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书法网 当代书法论坛 当代书画超市 书家博客
论坛首页 |  书坛新闻 |  当代书坛 |  展览馆 |  篆刻区 |  美术区 |  自治区 |  学术界 |  培训中心 |  资料馆 |  文艺休闲区 |  当代书画超市 |  管理区 信息采集

书法|当代书法论坛|当代书法网|中国当代书法第一门户网站  当代书法网是由中国书协会员、著名书法家杨崇学(杨之)先生于2007年5月创办的。网站自开通以来,以传承我国书画艺术为己任,在书法艺术交流、展览展示,推出书坛新人、通过互联网向世界推广中国的书法艺术方面做出不懈努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768|回复: 6

书贵灵性 妙取本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6-26 21: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书道尚意, 得意可以通神。所以学书《既不可以功力得, 复不可以岁月到, 默契神会》。全其意而己。

   何谓之意?所谓“意”者, “心志也”。心志之于书法是书家藉书艺表现其对自然、人生奥秘之感悟及予夺情绪, 是书法艺术的灵性所在, 舍乎此, 无以言书艺。
  何谓之“灵性”?通神谓之灵, 率真近乎性, 以率真之情驰不测之神谓之“灵性”。灵性是书法艺术的精魄, 而书法则是灵性之媒体和依托, 是书家人品、学问、气质之迹化。
   苏轼说:“观士人面如阅天下马, 取其意气所到……”。所谓意气者, 即书画家灵牲闪现之处, 其如气舒而云迥, 风激而浪涌, 往往以不测之妙出乎常规法度之外。

   或问:“道不远人, 可离非道。”灵性作为一种精神本因, 天地万物莫不备乎此, 何人不具心志?何书不备灵性?“书贵灵性”之论岂非妄说?其实, 这灵性虽说人人具备, 只惜被表面法度所蔽, 难以流露显现。譬如学书, 既泥于“八法”、“九势”之说, 复惑于颜柳欧赵成规, 彷徨于新潮旧潮之间, 气夺于声名利禄之争。或狂妄贪婪, 霸气十足, 或虚饰巧佞, 故作新奇。皆作“有为”。所谓“住相非相, 是法非法。”本真即蔽, 南辕北辙, 虽十倍努力, 复何益?
  古人以笔墨作供养, 怡养其性情而己, 故其书神清而气朗, 性明而情真。如庄子所谓“坐忘”, 即是使身心在无为的状态使灵性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 换句话说, 即使心灵和自然对话。而书法艺术至高无上的境界亦在乎于此。在于书家如何修养身心使主体(书家)和客体(书法)之间交会, 即所谓“心忘乎手, 手忘乎书, 书于意会, 心手双忘”者也。王羲之畅意兰亭, 张长史淋漓醉墨, 与“坐忘”实有异曲同工之处。
  虽然书法尚意而重性灵, 然而意和灵性作为一种精神状态, 只能通过书法的存在形式来表现。譬如这灵性就在彼岸, 而这形式就是借以达到彼岸的渡船, 虽然这船并不是目的。对于一个得悟的书家来说, 传统之笔法、墨法、指法、腕法、永字八法等也许已属多余, 但当初如果没有这些看来是多余的东西也许成就不了书家。尽管这诸法也不是目的。旷达。八十年代末期, 忽又弃文学书, 更笔致高逸, 若有神助, 于是书艺飞进, 乃知昌明数年弃书学文之举其实明智, 受益非浅。所谓“字外功夫”, 以此观之, 当知斯言也非谬。

   慈受禅师说偈:“是法非法不是法, 死水藏龙活泼泼, 是心非心不是心, 逼塞虚空古到今, 祗者是, 绝追寻, 无限野云风卷尽, 一轮孤月到天心。”昌明书艺性灵正如那野云吹尽后的天心孤日, 但愿天心常净, 玉轮常明!

转自《龙口网》编辑魏然
发表于 2007-8-25 22: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境,上境,至境也.
发表于 2007-8-25 22: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何时能触及此等境界呀!
 楼主| 发表于 2007-8-29 11: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慢慢地去体会吧。
发表于 2007-7-7 22: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书道尚意, 得意可以通神。所以学书《既不可以功力得, 复不可以岁月到, 默契神会》。全其意而己。

   何谓之意?所谓“意”者, “心志也”。心志之于书法是书家藉书艺表现其对自然、人生奥秘之感悟及予夺情绪, 是书法艺术的灵性所在, 舍乎此, 无以言书艺。
  何谓之“灵性”?通神谓之灵, 率真近乎性, 以率真之情驰不测之神谓之“灵性”。灵性是书法艺术的精魄, 而书法则是灵性之媒体和依托, 是书家人品、学问、气质之迹化。
[wgif]51[/wgif][wgif]51[/wgif][wgif]51[/wgif]
发表于 2007-8-4 22: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得意可以通神!
 楼主| 发表于 2007-8-17 16: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贵灵性 妙取本真.是大界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艺术顾问

中国历代年号索引 | 书法家常用礼语 | 公元干支对照表 | 岁时表

Archiver|手机版|当代书法网|当代书法论坛 ( 京ICP备2020048054号,京公安网:11010802014578号 )

论坛网友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当代书法网立场无关。

网站联系人:杨之 13501296373

当代书法网群:36526567(QQ) 当代书法网版主群:34573496(QQ)

网站邮箱:ddsfw@126.com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时军莉律师(上海君莅律师事务所)

GMT+8, 2024-4-29 11:04 , Processed in 0.353015 second(s), 20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