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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版】 书法艺术哥德巴赫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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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5 14: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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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哥德巴赫猜想

——关于书法艺术的形式与内容的求索

关勇来

原本打算就书法导报2012年3月7日第十一版刊载一篇文章题为《书法的内容》说些看法,顺便再深入剖析“大俗即大雅”指鹿为马的野蛮“名言”。
笔者在百度搜索相关资料时,出乎意料地的发现中国书法大师沈鹏老先生提出“书法是纯形式的,它的形式即内容”引发了热议。虽然有识之之士各抒己见,但是至今并没有人完整透彻地讲明白“书法的形式与内容”。这与具有划时代历史意义的哲学家康德的形式观有一脉相承的血系关联。他是德国古典美学的奠定者,他说过“在所有美的追求中,最本质的东西无疑是形式。”然而,声名显赫的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认为“艺术的内容就是观念,艺术的形式就是诉诸感官的形象。”他有与康德完全不同的论断。
中国文艺理论中的美学家如何看待“形式与内容”笔者不知道,可是中国书法理论家和书法家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共识是肯定的,表现在许多自陈高论的不同文章。虽然反对意见很强势,但是由于提出“文字、情感和神采”是书法艺术的“内容”理由不够充足,没有无懈可击的严整性而显得外强中干。
在书法艺术领域里居然出现了大师级人物都能说出没有事实根据的“黑白为一”错误命题,而且在世界哲学史上有相当重要地位的哲学家康德也断言“最本质的东西无疑是形式”。由此可见,“形式与内容”已经成为书法艺术中的“哥德巴赫猜想”。


一                   当前对“书法艺术的形式与内容”的一些论断


笔者在百度上搜索出沈鹏老先生关于书法内容的看法是在其大作《书法在比较中求索》里所说的一些话语,如“书法的形式可说是书法的全部”,“书法是纯形式的,它的形式即内容”。笔者在书法导报上阅读过这篇文章,且一度心服口服的感到沈老不愧为大师,出语就有开天辟地的境界,就有地动山摇的威力!可是思索一段时间后发现“形式即内容”大有指皮为肉的粗野霸道之气。
沈鹏是当今书坛领袖,中国当代艺术大师,作品入选权威机构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书画艺术委员会组织编辑的《艺术大师三人行》。此书收录了我国当代书画界具有代表性,具有影响力和具有收藏价值的书画名家作品。
沈鹏先生是著名书法家,美术评论家,诗词作家,享受国务院批准的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荣誉委员,中国美术出版总社编审,艺委会顾问,曾获联合国Academy世界和平艺术权威奖。
沈鹏大师关于“书法的形式即内容”一说激发了书法界精英人士在不同视野里的非比寻常的爆响。

* 周正康在《对“形式”与“内容”的辩证思考》一文中指出:
“当人们在神采与形式关系认识上出现了‘重此轻彼’的问题,导致神形偏离思维方式时,沈鹏先生说‘形式即内容’,形式与神采是完全统一而永远不应该分离对待的一种审美整体。审美整体是绝对不能分开而论的,也必须做整体观。”

笔者觉得“重此轻彼”虽有失平衡然未离整体观,亦是合乎正确认识事物整体的须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来考察的哲学理论。即使强调“整体观”无论如何也不能消融构成事物整体的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的区别,也不能证明“形式即内容”。这是在肯定“形式”不是“内容”。从而否定“形式即内容”的“合二为一”是不可能的。

古人说的“神采为上”表述的意思是什么呢?
笔者百度“神采”得到解释:
“中医名词,望诊术语,人体五脏六腑功能健全,气血充足,表现为面色红润,色彩鲜明,目光有神,称之为神采。
现代汉语词典  神采:精神饱满,新鲜光亮。
“神”字本身就意有无所不能、变化无穷、超凡脱俗、异乎寻常、非人所及的力量。
“采”字有新鲜亮丽、色彩光亮、颜色新鲜、新鲜光亮、色彩鲜明之意。
笔者从中悟出古人所说“神采”就是异乎寻常的超凡脱俗的新鲜光亮、新鲜亮丽之美。
超凡脱俗是时代艺术特色的峰顶,独一无二的艺术风格是划时代的创新。
这种美在书法艺术中就是一种创意特色与创意风格的体现。
因此,笔者意会到“神采”具有超凡脱俗的新鲜亮丽之美。
超凡脱俗是继承传统流派时代的高度,新鲜亮丽是超流越派划时代创意出新的美。
这里暗喻了“神采”就是书法艺术的“内容”。

* 晋连义有一篇文章题为《关于书法艺术内容与形式的思考》。文中写道:
“我们谈及书法作品的内容,往往只知道书法作品的客体内容是汉字,而不知道书法艺术的主体内容是情感。
“书法艺术形式有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之分。外在形式是看得见的,如上述的笔法、结字、经营布置与计白当黑,题签、序文、跋款等等,其内在形式是要靠欣赏者去感悟和品味的,如风格、神采、气势、跋款。”
“综上所述,并且所有的大师也都已证明有感而发的并且不自觉地无意识到自己用了什么形式而表达出来的内容就是一件完美的书法艺术作品。因为只有这个时候这幅作品才是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结合体,它是内心流露出来的。”

笔者在用心分析中看出来文章作者把书法作品格式与书法作品的形式混为一谈;把书法艺术的内容断定为“汉字和情感”;其言“外在形式是看得见的”,“内在形式要靠欣赏着去感悟和品味的,如风格、神采、气势、题跋”中的“风格、神采”是极其可贵的,笔者明白的是作者沿用了西方美学的“内、外形式”论,不明白在“内、外两个形式”中都有书法作品格式要求的“跋款”是为什么;可见文章作者概念性思维有些不清,使人感到逻辑推理有些纷乱。而“综上所述”的结论大大地背离了掌握文学艺术知识所必须经过长年而又艰苦学习的才能获得的技艺与学识,也违背了完成一件事所必需准备的工艺过程的常识。
另外,笔者认识到书法人视线所及书法艺术品存在的形式从古至今实在太多了,陶文、甲骨文、石鼓文、金文、竹简、木简、尺牍、碑文、经文、大小中堂、册页、扇面、法帖、对联------。其根本的共同形式是“字”,或者是结构成字的基本笔画。
被称作书法的不是谁的字都可以的,只有能够代表时代的,有盖世无双的特色的,有独一无二的风格的字才能被历史认定为书法。
张海说过“书法史就是书法家的历史”。
沈鹏说过“一部书法史就是书法风格的历史。


笔者近日从书法导报2012年4月25日第六版看到一篇文章署名戴春森题目为《21世纪书法被改写的性质与发展路线》。
文章作者写到:
“黄惇是有关书法概念最新表述的代表人物之一。
书法----进行创作的一种抽象的线条造型艺术。这个定义出现在黄惇论述之后,精炼一点其实意思就是‘书法就是一种抽象的线条造型艺术’。”

笔者认为根据此概念可以把“线条”说成是书法艺术的存在“形式”。

笔者在数年前就已经看到很多书法理论者与书法家把书法称之为“线条艺术”,为此笔者曾写过一篇文章题为《河马不是千里马》,就是讲书法应该是“汉字的笔画”的艺术。
从书法笔画意象来讲也可以证明笔画不是线条。
历史上的书法家所谓风格的不同其根本是笔画的形态有不同的差异。
近日在网上搜索资料时偶然发现黄苗子在1989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也说过“书法是汉字笔画的艺术。”
另外,笔者感到在画家的素描画中人们看到的元素应该是线条,说素描是线条艺术比较恰如其分而且合情合理。

书法导报2012年3月7日第十一版刊载一篇文章署名孟会祥标题为《书法的内容》。
文章作者列举戏剧与书法比较分析很委婉的来论证“形式不是内容”,“书法的内容是文字”。
笔者应该为孟先生的勇敢喝彩,遗憾的是孟先生举例说明欠缺令人满意的充足理由。
笔者冒昧的讲,戏剧的内容不是剧本。剧本是戏剧的文学形式,戏剧的内容是在戏剧的始终,在戏剧的过程中人们想到的根本意思,。戏剧表演的起止是戏剧的存在的实体形式。戏剧的内容是剧作者的主题思想,是通过故事情节来表述作者的理想与追求的真善美是什么。
文章作者还以音乐为例分析其形与内容是什么。作者如同以戏剧为例一样陷入了错误的泥潭不能自拔。他说“如果我们认为,《二泉映月》所要述说的内容,已经在曲谱中,那么曲谱就应该是它的内容;而演奏则是它的形式。”
笔者试问:内容在形式中,那么形式就应该是内容吗?这不但没有说清楚形式和内容,反而伪证了“形式即内容”。曲谱是音乐存在的文本形式,音乐的内容在曲谱的头尾过程中所表述的理想追求;演奏是音乐的存在的本质形式,欣赏者在乐曲中收获和放飞梦想。这个梦想就是人生所追求的事业和理想!
看见与听见的是形式,思索到的才是形式的内容。

*   求风文章《浅说书法的形式与内容》所陈述的主要观点:
“我国古代学者在书法艺术作品中要求把气韵生动列为第一条,也就是以内容为主,骨法凭用笔列为第二条,就是用怎样的形式来表现内容。”
“经过集中、概括、变化为抽象的意象,这就是书法艺术的内容。概而言之,书法艺术的内容就是对物质意象以及书法者精神、气质、和感受,从作品中体现书法者的情感和创造性的独特艺术风格。”
笔者领会到文章作者在论证书法艺术的内容是“意象、情感、艺术风格”组成的。这里面画龙点睛之笔是“艺术风格”。这是书法家在历史上立足的最重要的根本资格。
李泽厚先生在《美的历程》写到:
“书法不是为了传达文字意思,它们不是书法所要表现的主旨。
就欣赏而言,书法艺术的内容不是“字”以及“字义”的识读,阐释和理解,而是对于作品点画(线条)及其相关形式表现的审美感知和重要文化特征的确认。”

笔者从这段话中看到的是李先生确定“书法艺术的内容”“是对于作品点画(线条)及其相关形式表现的审美感知和重要文化特征的确认。”其实是用“重要文化特征”的手段来“偷梁换柱”替代绝无仅有的“特色”与“风格”。

* 曹利华极为坦率提出《认定书法“纯形式”的性质不妥!》——与沈鹏先生商榷,其主要观点为:
“书法的浅层次是点画(形式)与技法(内容 内在形式)的统一,书法的高层次就是技法(形式 ,即内在形式)与文词(内容)的统一。”

笔者以为这样讲是有些创意,在本意上有为否定“形式即内容”敢于赴汤蹈火的冲锋陷阵的精神。可是在在修辞逻辑上未免不太匹配。“浅”与“内”不能对立统一;书法的内在形式(技法)与文词(内容)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东西,怎么统一?如果“文词”换成“文字”,那么还能够迷惑一时部分书法人。如果说形式是看得见的东西,内容是思考才能得到的东西。那么文词注定不是书法艺术的内容。

文章《书法作品的文字内容不等于书法作品的内容》作者王太雄讲:书法的内容就是由书法形式所体现出来的精神气骨、情致意兴、生命意识、艺术修养、审美追求。由书家主体决定的书法艺术作品所蕴涵的一切精神因素都是这一幅作品的内容。
笔者极感兴趣的是在“一切精神因素”里能不能有个核心?
这个“核心”是不是一个社会精英人物“生命意识”中的事业和理想?!

*  袁炳煌先生写了一篇文章标题为《书法艺术的内容与形式是因果关系吗?》——与陈振濂先生商榷。指出陈先生认定错误的四个观点分别为:
“一是书法的内容等于文字或文学内容;二是书法内容等于汉字;三是书法内容等于书法家情感;四是书法内容等于书法作品的神采。”
“书法内容应该是它们的总和。”

袁先生对陈先生把“四个错误观点的总和”定论为书法的内容感到没有道理,笔者也甚感荒谬怪诞。不过笔者考虑在“四个”观点中有相当多的书法理论者认为“字、情感、神采”是书法艺术的内容
笔者没有看到或听到过几个错误的观点总和能成为一个正确的道理。可是笔者估计错误多了很有可能形成罪恶。

*张天弓在《论书法的内容》一文中提出《文字论》有“惟见神采,不见字形”。“意思是说,‘字’这个艺术形象的‘内容’即是‘神采’”。
*宗白华所著《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中认为:抽象的点线、笔画所构成的“字”是完整的艺术形象,它虽然不像具象绘画那样模仿客观物象,但也是现实的反映;它所表现的生命意味和情感,可以启示人类的生活内容和意义。
这两位理论家认为:1•“字”是完整的艺术形象;2•“字”的意味、神采、情感均属于“内容”。
用“能看见的是形式”这个道理来讲“字”是书法艺术的“形式”,由于“情感”是书法家在审美思想中的心理感受,“神采”是说书法作品有超乎寻常的新鲜,有光采夺目的亮丽为书法艺术的“内容”,即书法作品的“新意”,也就是有“创意”为书法艺术的内容。

这是接近了书法艺术的“内容”,然而没有确切的表达出书法的“内容”到底是什么。



二   书法的形式与内容到底是什么?

为了弄清书法的形式与内容,笔者不得不借助能使人聪明的学问——哲学理论。
哲学家讲“形式”是:指事物的组织结构和表现方式。是事物存在的状态、外形、方式、形态、样子、框架、外表、态势、形象、外貌,是内容的需要。或称表象。
内容是:哲学名词。之事物内在因素的总和。与形式相对。世界上任何事物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内容,并随着内容的发展而改变。但形式又作用于内容,影响内容,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对内容的发展起有力的促进作用。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的统一。它与形式是里和表的关系,是肉和皮的关系。

笔者在写此文时根本不能将这些词句及意义精熟于胸,在分析什么是书法的形式与内容的时候常常落进昏暗的迷雾包围之中,难以辨清方向及目标。经历长时间的磨炼后终于发现了一个奇招秘诀:形式是能够看到、听到、触摸到的东西;内容是考虑到、意识到、思索到的东西。

笔者关于书法艺术的形式与内容到底是什么已经在点评不同的奇谈怪论和真知灼见中浮出水面。
* 书法艺术的形式是:具有时代意义和历史意义的特色以及风格的“字”及“笔画”是书法艺术的存在的形式。
* 书法艺术的内容是:具有历史意义与时代意义的“字”及“笔画”的特色和风格是是书法艺术的内容。

形式好明白,内容难解释。

笔者在以前写过一篇关于如何看待“名利”与“快乐”的文章。其中谈到“名利的最高境界是计天下利求万世名”。事实上很多有识之士都清楚“名利”是一个人的事业成功的标识,是社会给予成功者的回报,是一个人成就理想的光环,是一个人才能的价值;另一方面“名利”是国家与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历史进展的根本动力。
当初,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从古至今有“立功行赏”之举,并且社会上有光荣榜、英雄榜、评优活动,“领导”总是号召“大干、快干”,“争先进”,然后还讲不要“争名”,不要有“名利思想”。现在终于恍然大悟,原来“领导”也是“被领导”习惯了,怎么好办就怎么办呗!为了方便工作不择手段,是“领导”就是“正确”的,不用你费思量!
现在的书法大展、大赛,奖金都高达数十万,“权贵们”还在花言巧语诚心诚意地跟你说“不要为名利所惑”,“要静下心来读书、临帖”。
试问那个人不是“生活在名利之下,志趣之中”?

权贵们家富敌国,过着帝王的生活还在胡说八道地忽悠愚民。
“名利”来之不易。小名小利小人之道,大名大利君子之道。小名小利为吃喝玩乐,大名大利为天下社稷所为。正所谓“十年寒窗苦,一朝题金榜”。君子之道志以成学。人亦鲜矣!
君子乃社会之精英。精英者必先为知识精英,后为社会之精英。
精英者创造生活,庸俗者适应生活。
因之,精英者是社会之中流砥柱。(待续)

[ 本帖最后由 毅夫 于 2012-5-6 10:31 编辑 ]
发表于 2012-5-6 09: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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