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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书法创作的四大不良倾向【原载《书法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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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22: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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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书法创作的四大不良倾向

傅德锋


书法创作是在深入系统地继承古人优秀碑帖的基础之上的具有一定创造性的艺术活动,就创作这一概念本身也是新时期书法复兴三十年以来才产生的,并逐渐被人们所广泛认同。而在古人那里是决然没有“创作”一说的。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书法是古人自然而然的选择,使用毛笔进行日常书写,一方面决定了古人对毛笔的驾驭能力要普遍地远远超过今人,另一方面,这种自然状态的书写行为也就决定了古人书法“无意于佳乃佳”的基本特点,尤其是像古人的手稿、手札一类的作品,几乎没有任何矫情虚饰的功利意识在里面,因此,他们的作品往往天真、率意、自然。而在当今,是否擅长书法已经不再是社会对读书人的普遍要求,再加上硬笔、电脑这种新的书写工具对毛笔书写的彻底颠覆,无疑是对书法社会基础的釜底抽薪,书法便“无奈”地成为了一种需要专门进行系统修炼的“功课”(或曰“专业技能”)了。也正是因为这一原因,书法创作概念便由此应运而生。由于书法热在新时期的一度兴起,在展览文化的强有力推动下,书法的群众基础不但没有在书法退出实用舞台之后逐渐衰落,反而得到了迅速而广泛的普及,从事书法的人员之多,可谓前所未有。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当代书法队伍的空前庞大和当代书法创作的整体水准尤其是书法人综合素养的普遍低下却和历史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当代书家代表作的普遍匮乏使得我们和古代书家相比起来依然感到无比汗颜。



时下社会是一个飞速发展的特殊历史时期,尤其是书法界,更是高呼“创新”,“苟日新,日日新”,实质上使得“创新”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一种奢谈。平心而论,讲求创造性是任何艺术形式继续朝前发展的根本保证,但违背书法创作的基本规律,盲目地不切合实际地进行所谓“创作”,不仅不利于自身创造性的开拓,反而会对自身的艺术追求形成阻碍,不进反退。笔者经过分析思考认为,当代书法创作存在有以下四大不良倾向:



一、根基未稳,急于创作。正常的书法创作必须建立在继承前人优秀传统的基础之上,
没有长期的笔墨功底的艰苦锤炼,就缺乏从事艺术创作的根本前提,所谓“厚积”方能“薄发”。时下很多书法人,朝学执笔,暮诩己能,一本碑帖还未能吃透,有的尚还处在临摹的初级阶段,就急于要搞创作,这是一种学风不扎实的极为盲目的做法。有的人面对一本碑帖,实临还未基本过关,就要奢谈意临,对于摹帖,根本不屑一顾,认为太过于“小儿科”。事实上这种想法是完全有悖于学习书法的根本原理的。试问古人学习书法是这样的吗?汉末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墨;三国时,魏国钟繇为从韦诞手中求得一篇蔡邕专论笔法的文章,捶胸呕血,腑膺尽青,晕倒于地被魏太祖用“五灵丹”救醒。但韦诞仍不肯给他,直到韦诞死后,钟繇偷掘其墓,才得到这篇文章。从此“昼夜不辍,卧则以手划被,被为之穿”经过刻苦学习,书艺大进;晋代王羲之,“用心十五年,始工一‘永’字”;隋僧智永,醉心翰墨,精研书法,“登楼不下四十年”,退笔成冢;唐太宗李世民,经常于万机之暇抽空练字,往往半夜起来秉烛学《兰亭序》,即使是在戎马生涯中亦有“简板马上字”;怀素年轻时因家贫无钱买纸,就在“故里种芭蕉数万株,以供挥洒”……上述这些古人学书的经历无一不在表明,学习书法绝对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任何成功的书家都必然有一个长期的艰苦磨练过程。



前人虽有“字无百日工”之说,但并非是指学好正书只需百日的工夫,而是说坚持百日之后方可将字写得较为“工整”一些而已。项穆《书法雅言》说,一个人学习书法,从把笔始,先立大体,然后定其筋骨,次又尊其威仪,最后审其神情,乃能引申而触类旁通,“计其始终,非四十载不能成也。”通观书史,许多大书法家从初学到成熟,其经历年限实与项穆所言如出一辙。像“王右军,书家之圣者也,当以天成目之,亦至五十三乃称成书”;米芾从七八岁开始学书,“至壮岁未能立家,人谓吾书‘集古字’,盖取诸长处,总而成之,既老始自言家,人见之,不知以何为祖也。”米芾自谓:“一日不书,便觉思涩,想古人片刻未尝废书也。”于此可知,米芾在这四十余年当中用功之勤;隋僧智永“登楼不下四十年”致力学书;王铎“四十年前极力造作,四十年后,无意合拍,遂成大家”;何绍基自谓学书四十余年,“外间人见子贞书,不以为高奇,却以为怪诞,岂知无一不从平平实实,匝匝周周学去,其难于不知者道也。”上述这些书家都经历了四十年左右的磨练过程,最终脱颖而出,成为一代书法大家。他们的很多精品力作经受住了历史的长期检验,至今都作为我们取法学习的榜样,这种成功正是他们“积学累功”、“厚积薄发”的结果。



但是,我们现在的很多书法人,却很少有这样的耐心,临摹碑帖,大多朝秦暮楚,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动辄大谈创作,一下笔来,似是而非。远观尚可,不可近睹。或者初观气势骇人,再看索然无味。笔法、结体的根本问题没有解决,不具备创作的“本钱”,在这种情况下,再好的章法和形式也构不成一件真正的书法作品。



二、涉奇猎怪,盲目创新。这种情况也比较常见,主要表现为缺乏传统经典作品的支援意识,要么过度的采用夸张变形手法,将汉字结构搞得支离破碎,不易识别。随意挪动偏旁,不顾汉字结构原理,涉奇猎怪,炫技斗巧,名为“创新”,实则胡搞;要么字形忽大忽小、用笔忽粗忽细、墨色忽浓忽淡,没有过渡,非字非画,花里胡哨,缺乏统一的基调,格调不高;要么诸体随意杂交,乍一看很古拙,实际上是七拼八凑,矫揉造作,缺乏协调自然。从历代优秀作品来看,好的作品都是平中见奇,自然协调的,所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大音希声,大味至淡,大象无形,任何表面的刻意的矫情的东西都是经不住历史检验的。郑板桥“六分半书”,虽如“乱石铺街”,但实则井然有序,绝非胡乱拼凑。也正因为“板桥体”风格过于强烈,故可观却不易学,学之不当,则会堕入魔道,终生不得门径矣!



三、追风逐潮,克隆复制。这种情况在各种展览上比较常见,实际上是书法人“急功近利”思想驱使下的结果。在紧锣密鼓的展览催动下,一方面是高呼创新,另一方面却是类似于“团体操”式的集体表演。由于现代传媒的高度发达,一个书家的艺术风格(或曰创作成果)刚一面世,就会被大批的追随者模仿甚至克隆复制,借尸还魂,改头换面,在各种展览当中鱼目混珠。一般而言,同时代的书家之间互相借鉴取法原本无可厚非,这种情况古已有之,似乎不必大惊小怪。但现实问题是,书法人为了在全国性权威大展当中入选获奖,进而获得一纸中国书协的会员证,便不惜采取任何手段,直接将他人的创作成果窃为己有,这既是对原创者的不尊重,也是对权威大展的亵渎。而事实上采取此类手段混迹于书法圈内的人,充其量也不过是个书坛的匆匆过客,很快就会被时间淘汰得无影无踪……



四、形式至上,制作成风。这种情况表现为,一些书法人不在书法本体上下实际的功夫,而是热衷于搞一些形式上的花样,从纸的选择到颜色的搭配,利用裁剪拼贴手法,可谓挖空心思,穷工极巧,在印章的钤盖方面也是“无所不用其极”,作品搞得像一件“假古董”,看上去富丽堂皇,像模像样,只是经不起推敲。笔者坚持认为,形式始终是为内容服务的,书法内容(包括点画线条、结体章法、格调意境等)才是第一位的,形式应居第二位。虽说当代书法创作必须注重展厅效果,竭力突出作品的“视觉冲击力”,但如果作品本身艺术功力不够,缺乏思想内涵,仅仅在形式上具备再强的“视觉冲击力”,那么,这种“冲击”也将会是苍白无力的!形式至上,制作成风,无疑是缘木求鱼、本末倒置的做法,是与中国书法“由技进道”的基本精神背道而驰的。


因此,我认为,如何正确看待创新,怎样真正从临摹进入创作,多从我们的前人那里找找经验,依然显得十分必要。

(原载《书法导报》、《青少年书法报》)
发表于 2010-12-4 08: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2-4 09: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18: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书心堂主人 于 2010-12-4 08:21 发表

多谢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18: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杨长岭 于 2010-12-4 09:00 发表

多谢!
发表于 2010-12-5 02: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2-5 02: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7 01: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江湖女侠 于 2010-12-5 02:35 发表

多谢关注!
发表于 2010-12-30 12: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2-30 13: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梁不正下梁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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