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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尽的兰亭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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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3 10: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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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尽的兰亭奖



杨卫列


        备受各界广泛关注和重视的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评审工作已于2009年11月4日在河南平顶山市落下帷幕,但有关兰亭奖的议论却一直没有停止过,真可谓是说不尽的兰亭奖。
        一、兰亭奖难称最高奖
        说兰亭奖难称最高奖,原因如下:
        其一是本届兰亭奖艺术奖的含金量过低,难以代表书法艺术的最高专业奖。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官方报道,此次兰亭奖所收稿件不足6000。仅就投稿数量而言,是比上一届有所增加,但这一数量相对于中国书法家协会近两万的会员和准会员数而言,则严重不成比例。除去重复投稿,即便我们作最乐观的估计,本次兰亭奖的投稿人数最多也只在4000人左右。这也就是说,会员和准会员中近五分之四没有参与投稿。并且,从网上透露的各种信息来看,就在这五分之一的投稿者中,准会员又占了绝大多数。试想,一个号称中国书法艺术最高专业奖的兰亭奖如果不能最大限度的调动会员和准会员参与的积极性,不能最大限度的调动那些成了名的书法家们参与的积极性,那么,在此基础上评选出来的结果其权威性就必然会大打折扣。这也就无怪乎很多书法人直称本届兰亭展是新人展了。
        其二是本届兰亭奖终身成就奖过多过滥,使终生成就奖失去了顶尖性、权威性和神圣性。第一届兰亭奖终生成就奖的得主共两人,他们是启功先生和潘主兰先生;第二届兰亭奖终身成就奖增至四人,他们分别是沈鹏先生、王学仲先生、李铎先生和欧阳中石先生;而本届却一下子增至10人,且很多人无论是成就,还是从事书法教育、书法创作的时间均无法与前两届兰亭奖终身成就奖的获得者相比。于是,书法界质疑声一片。也许,正因为质疑之声太多吧,在兰亭奖的其他分类奖项获得者名单已公布一个多月的今天,兰亭奖终身成就奖的获奖名单仍未正式发布。
        二、缺乏透明度,与中国书协一再鼓吹的阳光评审的原则相违背。
        本届中国书法家协会一直强调在各种展览的评审中要坚持阳光评审,决不搞暗箱操作。但做到真正的阳光评审就必须让整个的评审工作接受纸质媒体和网络媒体的监督,但自从2008年8月所谓的“草书门”之后,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各种展览已经有意无意的逃避网络媒体的监督。本届兰亭奖的评审也是如此。虽然,网络媒体已经失去了对书协评审的监督权,但中国书法家协会在各种展事中暴露出丑闻还是层出不穷。比如,本届兰亭奖终生成就奖的评选,林岫先生就拒绝在获奖名单上签字。因为林的不签字,赵找林谈话:“如果你不签,批不下来,我不好和他们交代!”林先生回答说:“你跟他们不好交代?那你跟启功先生,赵朴初先生好交代吗?”此一问一答,不由得不让人想入非非。
        三、评审规则的制定未能获得广泛认同,这必然引来质疑之声
        评审规则制定得是否合理,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评审结果的权威性。就兰亭艺术奖的评审而言,由于其是书法艺术最高奖,所以,其评选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推出新人,而是对四年来中国书法艺术成就的一个阶段性总结。因此,其评选对象应当锁定在那些具有一定代表性、一定学术和艺术创建、一定公众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人物身上。评选出来的获奖者,必须要具有成熟的、个性化的艺术语言和艺术风格,而且这种艺术语言和艺术风格又必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引领性价值。(参见朱中原先生的《书法何为,兰亭何为?》一文)而要做到这一点,仅靠一幅或几幅作品作为评审依据,在几秒钟就决定作者命运的评审规则显然无法抵达的,它只能使评审结果的权威性受到质疑。再如,兰亭奖终生成就奖的评审结果之所以备受诟病,也与其评审标准太低有关。正如林岫先生所言:“‘兰亭奖’是当今书界的最高奖,而‘终身成就奖’是‘兰亭奖’的巅峰,有它的海拔高度,应该是当今书艺最高水准的形象性标志。”“高山仰止的‘终身成就奖’不可以平视或俯视。可以精选甚至缺席,但不能放水稀释国家级的最高水准。”试想,如果中国书法家协会在兰亭奖终生成就奖评选之前就制定如林先生所说的严格标准,达不到标准甚至可以缺席,林先生还会拒绝在兰亭奖终身成就奖的评审结果上签字?对兰亭奖终身成就奖的评审结果还会有这么多的质疑之声吗?
        四、视规则如儿戏,使本届兰亭奖的权威性大打折扣
        权威的评审不仅表现为评审结果的权威,同样也应表现为对规则的严格遵守。但本届兰亭奖的评审各方在对规则的遵守方面显然不尽人意,具体表现为:
        一是不能严格遵守规则。按道理来说,一个正规的书法展览,其评审结果在展览主办方或展览主办方授权发布之前应该是严格保密的,号称书法界最高水准的兰亭奖更应如此。但事实是,在展览主办方或展览主办方授权发布公示名单之前的几天,网上已经广为流传着一份兰亭奖一等奖的获奖名单,但人们正在对这份陌生的获奖者名单将信将疑时,展览主办方发布的获奖、入展公示名单迅即否定大家的疑惑。人们不禁要问,先前的那份名单从何而来?是怎么来的?
        二是随意修改规则。规则在制定之前,可以反复讨论,修改,直至完善。但一旦制定,便不能轻易更改。否则,其权威性必然受到损害。比如,本届兰亭奖终生成就奖之所以引发各种议论,不能说不与中国书法家协会随意修改规则有关。在中国书法家协会2009年6月14日发布的征稿启事中,关于兰亭奖终生成就奖的相关规定是:(1)参评作者范围:年龄在80岁以上,曾经为中国书法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并在书法篆刻艺术创作方面成就卓著的书法家。(2)参评要求:历年书法成就等详细材料(可提交复印件,论著附复印件及版权页)。申报材料的著述必须是申报者个人的专著,复印件须申报人签字有效。而到2009年10月22日中国书法家协会发布的补充通知中则易为:一、按第二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终身成就奖的评定办法,参评人员应为年满七十八周岁的书法家(即1931年10月31日前出生)。二、参评人员应由本会各团体会员予以推荐。三、参评人选由中国书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提出建议人选,报请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终身成就奖评委会审定。如此将规则视同儿戏,其权威性又体现在何处?
发表于 2009-12-23 10: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12-24 21: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1-18 08: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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