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之 发表于 2011-2-24 18:01:00

原帖由 冷砚 于 2011-2-23 19:56 发表 http://www.ddsfw.cn/images/common/back.gif
规定得不错
但个别条款执行得不够好
比如:第四项中“超过15天不参与本版的话题讨论。连续1个月不打理所负责的版块,事先也没打过任何招呼将会被撤消相关职务,特殊情况另议”的规定便形同虚设。

希望版主们负起 ...
一直在按此执行。只是力度稍小了些:)
翰墨千秋兄说的是有道理的。有些斑竹虽然没有在版面上直接支持,在其他方面却给予了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支持!:)

煮墨斋主 发表于 2011-2-24 18:54:16

支持

陈连生 发表于 2011-2-25 08:21:18

支持!!!

荆戈 发表于 2011-2-25 14:17:05

支持!

彭新国 发表于 2011-2-26 18:58:24

黄首铭 发表于 2011-2-26 19:00:01

积极支持!

唐晓斌 发表于 2011-2-27 15:21:29

支持

淡寂斋 发表于 2011-2-27 15:35:52

大力支持!

唐晓斌 发表于 2011-2-27 17:48:22

贾秀平 发表于 2011-2-28 11: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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