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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艺术圈内有一种闻所未闻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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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5 15: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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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艺术圈内有一种闻所未闻的“潜规则”





       现在各行各业都有一些名目不同而本质相似的潜规则。这些虽然没有显现出来的某种不成文、不公开的规矩,却已在某一个领域内得到了大多数人的默许或随从。成为相关法律、法规之外的另一套行为准则和规范。这些心照不宣的游离于法规之外的潜规则,既上不得台面、见不得阳光,又背离了正义和法规,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法规所维护的利益。它们凭借着私下的规则而获取到法规所不能提供的利益,因此,有一部分人不仅利用潜规则牟利,而且热衷于潜规则的弘扬。更有甚者,有些人为了一己利益而创造一些别人闻所未闻的“潜规则”。

       前不久,北京西城法院受理了伪造领导人题字骗走某市组织部9万元“润笔费”的案件。案情是河南省某市委组织部为了扩大自己主创的电影剧本在拍成电影后的影响,听从制片方的建议,通过中间人找领导题写片名。最终,中间人伪造领导题字,骗走了商丘市委组织部9万元的“润笔费”。其中涉嫌诈骗的中间人——北京京都黄港书画艺术研究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在法庭上不仅否认自己故意诈骗,而且还称“在无法拿到某些人题字时,模仿对方字体自行题写是书画界比较普遍的做法,即使被对方发现,把钱退还就可以了”。这里所说的“比较普遍的做法”,实际上就是流行的说词——“潜规则”。对于这样的潜规则,如果不是类如从事这一生意的“业内”人士,一般的人可能是难以知晓。而这样的潜规则,或者说是“比较普遍的做法”,并没有潜规则定义中所说的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默许或随从,而只是他们极少数所奉行的。所谓的“比较普遍的做法”,在书画界是子虚乌有,其实质是对于诈骗这一罪行的狡辩。如果认同这种潜规则,那么,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了“诈骗”。

       但是,与之相关的却有这样一些潜规则,比如大事小事都要请领导题字;题字就要给红包;领导不要秘书要。拿上述的为电视剧题字来说,电视拍得不好,再大的领导题字也没用;而画得不好,再大的领导题字也没有用。又比如不管画还是不画,画得好还是画得不好,都可以注册一个画院;然后自封院长;最终是以画院的名义捞名捞利。上述的那个“书画艺术研究院”的总经理原本就是一个建材商人,而这个“书画艺术研究院”根本没有去研究书画,而是在研究如何用这个牌子和凭借潜规则或创造潜规则去赚钱。所以,如今画院到处是,院长遍地走。

       现在的潜规则还有很多:举凡稍微大一点的事情或者找到一些由头,都要捐画举办展览,实际上事情过后就是卖画;卖画是一种官位一种价格,因此,官位的竞争以一种潜规则的方式反映出一种市场的价格;价格可以用各种方式去提升,你追我赶已经成为新时代的竞技,其基本的方法就是炒作;炒作是史无前例的多方协力,普遍的是不择手段去宣传;宣传就是自吹自擂,自我定位,因而媒体广泛参与,出版物泛滥;泛滥的书画成为工农商学兵的一种卡拉OK,专业的书画很业余,业余的精神很专业…… 。 (来源:美术报)
发表于 2008-10-15 15: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声叹息!
发表于 2008-10-15 15: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书画艺术圈的“潜规则”、文艺圈的“潜规则”、官场的“潜规则”……这怎么有那么多所谓的“潜规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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