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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当代书法论坛|当代书法网|中国当代书法第一门户网站  当代书法网是由中国书协会员、著名书法家杨崇学(杨之)先生于2007年5月创办的。网站自开通以来,以传承我国书画艺术为己任,在书法艺术交流、展览展示,推出书坛新人、通过互联网向世界推广中国的书法艺术方面做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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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国展迷局:谁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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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7 15: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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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国展迷局:谁的盛宴

  所谓的国展是指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书协)与各地政府或企事业单位联合以“中国”、“全国”等名义举办、有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以下简称入协)的书法展览。

  近年,国展之风越刮越猛,风力强劲、持久,每次征稿都应者如云,展事常年不衰,大量现金、作品、作者“应征入协”。国展在不断的可持续的发展中,性质由原来的书法交流与展示,演变为一种以“国字头”为核心的文化消费工程,成为了一架弘扬传统文化的“发动机”。它打通了政党、政府、企业、社团和民众之间,经济和文化之间的隔墙。如果一个人想在书坛尽快出人头地,最有效的方法是把自己的前途绑在国展上,只要在“全国”、“中国”等名义的展览上摘取了桂冠,就能一炮走红,尽管字也没什么稀奇。国展是书奴“从奴隶到将军”的一座独木桥,一场当代的书法 “科举”。

  当下,看一个人是不是书法家、什么级别的书法家,就看他是省会员还是全国会员,具体地说,这个人加入了书协,这个人就是书法家,就有获得晋升或特殊津贴的机会,那个人加入了,那个人就是。“入协”是一个人在书法创作上具有“较高水平”的标志。也意味着加入一个有背景和特权圈子,一个利益联盟,能够和有头有脸的官员及德高望重的艺术家,在一个集体里共享众多公共资源,并将法律玩弄于股掌。获得了这个特殊身份,就可以利用许多公共资源,获得舆论、社会的和政府的认可和支持,打“国家”牌、“全国”牌,从而“站到巨人的肩膀上”。“入协”的主要条件是在国展上获奖一次或入选二次。因此,很多的书法爱好者发奋应征,有展必投,一展多投,屡败屡投,心甘情愿地把钱和作品,包括自己的人格和尊严都交出去,全盘委身于主办方的特权,以致“应征致贫”。

  “国字头”的桂冠和“入协”条件,好比一顶帽子和一件褂子,是当今包装书法家的主要道具。有上它,一个人走出去就衣冠楚楚,有身分,有光环。这两样东西在国展的推动下,书法即将迎来“伟大的复兴”,各地政府一见到国展就热情澎湃,有些中小城市甚至县级市动不动就一千万甚至几千万元投入国展。但尽管国展的炉火“烧”得很旺,但吸引的人群却越来越少,尽管开幕式非常隆重,但仪式过后,展厅里就冷冷清清,真正有兴趣观摩展览的人极少,而一边马路上、农贸市场却人声鼎沸,到处都是人民啊,可都是去“打酱油”的。书协办展览不是在为人民服务吗?但“人民”却不想看。

  因此,我不得不问:这是谁的盛宴?

  一是平民。酷爱书法,又没有其他技能或特长的平民。以为做了书法家就能名利双收。一部分是“不明真相的群众”,盲目跟风、想碰运气;另一部分是甘愿“受剥削和压迫”的书奴。这与国展发现人才、推出“大家”的宗旨及书法家目前的社会地位、成就感是分不开的,书法确实也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

  二是官员。玩书法门槛底,投入精力少、出成绩快,稍有名气就可按尺论价。因此书法成为某些达官贵人的首选“爱好”。一部分人是附庸风雅,玩玩而已;另一部分则当作理想去追求,这样他们的灰色收入就可更名为“稿酬”,让他们已经获得的财富合法化,让今后所有致富的行为合法化。试想,如果文强是书法家他还用把上千万的现金藏匿湖边吗?周久耕若是书法家,人们还有质疑他抽高价烟的理由吗?

  众所周知,国展的获奖、入选率极低,摘取“桂冠”的机率比中百万彩票还小,比考清华、北大都难。而官员中却有很多书法家,如河北“拜师们”事件透露,河北省书协的领导中有多名厅局级领导干部,还有**市的副市长。官员为什么比平民更容易做书法家或书法官?难道获奖、入选还有捷径可走?大致有三种“救济”途径:

  一是脚踏实地,不卖面包,但卖面粉。国展的桂冠虽然买不到,但可以出钱去承办,做东道主。不过,让面粉变成面包要付出许多劳动。据报道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第三届兰亭奖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个环节都制订了工作计划、方案和预案,成立了7个专门工作小组,每组都有一名市级领导亲自挂帅。各位领导的辛勤汗水给本地区浇灌出了累累的硕果,有关资料显示,此次艺术奖获奖作者共31人,其中河南省竟有11人,占全国的1/3;入展作品共450件,河南省竟入展94件,约占全国的1/5。

  二是灌水,“面粉”数量有限。如兰亭奖(要求投稿者为书协会员,全国仅万余人)范围小,东道主很难施展才能。因此,不得不在奖项中注入适量的“水分”:增加“尧山”杯兰亭新人展,将征稿作者范围放宽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和海外华侨,收到作品20800余件,评审费约64.4万元,增加入展机会369个。把“兰亭”这块“蛋糕”做大做强了。

  三是直通车。如第六届新人展启事规定,根据作者的工作住址或工作单位分省初评,中央直属机关向中书协直接投稿。中央直属机关工作人员可以“直选”,不向办公地址或住所所在地书协投稿,直接向书协投稿。主办方不会让“人才”轻易埋没。

  国展“征”到的是什么?用什么方法从国展中获利?

  国展征稿启事都有这样的内容:

  1、评审费**元;

  2、来稿不退,内容要求诗词、楹联等;

  3、入选者发给收藏费**元,赠送作品集一本,

  4、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即四征:征地、征钱、征稿、征人。

  征地。国展开(闭)式歌舞升平,花篮、绸带营造了祥和喜庆的场面和盛世的景象,很多人看了都会激动地说:“看,我们的城市多有文化,国力多么强大,我们的生活真好,文化越来越丰富。”弘扬书法艺术有助于提升东道主“软实力”,能够用来抵御经济危机、资源危机、环境危机带来的寒冬,促增长,保内需,给当地人民带来“幸福感”,可以带来财富升值,如房地产价格上涨等。

  据报道第三届兰亭奖颁奖晚会由周涛、相声演员邹德江主持,出席颁奖典礼的领导有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省政协主席王全书,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副省长孔玉芳等党政领导和演艺界著名人士,主持人知名度和颁奖嘉宾的行政级别都很高,使兰亭奖和地方的知名度都到达了全新的“高度”。平顶山是一个矿难频发的地区,12月下旬是该地区比较寒冷的日子,谁也想不到会出现这样热烈的场面。不过,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征钱。国展都几乎与政府联合主办,费用基本由地方财政负担。而收取的评审费却全部以现金的形式汇到私人名下,不开**,不入账,与财政收入无关,它成了主办方的额外收入。通过征书法爱好者的银子和作品,来建立小金库供养地方官。又通过政府的银子来招待书法官。然后印制价高质次的作品集、包装精美的证书,使各主办方账目做到了收支平衡。

  去年6月,我去拜访一位江苏的书法家,用什么来说明这个人是书法家呢?墙上十几张国展入选(获奖)证书和一堆入选(获奖)者作品集。让我惊讶的到不是此人“至高无上”的艺术成就,而是这些证书上面大小不一的中国书协的印章,甚至有些还是直接印在证书上的。作品集几乎都没有书号。想不到国展的证书也有“赝品”。主办方出版的作品集竟是非法出版物。

  国展还可以带来许多创收机会和就业岗位:

  拔毛:挂号信的资费(连信封)约6元,特快专递的价格约20元,兰亭奖《通知》规定退稿需交150元的退稿费。

  热身运动:国展还能掀起轰轰烈烈、你追我赶的学习热潮,如“迎战行草”,“备战新人”等培训班、冲刺班等,成果显著。如辽宁省书协为接“兰亭奖”举办创作培训班,收取食宿每人每天100元,学费200元。

  废物利用:稿件海量的落选作品被主办方“废物利用”,用来出售、拍卖、作为礼品赠送或用来装饰会议室、宾馆及酒店。

  收藏:作品入选(获奖)就“被收藏”,主办方象征性支付三、五百元的收藏费,就将作品先“包养”起来。等这个人出名了,作品也就养肥了、升值了,再卖出去。

  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规定:“入展作品500件,特邀名家与评委作品若干件”。名家与评委显然不属于新人,这些当代书法的“活化石”开幕的时候用来撑场面,过后一些人就可以用来撑门面或压箱底,俗话说:乱世屯黄金、盛世藏字画。

  征稿。艺术源于生活,如果一个人不考虑收入、住房、医疗、就业、养老、通货膨胀等因素,就很难说这个人是在食人间的烟火。国展书写的文字中从来看不到与这些社会热点相关的只言片语,人们仿佛都活在五百、甚至一千年前,他们从来不会去触及房价、反腐、拆迁等民众真正关心的问题。忽略许多与社会变革有关的名字:***、唐福珍、张海超、王帅;以及很多古怪的社会名词:躲猫猫、70码、被就业、钓鱼执法等。通过对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限定,把时空和视野限定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让人们去反复咀嚼李白、杜甫的豪放、朝拜“二王”之俊逸。而忘却了一个艺术家的社会责任和使命。

  当你走进展厅,看到的是拥挤嘈杂,好像站在一个立满哈哈镜(凸镜)的屋子里,个个都很高大、夸张,就好像在参加以“王羲之”为代表的假面舞会。技巧被无限放大,反复出现,场面热闹非凡,领导、专家、嘉宾、获奖者个个红红扑扑、亮亮堂堂。他们手里也有一面哈哈镜,是“凹”的,他们在透过“凹”镜看局外人,个个矮小、瘦骨伶仃,一副“东亚病夫”之态。这就是天文学家眼中的“引力透镜”。让人与人光影交错,让艺术形态繁复莫辨,让时空虚实共存。

  征人。国展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支撑、在推动,这只“手”转变了书法家的基因,使他们变成了被特殊利益集团玩于股掌之间的“鱼”。

  为了入选国展,接受各界对书法艺术成果的大检阅,应征者纷纷根据征稿要求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创作,就好比一群性格各异的人都穿上了清一色的制服,整齐划一。他们的个性和创造力,被严重地抑制和扭曲。

  许多省市为了在兰亭奖、国展上取得好成绩,都会采取各种激励措施,除获中国书协奖励外,地方还会再表彰奖励奖一次,刺激大大小小的“鱼”一次次地去跳龙门。

  据报道兰亭奖评(监)委会的会议和记者招待会,都是在五星级酒店“皇姑浴温泉国际酒店”召开,该酒店有一句广告词:要健康、多泡汤,泡汤哪里去,请到皇姑浴。让评(监)委,媒体们欢聚一堂,边“泡汤”,边评审,边报道。把这群人民的“孺子牛”泡成了一只只“肥牛”。这些评委和媒体在用自己的声望和权威“钓鱼”的时候,不幸又成为东道主锅子里的“鱼。

  国展可以说是在文化市场化的趋势下,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文艺‘三贴近’的原则,书协自我摸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加行业特色的“邪路”。“国字头”的桂冠和“入协”条件,这一顶帽子和一件褂子,如同“皇帝的新装”,只有“聪明人”才能看到,只有书坛或能够接近书坛的人才能看到,国展是书法的王国里只有皇帝和骗子们才享用的盛宴。

  每次大展的落幕,各种后遗症也接踵而至,如评审丑闻、奖项不兑现等。成千上万的人作品和钱寄出后,如泥牛入海,有去无回,申诉无门,这些问题屡屡“被发现”,又屡屡“被出现”,循环往复,书法爱好者在和国展多年的拉锯战中,利益屡屡受挫。他们输掉了大量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国展是许多书法爱好者都面临的一个头疼的问题:应征就意味着自己财产“被征收”(钱和作品),即使入展或获奖也面临着将“合法”地失去自己心爱的作品。不应征则失去自己的艺术成就被体制承认的机会,那不好的作品出去不但会丧失机会还会影响自己的声誉。

  尽管人们也在积极维权,但步伐却一直停留“初级阶段”,不停地在一个迷宫里打转,总是对评审的规则和结果耿耿于怀,期盼书坛出现“清官”,希望评委们和主办方自律。人们呼唤公正、公平,期待行政权力能来主持公道。但靠“清官”能解决问题吗?行政手段可靠吗?用什么去保证它的公允?“评奖门”反映出的不同的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冲突,怎么解决?靠什么机制来解决?国展缺乏制度的保障、契约精神、核心价值观和是非的判断标准。国展的问题从来就不在某件获奖作品和某个评委好坏的问题,而在价值观和运作模式的问题。它涉及到方方面面,与许多人和部门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由于举办国展没有专门法规,人们的各种权利在“国”字面前,变成一笔笔“糊涂账”。收钱不开**,收稿不给收条,收藏不给证书、出版物没有书号,入展即“被收藏”。因此,人们常常抱怨法律不完善。其实,《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税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都对书协和办展览作了相应的规定,“无法可依”有时往往是“有法不依”的托辞。

  书法展览本来是一种民事活动,但由于地方政府以利益主体之一的身份介入,将国展的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搅在一起,使活动中的物权、事权、人权、财权、版权、政权无法界定。

  书协的《章程》中有两个“任务”:

  一个是为大众提供公共服务;另一种是发展文化产业。因此,展览性质也有两种,一种是公共服务;另一种是商业活动。

  那么哪些评奖属于公共服务,哪些属于商业活动呢?用什么来区分?是商业活动就要回归民事的性质,是公益活动就要抛开功利。公共利益应该由谁决定?法律到底没有赋予书协举办国展的权利?书协能不能把国展作为一个文化产品来经营?比如:兰亭奖征稿《通知》中称:“中国书法兰亭奖是中宣部批准的唯一国家级书法艺术最高奖”。兰亭奖评奖活动的法律依据来源于什么?是不是“国家级”的?中宣部根据是什么来批准的?数个主办单位应该以哪个为主?评委应该如何产生?尧山杯兰亭新人展能不能作为兰亭奖的奖项之一?兰亭奖的投稿作者范围为什么只能是中国书协会员?好像谁也没有见过中宣部的批文。也没有谁能回答人们心中这一连串的疑问?难道这些问题永远没有答案?书协可以为所欲为地举办之类活动?

  如果说这个层面不解决清楚,那么,国展中的商业利益就会理直气壮地取代了公共利益,国展就会成为一台赚钱的机器。

  不,书协的一切活动都受着“国法”(法律法规)和“家法”(章程)的双重限制。“合法”是对国展的起码要求,也是保障另一方当事人权益的前提。

  首先说公共利益的展览和评奖。中宣部、文化部等部门联合于2005年3月颁布实施的《办法》,对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主办单位的资格作了严格限定,“书法兰亭奖”是办法规定的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12个评奖项目之一。《办法》规定,具有全国性评奖资格的党和国家机关工作部门只能设一个评奖项目,全国性评奖每届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各类评奖一律不准向参评者收取报名费、参评费和任何形式的赞助。评奖活动的经费来源与使用情况应该接受社会监督和检查,不准借评奖敛钱和铺张奢华。也就是说,“书法兰亭奖” 是书法专业唯一的全国性评奖项目,每届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两年,主办单位是中国文联。除此之外任何单位都不能以“全国”、“中国”等名义举办全国性的评奖活动。评奖一律不准向参评者收取报名费、参评费和任何形式的赞助。该奖是人民团体对会员的奖励,是一项在文联的团体会员(投稿者范围为书协会员)中开展的评奖活动。

  兰亭奖一种公益性活动,主办方是中国文联。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书协即使获得这个文联的委托主办兰亭奖,也只能以委托机关(文联)的名义进行,而不是以中国书协的名义进行,并应将委托内容进行公示。奇怪的是,有一个兰亭奖获奖者说,他证书上只盖了一个“中国书协”的印章,中国文联颁发的奖项,缺少的恰恰是中国文联的印章。

  书坛根本不存在“国字头”的桂冠。书协借兰亭奖和“全国”、“中国”之名把法律和天下人的智商玩弄道了极致。有人初步统计,中国书协从2005年3月至今,举办国展三十多次,收取作品约41万件,评审费1000多万元。各地政府出了多少钱?这些钱是怎么用的?“被征收”的落选作品如何处置?

  纳税人想知道,也有权知道?

  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不能以自己团体的名义从事营利的经营性活动。书协举办展览,发展文化产业,应该另行注册公司,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成立经营实体后,以实体的名义举办。

  根据《会计法》和《税法》、《价格法》规定,社会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收入均入账,参赛者的评审费应该汇至主办单位在银行的专用帐户,并且开具正式**,事业单位收费要凭活动的批准文件领取收费许可证,取得国家物价部门的价格批复,在收取之前向交费者明示,方可收费。国展违规收费,要求应征者将评审费汇至私人名下,不开**等行为显然不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美术品(包括书法)经营应当设立从事美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并依法缴纳税费。书协如果要卖书法作品就应该另行开公司,成立经营实体,提供作品合法来源的证明(买卖、赠与等)。

  书协不能以“中国”、“全国”等名义举办展览,不能以“中国书协”的名义办各种商业性的展览。也不能卖征收到的作品。

  书协是一个集公共权力和文化资源于一身,有官方背景的社会团体,长期垄断着书法这种文化资源的“开发权”。国展主办权就像一个品牌被投入到文化市场中待价而沽。许多人因此把发展书法产业理解为拿书法赚钱。支持书法事业就是支持书协办国展。由于《办法》没有制定实施细则,对权力进行明确的限定,而使法定之权被演变为法外之权,一部分人举着“国字头”的招牌,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征稿评奖,大肆敛财,铺张浪费,偷税漏税、逃避法律约束。

  为什么国展的问题始终没有进入不了人们的视野,不能引起党和政府的重视?因为这种事太小、太寻常,人们没有必要为之去断指、开胸或自焚,没有必要为之付出血的代价。

  国展这顶桂冠和书协会员这件龙袍,好比“皇帝的新装”,只有“聪明人”才能看到,只有书坛上的人或能够接近书坛的人才觉得神圣。在普通人的眼睛里,他们头顶上顶的东西“四不像”,哪里是什么桂冠,分明是一个锅盖。

  一个一个的国展,让众多习书人成为书协囚笼中的困兽。一些是真愿意,而另一些则是不得已,书法是他们的饭碗。

  如果我们以局外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在书协阴影下的生活和创作,自我情感和激情受的的压抑,理想的虚无,仿佛就生活于旧中国的殖民地时代,各种浮躁的思潮概念和风格在精神上的强势输入,对一个思维健全的人来说是人格的奇耻大辱。人们的各种参展的经历中都有着被摧抑和潜藏的愤怒,国展不过是一场围绕着名利之争的闹剧。

  书协至今已经发展成一个庞大机构,有着强大政治和物质的资本。如果你熟谙中国国情就不难理解这种机构和利益集团所干的勾当。无非是在垄断、买空卖空谋取私利的同时挥舞着民族主义大旗。这种对传统艺术的传承保护方式无异于谋杀。因此,一个人如果想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最好的方式就是远离。(来源:艺术国际  张雅媛)
发表于 2012-12-17 17: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2-17 17: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参展 ,学书 ,看结果 !!!!
发表于 2012-12-17 18: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已经成为宗教
他们收的是虔诚信徒们的
香火和供品
一个愿打
一个愿挨
执迷者愚
旁观者清



信仰自由嘛
有的人信佛
有人信基督
有人信神鬼
有人信书协
教主就是王羲之
书协主席就是法定传承人



书协有着严谨的入教章程
国展就是道场
有啥大惊小怪的
你不信书法教
你就是
“野狐禅”
“平民禅”
“网络禅”



如果你真想搞艺术
并且想把它当吃饭的家伙
你一定不要入书协这个邪教
否则一旦戴上他的紧箍咒
想卸就不那么容易了


不入邪教
自由自在
心无挂碍
得大自在



如果不缺吃不愁穿
有车开
有房住
只是闲得慌
还怕精神忧郁症
入书法教
找个精神寄托
成本还算最低




佛教讲布施
出家呀
慈悲呀
剃度呀
是那样的沉重
比较起来
书法教多轻松
交点
评审费
收藏费
送点礼
很划得来的


信仰自由
理解万岁

[ 本帖最后由 道量 于 2012-12-17 20:33 编辑 ]
发表于 2012-12-17 20: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2-17 22: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道量 于 2012-12-17 18:31 发表
书法已经成为宗教
他们收的是虔诚信徒们的
香火和供品
一个愿打
一个愿挨
执迷者愚
旁观者清



信仰自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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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信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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