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消息好,鸿雁已归来
——评刘聚森书法
■朱以撒
清人赵翼曾经说过:“同阅一卷书,各自领其奥。同作一题文,各自擅其妙。”书法学习也是如此。历代的碑帖那么多,许多人同学一碑一帖是很正常的,最终还是要看每个学习的人如何融会消化,以什么样的面目示人。有不少人在同学中得到了雷同,有的人则能从中见异,写出自己的特色,这就是智慧了。譬如学王羲之、颜真卿者何其多也,有的就学不出什么特色,甚至学俗了、学岔了。
刘聚森学的是甲骨文。甲骨文字不算多,学的人却不少,自出土以来,学甲骨文者就未断过,也不断有名家涌现。想从这种古老的文字里汲取营养,建立自己的风格,这和学其他碑帖一样,有这个可能。甲骨文为契刻文字,契刻以硬器,流露出刀刃之痕迹、趣味。有人学甲骨文,就是忠实地表现这种趣味,以笔师刀似刀,即便在宣纸上书写,也全然忠实于原迹,显出尖锐、纤细、光洁。以笔写刀,的确需要本领,它使我们看到了放大书写中的原状。另一类人学习甲骨文,却有自己太多的思考,不见刀法见笔法,全然是借甲骨文之形来表现自己的笔墨理解,这一类创作给了自己开拓了一个广阔的空间。
刘聚森的甲骨文书法属于后面这种类型,作品字里行间,已见不到刀刻的痕迹,尽是笔墨技巧了。
这件甲骨文作品(如图)表现出了一种质朴苍莽的韵味,有一种拙朴、典雅的旧时情调,而不是把甲骨文写新了、写巧了、写好看了,不是青春气息的那种类型。因此可以看出,作者要表现的还是古风古意,并不想使其美化来点现代派的夸饰。这样的表现也就更能吸引人来琢磨和玩味,感受古风古意中的深沉。书法创作,一种是想借助满纸的冲突矛盾,让观者为其中的抵牾、相悖而惊奇、意外,另一种则想写得安静一点,不太露声色,悄然而动。如果是比较沉着的欣赏者,能够驻足,也就能够感受其中的神采了。刘聚森的书法并不是在外表吸引人,它的内在,的确有需要细品的成分。可以看出,刘聚森在这方面表现得老练、沉着、从容,已是胸有成竹,自然地行笔,不急不躁,笔墨沉于纸,亦跃动于纸,既凝重又灵动,高山流水自依然。
把甲骨文写出墨趣来,这个空间就很大了。借助于纸的性能,借助于水和墨的效果,一件作品明显地比契刻痕迹要丰富生动。材料改变了书写,改变了审美的趣味,也使书法家的书写能力充分地表现出来,其中就含有他不同以往的审美理想,有一个新的尝试空间。刘聚森在用笔上并不表现光洁的痕迹,速度不快,显示出摩擦,如锥画沙的力度,时快时慢,亦加顿挫,使线运行如同水流遇阻,奋力而过,又如老树野藤,外在苍朴,力在其中。我以为,写篆是很需要笔力的,尽管什么书体的表现都要倚仗笔力,但是婉转的篆书线条,要给人气象、气度的古拙、古雅,厚实、厚重,下笔就更需要笔力支撑了,否则就新了、嫩了、媚了、薄了、俗了。有人是依样画葫芦,笔中无力,让人找不到三代之精神、情调,刘聚森已跃过了这些不足,胸有成竹地、老练地表现着。
用墨也是这件作品的一个特色。殷商甲骨文字中,是品不到丰富的墨色之变的。如今,用墨与纸的交融、散发,色调产生了多种层次,丰富了我们的想像。这件作品给人波澜老成的感觉,用墨的成功就是一个显例。一方面是用浓墨,缓而重,任纸面充分地吸收,成为被视觉接收的重要部分。这部分给人坚硬、沉重感,黑沉沉、沉甸甸是用墨的特点。余下的则是墨之枯涩,飞白辅助,与之显示鲜明差异。飞白处多丝须,笔锋开叉而手不停笔,看起来不像写而像搓、擦、刷,是一些散笔交杂之痕。这样形成的状态当然很草莽干枯,很有一些野犷气味,但有的毕竟过头了,使飞白之线显示出乱糟糟的一团乱麻,如“鼓”、“频”二字皆如此。但总的用墨不是顽钝不灵、泥滞不化,而是多变多异、生动活泼,是善用墨者。
三代文字在造型上多姿多态,尤其是有些象形字,既可这么成形也可以那么成形,在形态上的塑造是很自由的,可尽其书家造型之才能。每一个字自成一个系统,有如一座建筑,相异于其他,每一个字的精心营造,通篇下来无一相同。刘聚森在形态上多有施展,有取正势、也有取斜势,有的重心于中、有的重心则偏颇一边。当长者极其拉长,当短者又缩骨收身。字字美感相互呼应,联缀全篇则形美洋溢,让人感受先秦文字形之奇妙。
这件作品整体浑然如一,既见整齐,又整齐中呈变化,性情所之,不失古,亦不失我。
接下来说说毫无相干的凑合。凑合而成——现在很多创作都在走这条路。就像一个人,身穿西服,脚上却穿着拖鞋,头上扎着毛巾,腰上还别着个旱烟袋,不知有多么地不协调.
这篇甲骨文字是这样的——如果没有错读,释文应为:露坐榕阴须痛饮,从渠叠鼓频催。暮山新月两徘徊。离愁秋水远,醉眼晓帆开。 泛宅浮家游戏去,流行坎止忘怀。江边鸥鹭莫相猜。上林消息好,鸿雁已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