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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胡湛

旭宇最新今楷探索作品(胡湛先生与田牧白先生关于今楷的精彩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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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16: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旭宇老师的作品确有创意,但有的字写得不规范。如书协规定简、繁不能混用,但却把"学"字写成简化字;有的字欠点欠画,如“裳”、“体”、“畅”等;还有的字写成错别字,如“星辰”的“辰”写成“晨”。
发表于 2009-1-13 16: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1-13 18: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粗看了胡田二人的争论,认为胡比较理性,田有些偏激
发表于 2009-1-13 19: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旭宇先生倡导的“今楷”,其基本精神是“简约实用”。因此应在青少年中倡导。
大家都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2000年10月31日),于20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其目的是:“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312—80)通讯用汉字字符集(基本集)》共有汉字6763个(常称为国际汉字)。这可以说是当前国家标准的规范简体字。语言文字学家周有光说得好:“联合国的中文文件一律用大陆的规范简化字,许多古代书籍已经翻译成白话文,改印规范汉字。”不少报刊对来稿也要求写规范简体字。
根据上述情况,“今楷”可否改为“简楷”,采用规范简化字,这既有国家法律的依据,又符合青少年书写习惯。因为青少年学生从小学、初中到高中(共12年),都是学习规范简化字。
发表于 2009-1-13 19: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2000年10月31日),于20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其目的是:“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312—80)通讯用汉字字符集(基本集)》共有汉字6763个(常称为国际汉字)。这可以说是当前国家标准的规范简体字。语言文字学家周有光说得好:“联合国的中文文件一律用大陆的规范简化字,许多古代书籍已经翻译成白话文,改印规范汉字。”不少报刊对来稿也要求写规范简体字。
发表于 2009-1-14 09: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永森 于 2008-12-30 22:59 发表
学术带头人!创新不间断啊!

改革好比真挑土,出新好比浪滔沙
发表于 2009-1-14 09: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化字是实用,不是艺术。连这个都搞不懂,谈什么今楷?可笑
发表于 2009-1-15 19: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1-15 19: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作品写简体字一例

《中国书画报》2008年10月13日第7版,河北省刘志明"刘禹锡诗一首"书法作品全部用规范简化字。这种创新精神是值得赞扬的。其中共用了弃、 怀、旧、闻、赋、乡、烂、侧、过、树、头、万、听、暂、凭、长等16个规范简体字,约占正文56个字的百分之二十九,接近三成。这对于简体字无权荣登高雅殿堂,让繁体字、 异体字、 旧体字独霸书法舞台是一个有力冲击。
发表于 2009-1-15 19: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书法报》在关于书法用字是简是繁的讨论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是谁非,难于取得统一的意见。真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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