 20:12:23 发表的内容:[quote]下面引用由 杨之 在 2008-2-28 10:30:24 发表的内容:下面引用由 聿翁 在 2008-2-27 11:02:48 发表的内容:杨之兄,还要捐作品啊,小品行不?
呵呵~当然可以的[/quote]小品的字,还是要有一个定义的!! 不以尺幅论大小,小品写精了也不容易,小品不小啊!
发表于 2008-3-1 09: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引用由 杨之 在 2008-3-1 3:38:08 发表的内容: 呵呵~当然可以的
小品的字,还是要有一个定义的!!不以尺幅论大小,小品写精了也不容易,小品不小啊!
发表于 2008-2-26 22: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2-27 11: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杨之兄,还要捐作品啊,小品行不?
 楼主| 发表于 2008-2-28 10: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引用由 聿翁 在 2008-2-27 11:02:48  发表的内容:杨之兄,还要捐作品啊,小品行不?



呵呵~当然可以的
发表于 2010-1-12 10: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举措.
发表于 2010-6-10 20:4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翰墨千秋 的帖子

发表于 2010-11-9 14: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艺术顾问

中国历代年号索引 | 书法家常用礼语 | 公元干支对照表 | 岁时表

Archiver|手机版|当代书法网|当代书法论坛 ( 京ICP备2020048054号,京公安网:11010802014578号 )

论坛网友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当代书法网立场无关。

网站联系人:杨之 13501296373

当代书法网群:36526567(QQ) 当代书法网版主群:34573496(QQ)

网站邮箱:ddsfw@126.com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时军莉律师(上海君莅律师事务所)

GMT+8, 2024-4-24 16:41 , Processed in 0.434867 second(s), 21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