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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审美的第一要素是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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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4 11: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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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法审美的第一要素是好看

                                                                           郭有生

       书法最重要的是什么?我想是——好看。
       好看,是一种直觉的感受,是一种感官接触中的舒适感、愉悦感和陶醉感,绝不需带理性的功利思维。音乐也是如此,刘鹗的老残游记中《明湖居听书》中,写王小玉说书,那感觉是:“声音初不甚大,只觉入耳有说不出来的妙境:五脏六腑里,像熨斗熨过,无一处不伏贴;三万六千个毛孔,像吃了人参果,无一个毛孔不畅快。”这正是艺术美的魅力。鲁迅在《<艺术论>译本序》中说:    “社会人之看事物和现象,最初是从功利的观点的,到后来才移到审美的观点去。在一切人类所以为美的东西,就是于他有用——于为了生存而和自然以及别的社会人生的斗争上有着意义的东西。功用由理性而被认识,但美则凭直感的能力而被认识。享乐着美的时候,虽然几乎并不想到功用,但可由科学的分析而被发现。所以美的享乐的特殊性,即在那直接性,然而美的愉乐的根柢里,倘不伏着功用,那事物也就不见得美了。并非人为美而存在,乃是美为人而存在的。”反过来说,一件书法作品,如果看了,你心里感到别扭、难受,甚至恶心等心理反应,那还是好书法吗?美就是这样为人存在的吗?俄国普列汉诺夫也说过:“一件艺术品,不论使用的手段是形象或声音,总是对我们的直观能力发生作用,而不是对我们的逻辑能力发生作用,因此,当我们看见一件艺术品,我们身上只产生了是否有益于社会的考虑,这样的作品就不会有审美的快感。”康德也认为:“美感是那不凭借概念而普遍令人愉快的。”你看大家的认识何其一致。

       好看的书法,总给人美的联想,比如蔡邕在《篆势》中所说:“似水露缘丝 , 凝垂下端 ”,“ 若鸿鹊群游 , 骆驿迁延 ”等等;而那些难看的书法,让人只会产生噩梦般的联想。你联想到屎壳郎滚粪,蚊蝇哄绕烂泥污塘,病人瘫软双目好似枯井,残叶铺地枯茎凄凉等等,这样的书法还会是好书法吗?其实,书法视觉形象给人的书法视觉意象,只有是美的,才会在观赏者的联想中产生书法美的联想意象。看王羲之的书法,那“龙跳天门,虎卧凤阙”你看是多么美的联想意象; 看萧子云的书法,那“危峰阻日,孤松一枝,荆柯负剑,壮士弯弓,雄人猎虎,心胸猛烈,锋刃难当”,你看这又是多么有雄浑激昂诗意的联想意象。这些联想意象的美,本身就蕴含着审美判断和审美态度,而蕴含的审美情感又是那样耐人寻味!书法视觉意象是作者的一度创作,而书法联想意象是欣赏者的二度创作,二者总是一脉相承的。
       好看的书法,是书法多角度多层次美的凝聚,就像一个美人,一是花容月貌,二是腰肢婀娜,三是雪肌玉肤,四是玉树临风,五是笑媚天地,总之是多样美的立体展现。因此,好看的书法,应当形神皆美,应当表层美和深层美和谐结合,应当线条美、结字美、墨韵美、章法美的多样统一,应当有比例美、合度美、对比美、均衡美、和谐美的一体化。如果某一个方面或某一个层次残缺,就会像壮汉折肱、美人眇目,不免让人遗憾。比如我们说对立统一,如果只有虚实、擒纵、开合、欹正等等的对立因素,而没有统一,那必然是一盘散沙,给人凌乱无神感;反之只有统一,没有对比则必然呆板无趣,统一追求的是同,对立追求的是异,只有二者完美结合才是一种真正的美。再比如,书法讲究疏密结合,但二者应当有合度美,倘若太紧则局促,太疏则散漫。黑格尔在《小逻辑》中说:“如果某一质量统一体或尺度中的量超出了某种界限,则和它相应的质也就随之被扬弃了”。可有些书法家老是一只眼看书法世界,他们的书法表层很难看,但还得意的说自己的书法有深蕴,有哲学层次的大美,讲究阴阳二元对比,你看这儿是收放,那儿是轻重,其实想想,倘若表层就不好看,而人们却在那儿反复琢磨你那深层的那一点简单的哲学内蕴,还有什么意思,那样还不如我们随便看一本哲学书,都比你的书法中蕴含的哲学内容丰富深刻!书法一定是好看第一,一切艺术效果都应当在好看中生发实现。
        好看的书法,一定具有动势,一定在动势中表现出一种神采。书法总是在人们心中人格化了。优美和崇高,就是两种不同的神采。唐代张怀瓘认为大王 " 有女郎才 , 无丈夫气 "( 《书议》 ), 就是说大王的书法属优美的审美范畴,而小王 " 则若惊风拔树 , 大力移山 "( 《书断》) ,就是一种崇高的审美境界。李泽厚先生在《关于崇高与滑稽》一文中说:“美的对象给人的感受经常是比较和谐、优雅、平静的,崇高的对象给人的感受则常常更为激烈、震荡,带着更多的冲突、斗争的心理特征••••••自然美作为优美,它的形式特点在于,必须符合于人们长期习惯、熟悉或掌握着的那种自然规律、性能,如均衡、对称、和谐等等,崇高的形式特点却与此恰好相反,常常是以人们不习惯、不熟悉为特征,常常是违反或背离那些一般的均衡、对称、比例、调和等规律,以造成对感官知觉的强烈的刺激、否定或痛苦。所以,粗糙(与作为美的“要素”的光滑相反),巨大(与美的精细相反),瘦硬(与美的柔软相反)••••••常常为自然界的崇高或崇高的自然感性形式所必需的特色。这就是因为像‘精细’、‘光滑’、‘柔软’等总容易显现出人工、人为、为人所驯服的对实践的单纯肯定,而与崇高相背离。崇高要求在形式上看出实践的严重斗争,要求人们少去流连观赏那表面精细可爱的形式,而通过粗糙丑陋的形式迅速地接触到那内在的冲突”。可笑的是有些书法家,也时常引用这段文字,为自己的丑书辩解,认为自己的书法就是一种崇高,但我看来垃圾耸天,是污浊、腐烂和发霉的合奏曲,能和乱石穿空,是挺拔、霸气和威严的抒情诗相比吗?虽然都是“违反或背离那些一般的均衡、对称、比例、调和等规律”。
        书法的神采,在我们的眼中有时就是一种风格,这些风格顾盼有情,比如自然那是一种平和,宽博那是一种严肃,雄浑那是一种豪迈,姿媚那是一种柔情,如此等等。孙过庭追求书法" 达其情性 , 形其哀乐 "( 《书谱》 ), 张怀瓘要求书法 "或寄以骋纵横之志 , 或托以散郁结之怀 "( 《书议》 ),无不从表层看到书法的深层情意以及书法的抒情价值。形式、特点或风格和情采总是不离不弃的密友,再比如以黑白来说,刘义军在《“黑”与“白”可以决定画面美感 ——对山水画中“知白守黑”思想的进一步探索》中说:“画面黑白比例不同,会产生不同的艺术效果。比如,若白的比重大,那么画面就有空灵、轻盈、舒畅等审美倾向;若黑色比重大,那么画面就有厚重、崇高、压迫等艺术倾向。”“我们可以推测,不同的黑白比例规律与山水画之烂漫、柔和或磅礴、浩瀚抑或热烈、豪放的韵味具有一定的关联。”书法的黑白何尝不是这样?这里黑白比例是形式问题,空灵厚重等是特点,热烈豪放等是情感。
       好看的书法,一定是具有个性的书法,倘若千人一面,千面一腔能不让人看的烦吗?老是陷在经典中走不出来,岂不是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吗?当然狰狞的盗贼,不要冒充强健的壮汉;猥亵的妓女,不要冒充如花的少女!有些丑书,不是自诩自己的书法有个性吗?个性要守住审美境界的底线,个性要成为创新的深刻表现,个性不能忘了时代的精神需求!唐代孙过庭在《书谱》中说:“夫质以代兴,妍因俗易。虽书契之作,适以记言;而淳醨一迁,质文三变,驰鹜沿革,物理常然。”你看古人已经明白了的道理,我们不可再犯糊涂。人们喜欢这样的比喻,书法世界就是一片花海,花海中每一种花都是不同的,同一种花又有各种品种,每一品种中的每一株又有区别。个性就是你是“环肥”,我是“燕瘦”;你“巧笑倩兮”,我西施颦眉,各有各的美。
好看,总是最接地气的,生活需要好看的书法!

       当然,从上面大家也可以看出,我说书法当好看,并不排斥书法理性的内蕴美。以结构主义美学的观点来看,书法也有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我说的好看关乎表层结构,是依凭感觉可以直接得到的,而内蕴美却关乎到深层结构,是依凭心灵去感受的。《孟子•告子上》中说:“口之于味,有同嗜焉;耳之于声,有同听焉;目之于色,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雏豢之悦我口。”这里谈的是共同美,但感受这美却有感官感知与心灵感受的不同,正间接反映了这一点。说到结构自然有结构要素或成分,而这些要素或成分又按一定的规律所组合,而组合正反映了一种联系。我们在这要素或成分的联系中,去深深揣味书法的神采、哲思和意蕴。

                                                                                                                                                                                                 2015.12.24修改于陕北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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