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书法网 当代书法论坛 当代书画超市 书家博客
论坛首页 |  书坛新闻 |  当代书坛 |  展览馆 |  篆刻区 |  美术区 |  自治区 |  学术界 |  培训中心 |  资料馆 |  文艺休闲区 |  当代书画超市 |  管理区 信息采集

书法|当代书法论坛|当代书法网|中国当代书法第一门户网站  当代书法网是由中国书协会员、著名书法家杨崇学(杨之)先生于2007年5月创办的。网站自开通以来,以传承我国书画艺术为己任,在书法艺术交流、展览展示,推出书坛新人、通过互联网向世界推广中国的书法艺术方面做出不懈努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273|回复: 16

且看书协如何回应隶书展的“枪手门”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20 23: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且看书协如何回应隶书展的“枪手门”问题

                  田   方

近日,有网友揭露入展全国第二届隶书展的陈××、刘××两幅作品为同一人所为:不但相同的字出一人之手,而且作品的款式、章法、笔法、结体、甚至闲章也几近一致。消息一出,网民们情绪激愤、纷纷跟帖,直指其中必有一幅作品属枪手所为。
按一般的常识:如此俨然相似的作品,说是风格相同的两个人所作,确实难以令人信服。但事情也有“个别”,比如:一人为师,一人为徒,长期临写某人作品,结果为徒者摹写师傅的字惟妙惟肖、真假难分,这种事情是有可能发生的。眼下,对这两幅作品如果一口咬定其中一幅假托枪手所为,还为时过早。结论要由中书协来做。因此,中书协如何回应、处理这件事,就成为网民们期待与关注的焦点了。
社会上某些人为升学、考研、考博而投机取巧、弄虚作假花钱雇枪手早已有披露和处理。但是,书法界参展有雇枪手的传闻,却还未见其实。今对隶书展枪手的揭露,虽尚待证实,却说明了人们的疑虑并非空穴来风。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动摇了大家对中书协在组织各类展览中言之凿凿都是公开、公平、公正承诺的可信度。多年来,中书协办了不少展览,赢得了一定的好评,却也因如有作者的作品造假伪托、评委营私舞弊等等传闻而被诟病,甚至在网上多次被披露质疑。但是,对这些问题,要么是书法官员信誓旦旦的公开公正把问题挡回去,要么是遮遮掩掩的推诿搪塞把问题拖过去,更为网民失望的是以一副官员的倨傲架子不以理睬把问题带过去。平心而论,在当今社会风气下,书法圈的入展、获奖、入会等等涉及个人名利事情,在一部份评委水平低、有私心的情况下,要完全做到公开公正是不太可能的。问题在于:书协组织作为管理机构,要担负一种责任、尽可能地采取各种措施把事情办得漂亮些,对网民的质疑,积极的予以回应,一旦证实有问题,真正做到严肃处理。如果屈从于当事人的人际关系、利益关系而护着、掖着,那么,受益的只是被庇护的当事人,伤害的却是整个书法界的人心和风气。
隶书展的“枪手”问题当事人是河南籍。有网民因些质疑:是否因河南籍的书法人士在书法界有强大的人脉关系?笔者不敢随声附和。但事实是:近些年来,河南籍人士参与各种展览,入展、获将的人数基本上不是排第一,也居二、三位。以二届隶书展来说,入展者占了21%;获奖者占了19%。这其中,有没有因地域关系而使某些不够格的人入展、入会?就难说了。(2009.4.21)


(文章写的不错。但是本论坛提倡问题的探讨要对事不对人。因此请不要涉及到具体人或者具体领导------杨之特告)
发表于 2009-4-21 00: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4-21 07: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理性!
发表于 2009-4-21 08: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4-21 08: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4-21 09: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笔试

引用田版主发言:眼下,对这两幅作品如果一口咬定其中一幅假托枪手所为,还为时过早。结论要由中书协来做。因此,中书协如何回应、处理这件事,就成为网民们期待与关注的焦点了。

太简单了!通知两个当事人现场书写不就明白了!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中书协也不做???
发表于 2009-4-21 09: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4-21 10: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4-21 11: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发表于 2009-4-22 14: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艺术顾问

中国历代年号索引 | 书法家常用礼语 | 公元干支对照表 | 岁时表

Archiver|手机版|当代书法网|当代书法论坛 ( 京ICP备2020048054号,京公安网:11010802014578号 )

论坛网友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当代书法网立场无关。

网站联系人:杨之 13501296373

当代书法网群:36526567(QQ) 当代书法网版主群:34573496(QQ)

网站邮箱:ddsfw@126.com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时军莉律师(上海君莅律师事务所)

GMT+8, 2024-4-26 21:16 , Processed in 0.413993 second(s), 20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