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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书”的甚嚣尘上,显然已经成为一种普遍性的风气---朱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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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9 16: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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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书”的甚嚣尘上,显然已经成为一种普遍性的风气代书法的低俗化运动---朱中原  
  
  

  低俗化并不是东方艺术的特例,也不是中国书法的特例,当然更不是当代书法的特例,古代书画中,也多有低俗之作。古人评价书法低俗的用语也不少,如“恶俗”、“恶癞”、“媚俗”、“俚俗”、江湖气、市井气等等。就即便连乾隆皇帝这样览阅成千上万卷古代法书经典的帝王,其书作也多有恶俗之处,更何况今人呢?然而,古代书法虽有低俗之作,但低俗并未成为一种影响整个书坛格局的普遍风气与观念,也没有一种导致低俗之风的制度存在,而当今书坛,低俗之风盛行,甚至成为一种掩盖正统书风和经典书风的邪气。

           “俗书”的甚嚣尘上,显然已经成为一种普遍性的风气,而这种普遍性的风气的背后,则蕴涵着一种制度化规则。低俗本身并不可怕,只要有高水平的人识破它就行了,可怕的是低俗取代了经典,低俗书风被误当成了经典书风和精英书风。更为可怕的是,导致低俗书风形成的制度性因素和群体性蒙昧。



  当低俗成为一种普遍化、制度化的规则的时候,低俗就不仅仅是一种现象了,而成为了一种群体化的蒙昧运动。


  这就是本文为什么要用“低俗化运动”而不用“低俗化现象”或其他术语来描述这种趋势的原因。“低俗化”已经成了整个时代的一种群体性运动,是一个时代的症候,而不是个别的偶然的现象。也就是说,“低俗化”成了当代书法发展的一种“合法性”存在,当“低俗化”具有了“合法性”之后,当代书法的发展方向就被扭曲了,一种原有的书法审美方式被取代了,因为其既然具有“合法性”,那么谁都认可它,谁都买它的账,明明知道它是一幅低俗恶俗之作,却还偏要出高价买它炒它,这本身也误导了书法市场的良性发展。


  在低俗化的误导之下,书法审美已不仅仅是一种个人性的审美,而成了一个群体的表决方式,而这种群体的表决又是在权力异化之下的一种扭曲的审美表决。也就是说,通过现代这种海选式的书法评选模式,它让一个书法家获得了群体性的认知。在这种机制下,一个人说你好那不能算好,专家说你好也不能算好,而只有经过评委评审过的作品,说你好才能算好,才能获得群体性的认知。而事实上,这个群体性认知是被阉割了的,只不过是由少数权势人物所代表的群体而已。


  有人据此可能会认为我是在否定展览,认为是展览导致了低俗化的存在。事实上我并非是在否定展览本身,而是批评由展览机制所引申出来的现代评选模式,也即刘正成先生所说的“竞技书法”。我认为,“竞技书法”是导致书法平庸化、职业化和低俗化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这里是评选机制的问题,而不是展览的问题,即我们不能笼统地认为是展览这种模式导致了书法的低俗化,也就是说,不是展览化运动直接导致了书法低俗化运动,而是竞技导致了书法的低俗化运动。因为,展览作为一种艺术表达模式,是个中性词,本身无所谓好坏,它只不过是一种审美表现方式而已,无论是古代的在手上把玩也好,还是明代的厅堂式巨作也好,抑或是现代西方的展览机制也好,都是艺术的审美表现模式,尤其是当进入现代社会以后,传统的文人文化语境已经消失,书法就必须要从传统的手上把玩式表现模式进入到现代展厅模式,它所要求的只不过是具体书法幅式大小和形制的变化,而不是书法格调的变化。而关键在于,主导这种现代展览模式背后的评选机制,也即背后的竞技性。竞技意味着规则,在规则支持下,竞技当然会更公平、合理,然而,这仅仅是从政治学角度而言的。而当代书法的发展远不止是公平层面的问题,而更是艺术拓展的问题。


  这种经过竞技而产生的海选模式,从政治学上说,它具备了现代民主法治原则,而从艺术学上说,则丧失了艺术本身的属性。艺术不是选出来的,用海选选出来的艺术和艺术家,这本身就是要大打折扣的,更何况选举和评审本身还有不民主的呢。


  因此,可以这样说,是大量的由竞技式书法主导下的海选运动导致了书法的“低俗化运动”。


  评选活动只能选出在技艺上相对出色的选手,这就像体育比赛一样,一个合理的评选机制和裁判机制是一场比赛合法性的关键,也决定了是否能够选出真正优秀的运动员,然而书法评选与体育比赛还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即使我们假定这种评选活动是完全遵循民主机制的,那么,也只能在一个层面上进行选择,而不能选择艺术家本身。一个优秀的艺术家不是评选出来的,他也不屑于参加评选,而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自然生长出来的。即便是通过评选出来的书法家在技法上是没有问题的,但这也只能说他在技法上胜过其他人,但并不能是否是一个优秀艺术家的主要依据。而且,这种依靠展览和竞技来成名成家的书法体制使得书法成了一种技艺工具,成了一种供选拔的比赛工具,而丧失了其作为一门艺术的艺术性价值。


           艺术是个性的、个体化的,而不是群体性的,艺术创作也完全是个体化的,而不是一个集体的意志,每一个艺术家都有自己独特的艺术理念,这个艺术理念不是通过展览和评选来获得的。如果谁要说通过展览和评选机制,使得某一个艺术家获得了自己创作的艺术理念,那么这种说法是非常可笑的。


  实际上,独特的艺术理念的丧失正是艺术走向低俗化运动的开始。正是现代的技术化的海选机制使得艺术理念趋于趋同化,而这种趋同化本身也就代表着艺术理念的消失。如果大家都来遵守同一种艺术理念的话,那么这是一种非常荒谬的创作机制。规则可以遵守,唯独理念不能遵守,遵守规则才有合法性,而遵守理念则恰恰丧失了艺术的合法性。在古代,也有因为理念相同而形成一个艺术流派的,但他们只是在大的理念上追求某种一致性,而每个人则又有各自不同的艺术风格。而且,古代的艺术流派或团体并没有一种强制性的机制,要强制其成员必须得遵守某一种艺术风格,并没有出现趋同化现象,如明末清初在书画和文学上就形成了许多的艺术流派和学术团体,如以文征明、沈周等为代表的“明四家”,以郑板桥、高凤翰、罗聘等为代表的“扬州八怪”,以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为代表的“公安派”(文学流派),以李攀龙、王世贞等为代表的“前后七子”(文学流派),以顾宪成等为代表的“东林党”(当然,“东林党”比较特殊,它是一个具有强烈政治倾向的文学团体组织),以石涛、八大等为代表的“四僧画派”,以戴震、章学诚等为代表的“乾嘉学派”等,这些文学、艺术和学术团体,他们也有共同的艺术和学术理念,但是,这种小团体本身并不是通过海选机制选拔出来的,而是通过文人艺术家自身的性格、机趣和艺术理念而自发走到一起的,本身并没有强制性,他们不是具有权力色彩的帮会团体或政治组织,因此,他们与现在的各种书法社团组织完全是不同性质的,因而尽管他们有相同的理念,但却不会导致其艺术创作或学术旨趣的低俗化和平庸化,而相反,却恰恰传承了其艺术血脉和学术传统。艺术团体有强烈的政治倾向是完全可以的,这其实并不影响其自身的发展与艺术水准的提高,但是,艺术团体却绝对不能有政治权力性质,如果艺术团体权力化、帮会化,那么所面对的将是艺术的异化、扁平化和低俗化。一当政治和权力介入艺术,就必然使得艺术非艺术化,学术非学术化,文化非文化化。


  刘正成先生曾经在其2007年题为《中国书坛的昨天今天与明天》的长篇演讲中,说过这样几句非常精彩而且意味深长的话,他将“中青展”的历史意义与历史局限大致概括为几点,其中两点是:一是从名人书法转换到竞技书法的展厅审美模式,二是形成了以评委和获奖书家为主的代表性书家群。


  严格地说,中青展并不是从名人书法转换到竞技书法,而是从传统的精英书法转换到了现代竞技书法。他将过去的书法审美模式概括为名人书法,有其合理性,但我觉得似乎不是十分妥当,容易引起误解。因为当代也有名人,只不过是异化了的名人。我觉得过去的书法审美模式应该是自发式的文人书法或精英书法,而现在则是一种竞技书法主导下的展厅书法。那么这个到底是历史性的进步还是历史性的倒退呢?恐怕不能简单地下定论。从社会学角度说,这的确是一种历史性的进步。而从艺术学角度说,我认为这恰恰是书法精英性、文人性和经典性品格的消退。就前者来说,因为,传统语境下的书法竞争模式基本是处于自发状态的,书法并没有成为专门的行业和学科,尽管传统社会有书法家一个职业,但书法家并未在社会行业中得到官方的合法性认可,也就是说,传统语境下的书法发展状态基本是文人范畴,属于文人职业的一种附庸,而书法的这种文人性附庸保证了其文人色彩和文化品格,这说明它是一种雅化的艺术;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书法的这种文人性附庸决定了书法职业的边缘化,书法在诸种行业和技能中只能算是比较末的一种了,另外就是它决定了只有文人甚至是有钱有势且有闲情的人才能从事书法艺术,而一般老百姓与书法基本无缘。


          比如苏东坡,他在黄州的时候,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甚至是“空疱煮寒菜”了,也仍然有那么浓的诗性,挥笔写下了《黄州寒食诗帖》这样的千古书法杰作。我们想想,如果苏轼是一个普通小老百姓,在这种环境下,他还能有这样的雅兴和条件写书法吗?根本是不可能的。可以说,正是因为苏轼的文人身份,决定了他在极为艰苦的环境下,也仍然能舞文弄墨,甚至留下千古杰作,这是苏轼之幸。也就是说,在传统社会中,在严酷的流动体制束缚之下,下层人如果光靠书法,基本上很难向上层流动,下层通往上层的路径基本被阻断了,起码光靠书法是起不了作用的,虽然唐朝在科举考试的时候,要看你写的字如何,但是这只能是最起码的标准而已,不能将其作为选拔的基本参考。而现代展览机制却打破了传统的流通机制,它打开了一条下层依靠书法通往上层的流动通道,很多从事书法的人获得了一夜成名的机会。从这个角度说,中青展也好,国展也好,的确是具有历史性意义的。


  然而,从另一个层面说,在展览机制面前,传统书法的表达方式被现代展览的竞技性所取代,这样,书法家就只能靠竞技走向上层,尽管通往上层的路被打开了,然而却异化了书法艺术,由文人艺术转变为了竞技艺术,这本身就是对艺术的通俗化。


  尽管刘正成先生也说中青展形成了以评委和获奖书家为主的代表性书家群,但这种负面意义同样是不可低估的。因为它从客观上形成了以评委和获奖书家为主的代表性书风,而这种书风往往引领甚至误导了一大批后来的跟风者,它使整个书坛在不断地复制着同样一种书法风气,比如后来的“流行书风”就是如此。书风的雷同,这本身就是一种低俗化。艺术风格绝对不能重复,重复就等于死亡。对于这一点,刘正成先生自己也看得很清楚,可能当时他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是,局势不是他一个人所能控制的,历史潮流也决定了这种展览模式确实是新时期中国书法的最好审美表现模式。


  事实上,自20世纪80年代书协成立开始,中国书法的审美表现模式就已经发生正式转变了(80年代以前也有一些零星的体现,但不是整体性的),以后历次的国展、中青展以及各种各样官方的非官方的展览都在沿袭着这种模式,这种模式当然也助推了当代书法的发展,甚至演变成了一种展览化运动,以展览成名、以展览而晋升高位已经成了当代书法家获得自我身份认同的一种普遍手段了,而与之相伴随的,则是中国书法的低俗化运动。当然,这里的低俗还仅仅只是书法圈子里的低俗,它起码还证明了书法家在专业上的功底和功夫,至少还是在走正道,只不过是其艺术格调和艺术才情被不知不觉地抹杀了。


  当竞技成为一种书法家成名成家的主要甚至是唯一阶梯之后,它恰恰削弱的是书法家自身的艺术创造性。我们从历年来的国展、中青展获奖、入展者当中就可知道,很多以前的获奖作者,现在除了还在获奖、入展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创造性可言,甚至还停留在几年以前的老水平老风格上,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他这种风格已经得到了公众和市场的认可了,市场认定他,这个书家就是写这样风格的,如果他写别的,人家就不认账,所以他当然不愿意改变了。据说当年的刘炳森先生就是这样的。刘炳森先生是聪明人,他不会不知道自己的艺术水准停留在什么地步,而是清楚,一旦获得市场认可的风格,不能轻易改变,如果改变了,就会被市场所冷淡。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刘先生百年之后,其市场优势却已风光不再,可见,市场最终还是公平的,也是无情的。只不过中间有一些小插曲而已。


  市场和历史一样,有时也会向大众开开玩笑。它可能会在一个时间段内,让高雅的远离群众、远离市场,而让低俗的接近大众、靠近市场,但经过无数波折之后,它又会显出原形——让高雅的优秀的艺术彰显出其真正的市场价值,而让低俗的失去市场。


  而为了解决书法在艺术和市场之间的脱节问题,有些书法家谈到了雅俗共赏的问题,认为书法如果“雅俗共赏”,便能够保持其艺术性,又不失其公众性和市场价值。“雅俗共赏”当然是一个褒义词。在我看来,雅俗共赏这本身是很好的。如果书法真的像文学、音乐等艺术那样能够做到雅俗共赏,那当然是好事,但问题的关键是,这可能吗?我们有时候看问题往往是一厢情愿,以为书法雅俗共赏了,就能让老百姓看懂了,可殊不知,有些书法家一旦稍微俗一点,向老百姓靠拢一点,就失去其艺术价值了,甚至彻底演变为“俗书”了。书法与文学是不同的,书法是抽象的,文学是形象的,文学为什么可以做到“雅俗共赏”呢?因为文学可以在具体的文学表达语言和表现手法上更通俗一点,比如小说就是以现代白话文的形式体现,但其内涵和所表达的文学主题仍然必须是高雅的、深刻的,否则就会被人认为是一部很差劲的作品。但书法不行。书法当然也有书法的语言,包括形式语言,但书法语言究竟怎么才能通俗一点呢?是将古代的竖式书写变成现代的横式书写就算是通俗化了吗?


            当然,也可以这么说。但除此之外呢?无论怎样与现代人接近,也还有一个书法线条的问题。书法线条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个书法传统的问题。当代文学可以不按照古代的文学样式来写,但当代书法却不能没有传统,如果你连帖都不临,你能说你的书法作品是书法吗?就即便你去写没有任何传统元素的“现代书法”,老百姓也只能会更看不懂。所以,某些同志谈所谓的书法“雅俗共赏”,这只能是他个人的一种美好的愿望,而根本不适合在具体的创作实践中体现出来。如果体现出来,就很有可能走向真正的低俗化,以至于误导大众。


  据此,有人问我对当代的书法发展究竟是乐观还是悲观的,我的回答是:基本上是悲观的,起码现阶段是悲观的。因为,有些东西是整体性的、制度性的、风气性的因素造成的,而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个领导的问题。书法人通过展览和海选机制,在圈内建立了一种规则,然而,这个规则又时常被人破坏,很多人在遵守这个规则,而在遵守的同时,也在破坏这个规则。我们确立了展览规则,确立了海选规则,退一步来说,就即便我们认为这种规则是好的,但是这种好的规则在每一次的执行中,往往又被人为地破坏了。这就是悲剧,也是潜规则。因为破坏规则的往往不是专业的书法人,而是控制着书法人的非书法人。


  当然,以上还只是针对书法圈内来说的,而在书法圈外,则存在着大量的根本就没有规则的人。这些人纯粹就是靠忽悠不懂书法的老百姓来成名的。当代书法家的市场润格,就连启功这样的一流书法家,每平方尺最多也不过两三万元吧,而有些忽悠的书法家,一平方尺则卖到了10万元甚至更多。这种书法家当然得不到圈内人的认可,但他们仍然有着大量的市场,因为他们能够忽悠老百姓。他们的存在,破坏了市场规则,更为可怕的是,他们的书法作品为市场提供了大量的粗制滥造的低俗恶劣之作,他们在破坏市场规则的同时,也在破坏着当代大众的书法审美准则。


  无论怎样,建立规则总比没有规则要好得多,哪怕这个规则是坏的规则。当有了规则的时候,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如何来规避规则的负面效应,如何规避那些破坏规则的行为。比如,当展览机制和海选机制成为当代书法审美表现模式的一种必然的时候,我们当然不是去回避这种模式,而是探索如何规避,比如,海选式的竞技书法如何更能回归其精英性,规避其低俗性。展览和海选不是不可以,关键是要回归主导这种展览和海选的社团组织的民间性,社团组织的“去行政化”是当代书法发展的唯一途径。
发表于 2008-10-9 19: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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