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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崔瑗《草书势》释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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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0 17: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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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崔瑗《草书势》释读   
原文:
书契之兴,始自颉皇1;写彼 鸟迹,以定 文章2。爰暨末叶、典籍弥繁3;时之多僻,政之多权4。官事荒芒,勦其墨翰5;惟多佐隶,旧字是删6。草书之法,盖又简略7;应时谕指,用于卒迫8。兼功并用,爱日省力9;纯俭之变,岂必古式10。观其法象,俯仰有仪11;方不中矩,圆不中规12。抑左扬右,望之若欹13。兽跂鸟跱,志在飞移14;狡兔暴骇,将奔未驰15。或□□点□,状似连珠;绝而不离16。畜怒怫郁,放逸生奇17。或凌邃惴栗18,若据高临危19,旁点邪附,似螳螂而抱枝20。绝笔收势,馀綖纠结21;若山蜂施毒,看隙缘巇22;腾蛇赴穴23,头没尾垂。是故远而望之,漼焉若注岸奔涯24;就而察之,一画不可移25。几微要妙,临时从宜26。略举大较,仿佛若斯27。
注释:
1、书契:指文字。《易·系辞下》:“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
      兴:兴起、产生。
      始:开始。     
     颉皇:传说中黄帝左史、奉黄帝之命创制文字,即仓颉、史皇。
2、写:描绘。
      彼:代词,那、那些。
      鸟迹:鸟兽之迹。汉代许慎《说文解字·序》:“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
      以:用。屈原《九章·涉江》:“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
      定 :定制。
      文章:即文字。《后汉书·董卓传》:“又钱无轮廓之文章,不便使用。”
      □(h ng):野兽的脚印或车轮的痕迹。
3、爰:于是、乃。
      暨:及、到。
      末叶:后世、后来。
      典籍:法典图籍等重要文献资料。
      弥繁:越来越多,更多。
4、时:当世、当时。
      僻:冷僻、不常见之事。
      政:政事
      权:权变、谋略。
5、荒芒:荒疏、废弛
      勦:抄袭、抄取
      墨翰:借指文章。
6、惟:只有。《商君书·修权》:“惟明主爱权重信,而不以私害法。”
      佐隶:辅佐书写文字的隶人。卫恒《四体书势》:“奏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难成,即令隶人佐书,曰隶字。”《国语·周语下》:“子孙为隶,不夷于民。”隶人:即指贱役之人,即罪人。
      是:指示代词,这、这样。
      删:删简。
7、法:法则。
      盖:大概。
8、应时:顺应时势。
      谕指:说明、表明意思。
      卒迫:仓促、紧迫。
9、兼功:加倍劳作。
      并用:同样使用。
      爱:爱惜、珍惜。
      日:时间也。
      省力:节省了精力。
10、纯:纯粹。
       俭:节省、节俭,引申为简略。
        岂:副词,表反问,谓难道、怎么。
        必:坚守。
        古式:古老的样式。
11、其:指代草书。
        法象:本指人的合乎礼仪规范的仪表举止,此处指草书
的直观形象,独特的艺术形象。
        俯仰:本指低头或抬头,引申为字的低昂。
仪:容仪。
12、中:符合。
        矩:画方形或直角的用具。
        规:画圆形的圆规。
13、抑左扬右:谓字的结体不低不高。
        欹:倾斜,左低右高,仰策取势。
14、跂:通“企”,踮起脚尖。
        跱:通“峙”,耸立。
        志:意。
        飞移:飞走离去
15、暴骇:突然受惊。
        将:将要、正欲。
        驰:奔驰、奔跑。
16、□□(ch   zh ):草书下笔的笔势
        □:草书笔势
      □□点□:多指四点底,行草书多取联飞势或连波省点势,锋利势疾,一笔而就,故云“状若连珠。”
        绝:断绝、结束。
        绝而不离:笔断意连也。
17、畜怒:蓄积壮盛之气。
        怫郁:忧郁、心情不舒畅。
        放逸:放纵不羁。
        生奇:发生奇异。
18、凌:迫近。
        邃:深也。
        惴栗:恐惧战栗。
19、据高:抵据高处。
        临:面临
        危:危险、危难。
20、旁点:指主笔旁边的笔画。
        邪:偏斜,通“斜”。
        附:依附。
21、绝笔:收笔、结笔。
        收:回收。
        势:笔势。
        綖:通“线”。
        纠结:缠绕连结。
22、施毒:施放毒气。
        缘巇:沿着罅隙。
        巇:间隙。此句指草书屈曲而流畅的笔势。
23、腾蛇:可以飞的蛇。
24、是故:连词。因此、所以。
        漼:同“摧”
        焉:语气助词。
        注:倾泻。
        涯:水边、涯岸。
25、就:凑近
        察:察看。
26、几微:细微。
        要妙:精深微妙
        临时:当其时其事。
        从宜:采取适宜的做法。
27、大较:大略、大概、大致。
        若斯:如此。

释文:
文字的产生,始于仓颉,他描绘那些鸟兽蹄□之迹,用来制定文字。到后来,典籍越来越繁多,当时又有许多不常见的事,政治上有许多权变。官事荒疏了,因为要抄写文章,有很多辅佐书写的人,删简旧时文字,草书的法则,大概还要简略。顺应时势、表明意思,用于仓促紧迫之中,功效加倍变快,与篆书隶书同样的使用,爱惜时间,节省了精力,在纯粹是简略的变化,为何一定要去坚守古老的体势呢?观看其形象,低昂都有它独特的仪态形势;方而不合量方形的曲尺,圆而不合画圆形的圆规,抑左扬右,看上去好象是倾斜的,像兽踮起脚、鸟耸起身体,想飞走离去的样子;像狡兔突然受惊,准备奔驰却还未奔驰。有的点的笔势,形状像似连珠,笔画完了而墨迹却相连,蓄积壮气,心情忧郁不舒畅,纵方出来便会发生奇异的情景。有的如同迫近深邃而恐惧的战栗,抵据高处、面临危难,旁点偏斜相附,像螳螂抱着枝条。笔画写实回收笔势,有如将剩余的线缕缠绕起来,有的像山蜂施放毒气,沿着那罅隙进行,有的如腾蛇入洞,头进去了尾还垂在外面,所以远看它们,那推崩的气势像汹涌的波涛倾岸奔涯;凑近观察它们,一画也不能移动。它的要妙之处,就在于面对其时其事时采取适宜的做法,这里略举大概,仿佛就是这样。

释读:
整理完崔瑗《草书势》文字方面的问题,对其作了一个比较全面的注解后,由此产生许多感受,有许多是我在初读其文时并未明晰的,尤其是关于它的美学价值和思想内涵,故在释文之后又试作些解读文字。
崔瑗,字子玉,涿郡安平(今河北深县)人,其父崔□,博学多才,崔瑗从小锐意好学。《后汉书·崔□传》有传:“□年十三能通《诗》、《易》、《春秋》,博学而伟才,尽通古今训诂、百家之言,善属文。”“与班固、傅毅同时齐名。”又载崔瑗早孤,锐意好学,尽能传其父业。早年,崔瑗之兄崔章为州人所杀,瑗手刃报仇,并因此而流亡,会赦全家,家贫,兄弟同居数十年。崔瑗一生仕途颇不得意。“年四十余始为郡吏”,瑗明天官历学,京房《易传》,年十八游学京师,与马融、张衡相交友善。汉安帝初年,官致济北湘,他是汉代著名的书法家,尤善草书。师法杜度,而书史以“崔杜”并称。后来张芝师法崔、杜,书法大进,成为汉草之集大成者,被誉为“草圣”。南朝梁袁昂《古今书评》谓:“崔子玉书如危峰阻日,孤松一枝,有绝望之意。”意即其书势之奇险也,《草书势》作为东汉书法理论审美转换的基石,即是他作书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我国历史上有史记载最早的一篇书法论文,而且论述对象是草书,书法是线条的艺术,草书尤具代表性。因此,这篇文章也就更加弥足珍贵。
时代精神之显现于书法史是以草书的成熟及其艺术地位的确立为标志的。《草书势》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与汉魏乃至唐宋明清书论一样,深受中国古典美学重要文献《周易》的影响。这倒不是说《周易》中所提出的某些富于哲学意义的命题和范畴对中国传统文化影响至深,而主要在于产生、提出这些命题和范畴的基本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或称思维模式作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在各个不同时代和学派的思想家、学者那里,以不同的形态不断出现。《周易》的思维模式主要的一种叫做象征思维模式,具有经验、直观、使用广义的无类类比和二项对立决定论和宿命论的特点。崔瑗游学京师时,也熟知这种学说的技巧,致使后世诸儒以其为宗。结合《草书势》本身来读,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其行文中所具有的经验、直观、类比等思维特征,其中对于很多书法美学命题,作者都是以经验作直观的把握,并通过大量类比的文学修辞手法提出来。没有论述的过程,读起来十分顺口流利,且极富文采。《草书势》的艺术想象空间极其广阔,文字精炼优美,有音乐的韵律美,但也正是因为这些特点,却使其内容缺乏严密的逻辑分析和推理。
就崔瑗《草书势》的具体内容来讲,我以为崔瑗在此至少对书法美学和书法品评作出了以下五个方面的贡献。
第一、由于《草书势》的历史原因,其中不乏对意象与原形的讨论,作为艺术理论尚未成熟的开端,这样的内容讨论是极其有价值的。在对意象的阐释中,崔瑗提出了书法的本体性价值取向,他没有将草书视为对现实形象的模仿,而是非常自觉地意识到了诸如仓颉“写彼鸟迹”、“观其法象”的作法既不是草书艺术创作的目的,也非草书艺术的创作手段,而是文字发生创造的一个必然过程。如果深究文字起源,我们认为它应该存在着“象形”这个实际文化背景,而草书作为书法艺术而言却早已远离了这个背景。诚如萧元先生在《书法美学史》中所说的那样:“草书的内容仅仅是一种诉诸视觉的纯表象,一种纯粹的外观、艺术的本质——无实用性,即通过这种纯粹的意象创造而获得。”《草书势》用极其形象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关于意象和原形关系的见解,确立了草书的艺术地位,使书法艺术的本体立场从非自觉到自觉的转化得以催化。
第二是对书法艺术基本造型原则的概括,即《草书势》中说的“方不中矩,圆不中规”,这既是草书的基本意象,也是书法艺术的基本造型原则,这种原则不是整齐划一的森严规则。相反,它是具有多样性特点的。书法艺术的生成不是简单的自然界原形再现,而是对自然界原形的集中、概括和抽象,它没有产生规则、对称形状样式,是一种向自然多样性的回归,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抽象视觉艺术。
第三是对书法创作基本特征的揭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关于“笔势”的论述,代表着这一论述的语句是“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这两句堪称论书经典,主要是说它准确抓住了书法,尤其是草书艺术最基本的视觉特征,使得草书在表现上与其它书体能够严格的区分开。这里说的“飞移”也好,“未驰”也罢,其实也只是在艺术形态上给人的一种联想,书法艺术从本质上讲是空间视觉艺术,尽管其挥写具有一次性、不可逆性和时间性等特殊属性,但最后呈现在绢素上的却依然上静态不动的。所谓的运动感、笔势,只不过是我们丰富的视觉心理活动在起支撑作用。“将奔未驰”即是以静寓动,创造出了一种艺术艺术形象运动的幻象。当然了,虽然不存在实际的运动,但书法艺术连续而不可逆的线条本身就已经充满着运动的暗示,隐含着“将奔”的运动,可以说,这已经深刻抓住了书法,尤其是草书艺术创作的实质。
第四、书法艺术自由表现的合规律性。不管是前面所言的共时性的静态运动幻象,还是“方不中矩,圆不中规”的造型原理,都说明书法尤其是草书艺术在表现形式上是非常自由的。同时也说明草书在艺术语言上是非常成熟和丰富的。《草书势》中对书法艺术自由表现的认可却是一个前提,即“就而察之,一画不可移”,认为书法艺术创作的自由表现受到严格的形式限制。“一画不可移”就说明了书法创作有着严格的规律性,但这严格的规律性不是指汉字造型结构的严格,而主要是指书法艺术的规律性。“一画不可移”是说艺术创作的表象趋于精美致极时是不可移的,故而后世有“纤微向背,毫发死生”的感叹,其原因大抵是对书法艺术创作规律的取向不一所致。于是,崔瑗在说了“一画不可移”的合规律性后,又提出“几微要妙,临时从宜”,亦即是说明了书法艺术(此指草书)创作过程中作者的随机应变能力,前后相承,准确地把握了书法艺术语言规则的限制,合规律性和表现自由、随机性的辨证关系。
第五、崔瑗在《草书势》中还最早提出了书法艺术的品评标准及审美范畴。主要的有“奇”、“要妙”。如“放逸生奇”、“几微要妙”。在这以后的许多书法家都对此有所涉及,如蔡邕“体有六篆,要妙入神”,索靖“信奇妙之焕烂”,王僧虔“书之妙道,神采为上”等,使“奇”、“妙”等成了“书势”中品评书法的重要准绳。崔氏概括书法要“放逸生奇”亦即揭示了书法的自由表现,飞动之美。然而,正如前面所讲,这“放”又是以“收”为规律前提,“奇”又离不开“正”的制约,它也应是“一画不可移”而“临时从宜”的,故而“奇”、“要妙”作为书法艺术品评标准被提出实则上书法艺术品评标准的滥觞。
综观崔瑗《草书势》,包括其后的一些书势文章,其言虽不多,而且又是一些比较零散的短篇,又多用铺陈骈文为之,偏于文学性描述和对书法欣赏者主体对书法的片面感受。然而,却正是在这样的一些琐碎辞藻中,包含着书法美学的雏形,借以形成书法艺术进行自觉转变的时代契机。

                                                      王    景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于愫雅斋
发表于 2007-9-29 14: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8-1 17: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大家参与古书论释读!
发表于 2009-3-24 22: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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