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书法网 当代书法论坛 当代书画超市 书家博客
论坛首页 |  书坛新闻 |  当代书坛 |  展览馆 |  篆刻区 |  美术区 |  自治区 |  学术界 |  培训中心 |  资料馆 |  文艺休闲区 |  当代书画超市 |  管理区 信息采集

书法|当代书法论坛|当代书法网|中国当代书法第一门户网站  当代书法网是由中国书协会员、著名书法家杨崇学(杨之)先生于2007年5月创办的。网站自开通以来,以传承我国书画艺术为己任,在书法艺术交流、展览展示,推出书坛新人、通过互联网向世界推广中国的书法艺术方面做出不懈努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668|回复: 7

何豪之举在拷问什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8-1 21: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何豪之举在拷问什么
                
                 巨剑

  何豪这个在去年九届全国书展上获得二等奖、后又被中国书协以“代笔”为由取消了获奖资格的书者,曾在中国书坛引发了一次不大不小的“地震”,让几乎所有书法人的心理受到震颤。
  随着新年的到来,“何豪事件”也和旧年一同渐渐远去了。
  如今,当我们静下心来,回过头重新审视这件事,发现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一、严重的“功利”思想不断浸蚀着我们的灵魂。逐渐膨胀的物欲,让很大一部分书法者丧失了分辨是非的能力。这部分人已无法认清书法的本真和功用。他们看重的不是书法修身养性的一面,而是更看重书法背后的利益。(我这里并非要排斥物质的追求,而是要提醒大家摆清书法与名利的关系。)过分追求名利,忽视书法精神,这样,伤害的不只是书法本身,更重要的是伤害了自己对于书法作为艺术的情结。
  二、人格意识的淡漠,对一个相对健康的人的心理同样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我们从这几年的书法学习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人从传统的书法当中,取法的对象仅仅是古人的笔墨技巧,而向古人高尚的品格学习的不多。这也是造成书法作品以及书者品质不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这种思维现象,我们有必要调整向传统学习的导向,把学习传统书法技艺和古人高尚品质并重提到一定的高度来认识,使学习书法者有更健康的思维理念去投入书法艺术之门。
  三、知识匮乏、文化素养不高也是导致人生品质降低的因素。作为现代主义思想和新文化背景下的中国书法艺术,正处于由实用到艺术的转型期。书法是中华民族智慧的象征。我们学习书法,探索研究其发展,是我们这一代人肩负的使命,如何传承与创新,不是仅能涂抹几笔或者抄写一篇古诗文能代替的。需要我们不断加深自己的学养,用知识武装我们的头脑,用文化修炼我们的品行。因此,它对书家的要求,不限于对传统的具体摹写,更要有主观感受的抒发,要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使物与心化,心于神遇,从书写中折射出书家的所思所感。我们才能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子孙后代的优秀作品。
  四、中国书协在书法导向上出现的偏差,无形之中给广大书法者在认识上造成了一定的误解。纵观近几年中国书协的各种大展以及书法培训活动,一味向“钱”看,在书者道德品行方面和文化素养方面倡导和重视不够。特别是书展中的不公平待遇,也给广大书法者的心理上投下了阴影。于是,送红包、拉关系、代笔、剽窃等现象一发不可收。充分说明,中国书协在评选机制和倡导德艺双馨等方面是存在问题的,有待做深刻地检讨,以便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书法作为艺术,它所表现的不仅仅是笔墨技巧,它展现的是书者高尚的灵魂和纯洁的精神情操。书法创作作为一种精神情感的表达与创造过程和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自身的价值观。一个人的品行高与低,直接影响着他的作品品质的高与低。因此,我们除了向古人学习书法技巧外,同时,我们还须向古人学习高尚的道德品质,甘愿寂寞,淡泊名利。只有具备如此高雅逸致的情怀,我们才能不为名利所囿,最终实现自己的梦想。

   (此文章发表于《书法报》2008年4月9日第14期17版)
发表于 2008-8-2 11: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8-20 22: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 11: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朋友畅所欲言!
发表于 2008-11-1 11: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展代笔现象太多,只不过何倒霉。
文章值得深刻思考,功利心太重的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 21: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汲古斋主人 于 2008-11-1 11:16 发表
国展代笔现象太多,只不过何倒霉。
文章值得深刻思考,功利心太重的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 21: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一剑 于 2008-8-20 22:49 发表

谢谢!
发表于 2012-9-13 09: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艺术顾问

中国历代年号索引 | 书法家常用礼语 | 公元干支对照表 | 岁时表

Archiver|手机版|当代书法网|当代书法论坛 ( 京ICP备2020048054号,京公安网:11010802014578号 )

论坛网友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当代书法网立场无关。

网站联系人:杨之 13501296373

当代书法网群:36526567(QQ) 当代书法网版主群:34573496(QQ)

网站邮箱:ddsfw@126.com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时军莉律师(上海君莅律师事务所)

GMT+8, 2024-4-26 12:37 , Processed in 0.389965 second(s), 20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