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编辑 发表于 2011-2-21 21:10:02

【版主必读之二】关于版主的申请条件、奖励、解除的规定




            【版主必读之二】关于版主的申请条件、奖励、解除的规定

第一项:版主申请标准

□喜爱当代书法网,愿意为当代书法论坛的建设做出努力.
□在某方面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1 s& o) L5 U$ o
□能够积极,热情、耐心的参与本论坛的发言,无灌水倾向 ( z/ Q' |4 l* F! {4 [. g. t: S' Q
□有长时间的稳定的上网条件
□在论坛发帖满200篇 # l4 S; n9 s/ @&
□满足以上条件者,可以直接到【网站公告】版块【斑竹申请专帖】(http://www.ddsfw.cn/viewthread.php?tid=51963&extra=page%3D1&frombbs=1)提出申请并提交数篇能表现自己水平的原创贴子链接(可以是回复话题); R2 R( a8 B- S* F% N

第二项:版主试用期

新上任的见习版主满1个月的试用期后,请主动联系管理员以及相关版主对其能力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转版主。未通过试用期的、将取消见习版主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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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管理团队奖励办法-

4 n) g5 S! C$ c* i& k6 u. c0 r
年终评选出“优秀版主(记者)”若干名,给予奖励.& G@0 p; K% C3 @

第四项:版主的解除

□超过15天不参与本版的话题讨论。连续1个月不打理所负责的版块,事先也没打过任何招呼将会被撤消相关职务,特殊情况另议。
□需要离开论坛一段时间请提前自觉去[版主会议室]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20日。(也可用短信向其他版主或总版说明,代为请假)! d7 j( q& C- l! W6 _9 ]! B8 _
□不能积极帮助会员,并被会员投拆的管理团队成员,经查实取消相关职务资格
□禁止滥用管理职权,经查实后取消相关职务
□禁止拉帮结派,互相攻击,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职务
□被撤换的管理团队成员将取消相应的权限,特殊人员仍可以保留进版主区的资格。




史亚辉 发表于 2011-2-21 21:35:32

汲古斋主人 发表于 2011-2-21 21:39:47

支持

兴吾堂 发表于 2011-2-21 22:33:42

拥护。

古雨 发表于 2011-2-21 23:10:17

菩提树下 发表于 2011-2-22 07:39:48


大力支持!要有考核,能上能下。网络天下,人人为公;人人为公,终必为己。己欲立则立人,己欲达则达人。

汝南 发表于 2011-2-22 08:29:21


健康,可持续性发展!!!

王忠南 发表于 2011-2-22 08:41:38

矩园余墨 发表于 2011-2-22 08:57:19

积极支持!

红豆馆主 发表于 2011-2-22 09:23:56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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