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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之本质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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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22: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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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之习书法者众.然书法本质者何?或知也.或不知也。或以为今之习书法者.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于书法之本质之认识.只为盲人摸象.识之浅.因之今之书法.看似争奇斗艳.观之五彩缤纷.实是缘木求鱼.南辕北辙.什么也不是.只因于书法本质之认识已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也。
     书法者当有法后无法.无法之法.法文.文以载道.因之书法文化其核心.如何写法技也。道驭于技.若人驱牛羊也。因之书法之本质.在于文化而非在于如何写字法。亦可言习好书法乃为读书修身学文化者。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何以代不同哉?盖书法历千年仍然书法也.然代不同.国之文化在传承中有变有不变.代各锦绣.风流不同。因之书法亦有变有不变。因之成晋人书.唐人书.宋人书者。建国之初.有言成立书法协会者.时文化部长郑振铎先生便言.惟书法成立专业协会不妥。其意即在忧书协之成立.或至世重写字而轻于文也。不意今日书协是会员多.主席多.展览多.就是无书法家者。其因便是只写字.轻于文也。今之日.书协之届届国展.只是届届依样画葫芦.其意义何在也。书法法艺术中若无五千年华夏文明之沉淀.书法当无今日如此之殊美臻善。

    因之今之日.欲有今时之书法大家者.当弃于今时国展之华而不实招摇无用。若欲真有为者.只在家中.多读书.多习字便可。认识书法本质为文化.则书法者当明书法之道在书法更在文化.即需技道并修耳。也只有如此认识.书法者才不会除写字外便是名利与金钱之俗家文化耳。今日书法之道之弊病处.在于只重书法之技与其艺术.无视于书法之文化本质.书法忘记或者无视其文化本质.必至书法文化由绿洲渐退化为沙漠.终使其枯萎。
发表于 2011-11-4 05: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1-11-4 08: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1-7 20: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信然!

传统意义上的书法首先是一种文化载体
其次才是一种艺术形式
传统书法作品属于“文化产品”
它既是文化、文学的载体
又是赏心悦目的艺术珍宝
“文化性”是其根本属性
“高素养”是作者的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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