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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辽宁省书法“兰亭奖”征稿启事
辽宁省书法兰亭奖是经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批准,由辽宁省文联、辽宁省书法家协会设立并主办的全省性书法艺术最高奖项。根据《辽宁书法兰亭奖章程》规定,今年举办辽宁省第四届书法兰亭奖。现将征稿要求公告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辽沈晚报社 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凌源市书画院 二、组委会 第四届辽宁书法“兰亭奖”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有关领导、艺术家组成。 三、评审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四、投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体不限。 2、作品规格:横、竖式不超过6尺整纸。手卷高不超过一尺半宣纸,长不超过八尺宣纸;册页每页不超过40×30cm,整件不超过12页;篆刻作品在6-12方以内,附边款不少于4方。 3、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请务必使用正楷登记)。登记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相同,勿用笔名。 4、作者投稿需填写《第四届辽宁书法兰亭奖登记表》,随作品一同邮寄。登记表可从《征稿启事》复印放大至A4纸或下载。 5、草书、篆书请附释文。 6、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可多次投稿。 7、每件作品需交纳参评费20 元,作者投稿寄邮作品时将参评费同时汇出。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五、评选 评委会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并及时公布获奖、入展名单。要求作品必须是本人真实创作,拒绝模仿、抄袭及代笔行为。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作者进行面试,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第四届辽宁书法“兰亭奖”将评出入展作品300件,获得兰亭奖作品10件(含篆刻作品2件)。 六、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14年1月 展览地点:凌源市 七、出版 组委会编辑出版《第四届辽宁书法“兰亭奖”作品集》。 八、作者待遇 兰亭奖获奖者颁发奖金、证书,赠送本届兰亭奖作品集一册。入展作者发证书赠送本届兰亭奖作品集一册。 九、截稿日期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15日截止收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收稿地址 辽宁省凌源市东风街南段5K-1 邮编122500 收稿人:孙莹莹 电话:0421-6990000 13470287788 参评费全部采用邮局汇款(勿在作品中随寄现金)。 邮局汇款地址:辽宁省凌源市东风街南段5K-1 邮编122500 收款人:张晶芯 电话:0421-6990000 15084225958 十、凡参展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辽宁书法家协会 2013年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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