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知卖“名”不是在毁“名”? 杨卫列 著名画家贺天飞曾在自己的文章里讲述了两个真实的小故事:一个是自己的画家老乡花六万元到北京拜师学画,结果一年之中仅见老师三次;另一个是自己的画家朋友拜入一位“花鸟画大师”办的“高研班”,花了五万元学费,一年就见“大师”一面,而且还是在结业“师生告别会”上。读到这两个故事,真让人哭笑不得。 从故事中两位老师的行为来看,与其说他们在授徒课业,不如说他们是在借收徒敛财;与其说他们是在传道受业解惑,不如说他们是在卖“名”获利。否则,上述怪象又该作何解释呢? 不过,焉知这种卖“名”不是在毁“名”? 首先,它毁损的是老师之“名”。早在一千二百多年前,唐代文学家韩愈就在其名篇《师说》中说过: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正因为老师的职责是传道受业解惑,责任重大,所以,老师历来备受世人尊敬,位列天、地、君、亲之后。但故事中的两位老师呢,一年之中仅见学生三次,甚至一年就见学生一面,而且还是在结业时的“师生告别会”上。请问,您见过这样的老师吗?他们师德在哪里?他们传“道”了吗?传的什么“道”呢?他们又是如何为人“传道受业解惑”的呢?一个为人师者,整日不思传道受业解惑,岂不是愧为人师?而如果再一门心思的只想着借用自己已有的名气,借用广大书画爱好者对自己的慕名心理,以办什么“高研班”等诸多名义卖“名”,广敛不义之财,那就不仅仅是愧为人师,更是枉为人师了! 其次,它毁损的是诚信之“名”。设坛收徒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诚信!众多爱好者之所以愿意从四面八方汇聚到您的帐下,之所以不惧千里迢迢,不吝巨额学费,拜您为师,所为者何?还不是冲着您这块金字招牌来的,还不是期望能日日跟随您,让您为之解疑释惑,从您身上获取一些不为人知的真经!但结果呢?他们非但没有得到您的悉心传授,反而被您生生晾在了那儿一年,一年之中也难得见您一面,甚而至于见您的一面竟然还是在结业“师生告别会”上。此等作为,与骗子何异?诚信又在哪里? 再次,它毁损的是国人遵循的生财有道之“名”。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名家也是人,名家也拥有丰富自己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权利;而要丰富自己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金钱则是必要的支撑。因此,名家倚重自己的名气,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利用广大书画爱好者心中的名人情结,设帐收徒,并收取适当的费用,无可厚非。不过,您既然设帐收徒了,就应该对自己负责,对徒弟们负责;您既然收受了徒弟们的巨额学费了,就应该不吝相授,让徒弟们钱有所值,学有所值。而故事中的两位老师,其尊容尚且难得一见,就更别说让其不吝相授,让徒弟们钱有所值,学有所值了!如此这般,还谈什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最后,它最终毁损的是所谓的名家之“名”。俗话说,成名艰难毁名易。名家之“名”来之不易,它是名家经过长期的艰辛努力日积月累而逐渐形成的。但名家之“名”被毁,也许只是朝夕之间的事。因此,名家理应像鸟爱惜自己的羽毛那样倍加爱惜自身之“名”。好为人师,却不尽师责;设帐授徒,却名不副实;爱惜钱财,却取之无道;这些无一不使自身之“名”日渐毁损。如果再看其卖“名”引发的后果,则更让人深信:卖“名”无异于毁“名”。因为,卖“名”是纯粹出卖自身之“名”而获取收益的一种行为,卖“名”而不作为,势必会让真心向学的书画爱好者学无所获,从而毁损自身之“名”。更可怕的是,有您的“卖名”行为,势必也会有他人的买“名”行为。您以“卖名”之义收受不义之财,而心安理得;那么,买“名”者花费重金向您买“名”四处招摇,自然也就堂而皇之。当然,如果买“名”者本身的水平相当不错,其买“名”只是借重您之“名”提升他之“名”,那么,即便其四处招摇,估计对您之“名”的毁损也很有限。但如果买“名”者的水平十分低劣,而他却也通过向您买“名”而四处招摇,甚至因此获利;这难道不是对您之“名”的极大毁损? 希望为师者切莫只顾卖“名”获利;否则,最终可能会获利而毁“名”,甚至名利两空。希望那些有志于书画艺术者擦亮眼睛,慎重拜师,万莫买“名”;否则,花费了银子,收获的可能也只是空洞的师生之名或为人不耻的不义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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