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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当代书法论坛|当代书法网|中国当代书法第一门户网站  当代书法网是由中国书协会员、著名书法家杨崇学(杨之)先生于2007年5月创办的。网站自开通以来,以传承我国书画艺术为己任,在书法艺术交流、展览展示,推出书坛新人、通过互联网向世界推广中国的书法艺术方面做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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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axiaO

【解读经典】----白砥教授《书法空间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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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视觉及生理定势,天然地造就了汉字笔划之间的“势”——尽管在汉字草化之前,笔划都相对独立,一笔一划,从不连带。汉字结构的自然势态是后来作为艺术的书法在空间构架的同时又必须注重时间特征的基础原因。如果汉字并非块状结构,而如西洋字母一般,也就无须这般地复杂化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繁与简的共存

在数千个常用的汉字中,我们已经统计出作为形声字的大量存在。形声是构成汉字复杂性的主要造字方法,它使许多汉字繁而再繁,而未经造化的单体字,则显得“势单力薄”,两相映照,对比自然生成。繁与简的穿插效果远胜于一律简单或一律繁复的排列,这是汉字空间之不同于其它文字空间的特别处所在。

我们先来作与日文的对比。

日本的文字源起于汉字。相传在晋初汉字已传到日本。其后,他们渐渐根据汉字的草书和楷书创造了“平假名”和“片假名”。据黄遵宪 《日本国志》:“……遣唐学生吉备、朝臣真备,始作‘假名’,名即字也。取字之偏旁以假其音,故谓之‘片假名’,片之言偏也。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僧空海又就草书作‘平假名’,即今之伊吕波是也。其字全本于草书,以假其音,故谓之‘平假名’,平之言全也。”[22]但改变后的假名在结构上过于简单,尤其是平假名,几于西洋的字母文字一般的单一。不过作为现今整体的日文,往往是假名与汉字夹杂在一起,故在整篇的排列上仍不显单一。但也有以纯假名书写的,便不免显得简单了(图5)。

所以,纯假名书法,尽管在日本也算是一种书法艺术,但却很少能有空间上的佳构,自然也较难写出书家各自的风格。

纯假名书法在空间上暴露的问题在于:一、圆性的线条过多。尽管汉字草书也基本为圆性线条,但其结构的多变性使圆性线条在视觉上显得丰富。二、疏密感不足。由于假名字笔划过少,又没有汉字的映衬,字的空疏感十分醒目。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们将三件皆出于一流书家的作品——纯假名书法、汉字书法、假名夹汉字书法作一比较,我们会感到,纯假名书法过于单调而流畅,汉字书法显得庄重,假名夹汉字的作品对比度大(但要看汉字在整篇中所占比例的多少,如只有零星几个汉字,仍会显得轻巧有余、稳定不足)。在视觉上,对比性以重多轻少为佳,轻多重少不及重多轻少更具有饱满、完整、安定、大气的美感。

与日本假名略有不同,朝鲜文则显得稍为繁复一些。朝鲜原也用汉字,1443年产生了音素字母“谚文”。现在,韩国文字在谚文中夹带汉字,朝鲜文字则全部改用谚文书写,而且变原先的竖式为自左至右横式。从谚文结构看,最突出的印象便是“★”和“★”、“★”的笔划极多。谚文虽也有上下与左右的结构,但字素过于单一。作为文字,谚文达到了简易方便的目的,但作为书法创作的素材,却不免显得单一了。这种感觉,我们可以直接在韩国文字中见出。因韩文尚夹带汉字,汉字的繁复构成及向四面伸展的态势正好与谚文形成对比,使得汉字在整体中很醒目。韩国的书法事业现也比较兴盛,但也主要以汉字书写为主。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许多少数民族的文字,不少是从其它民族的文字改变而来的,如藏文来自梵文,维吾尔文来自阿拉伯文,蒙文来自回讫文,也有直接以汉字为参照而仿造的,如“契丹国书”、“西夏文”、“女真文”等等。后几种文字,倒与汉字在结构方法上没有太大的区别,有些字的字形甚至与汉字完全相同,只是音和义有所区别而已。现在辽宁、吉林等地出土的简册和碑刻,可以证明这些文字在历史上也曾经作为书法形式出现过(如现存于吉林余县的《大金得胜陀颂碑》,碑阳刻为汉字,碑阴为女真字),许多学者有专文对这些文字进行考释。我们认为,这些文字的字形构架原理与汉字相似,甚至相同,其书写也存有一定的可赏性。但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他们的文字书写很难进入玄妙深奥的程度的艺术。然而作为创作的素材,或成为书法的载体,或许也是可行的。

汉字繁与简的共存,构成汉字书写整篇疏与密的自然对比。而在后世的汉字书写或书法创作中,通过对文字点画及结构的再塑造,便可形成更具审美意味或视觉效果的空间形式(图6)。

汉字之于书法,犹如人体之于舞蹈,都是作为载体存在的。汉字书写之所以成为艺术,犹如人体动作之所以成为舞蹈,除了艺术家本身的再加工之外,载体本身的可塑性为第一条件。这与王国维所说的第一形式与第二形式有某种相似之处。王国维在《古雅之在美学上的地位》一文中将一切形式之美分为“第一形式”与“第二形式”两类,“第一形式”为自然之形式,也便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素质”;“第二形式”为艺术形式,其“必就自然中固有之某形式或所自创造之新形式”[23]。汉字虽也为人所造,非自然之形式,但对于书法来说,它已经是一个先前的存在,没有汉字,亦便不会有书法。至于“第二形式”到达何等地步,则不再与汉字相关,而取决于从艺者的表现能力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注释:
[1]宗白华《中国书法艺术的性质》,《书法研究》1983年第4期,上海书画出版社。
[2]宗白华《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艺境》第28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4]蔡邕《笔论》,《历代书法论文选》第6页,上海书画出版社,1980年版。
[5]虞世南《书旨述》,《历代书法论文选》第114页。
[6]张怀★《书断》,《历代书法论文选》第157页。
[7]刘熙载《艺概•书概》,《历代书法论文选》第715页。
[8]许慎《说文解字》第65页,中华书局,1963年版。
[9]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中国书画全书》第一册第120页,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版。
[10]何良俊《四友斋丛说》,《中国书画全书》第三册第868页,上海书画出版社,1992年版。
[11]盛大士《溪山卧游录》。
[12]宗白华《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艺境》第281页。
[13]许慎《说文解字》第314页,中华书局,1963年版。
[14]郑众《周礼解诂》,《周礼》注引。
[15]班固《汉书•艺文志》,《汉书》第1721页,中华书局,1962年版。
[16]唐兰《古文字学导论》第103页,齐鲁书社,1981年版。
[17]唐兰《古文字学导论》第83页。
[18]唐兰《古文字学导论》第88页。
[19]唐兰《古文字学导论》第112、113页。
[20]据王弘力编注《篆源古释》引言,辽宁美术出版社,1997年版。
[21]王国维《甲骨文字集释》。
[22]转引自蒋善国《汉字学》第58页,上海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
[23]王国维《古雅之在美学上的地位》,《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卷十五《静庵文集续编》第23页,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传统哲学思想的切入对

书法空间形式的作用与影响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艺术,在其发展过程中,最后大都受到传统哲学思想的作用与影响,其形式越出一般的审美规范,而能有一种通透的境界。譬如说中国画的发展,作为一种较具普遍性的艺术,本应该与其它民族的绘画基本一致。然而,文人意识的渗入(文人大多受哲学思想的至深影响),使它逐渐走出摹仿自然的蕃蓠,进入对笔墨的形式追求。皴法等一系列程式的出现,便是其游离自然形相的一个步骤,而书法线条意识的侵入,则更使其在本质上超越于自然。由于形式的升华,以致清代中后期一位西洋画家朗世宁跑来中国,一开始便对中国画法大费其解,而中国的画家却对西画采取了卑蔑的态度,如邹一桂便说:“西洋人善勾股法,故其绘画如阴阳远近,不差镏黍,所画人物、屋树、皆有日影。其所用颜色及笔,与中华绝异。布影由阔而狭,以三角量之。画宫室于墙壁,令人几欲走进。学者能参用一、二,亦具醒法。但笔法全无,虽工亦匠,故不入画品 。”[1]中国画虽然最终也离不开自然,但仅是“借用”而已,其真正的目的,是由这“自然”,用笔与墨的直接手段,去体悟构成自然变化的真谛——道。故曾经有人认为,中国优秀的画家,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哲学原理的实践家,甚至为哲学理论家。而遍览历代的画论,此言确非过论。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作为一门文字书写的艺术,一开始如同绘画一样——“自顾自走路”,最多只有追求一般的形相之美。但到后来,却替代了“乐”,成为“中国美学的基础”(林语堂语),成为文人思想情感的表现领地,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形式,成为能够最直接地体现“道”的精神的艺术,这不能不说是受到了传统哲学与美学思想的深刻影响。如果说,从甲骨文至今的三千多年文字(书法)的发展史中,没有哲学思想的切入与浸透,汉字的书写,至今可能会仅仅停留在作为装饰(如春秋战国时代的书法)的地步或作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大众模式的程度,抑或干脆便是美术字或印刷体的多样变种的地步。
    然而,在春秋战国即已形成繁荣的哲学时代,却未曾见出其对文字书写的直接影响。翻遍诸子百家的学说,有论及“乐”、“诗”、“舞”、“画”、“建筑”、“雕塑”的,却未曾有论及书法的。诸子口舌之下的“书”,并非指的是书法,而可能指文字、书信或古贤著作之类。从这一点,我们至少可以相信,书法作为艺术的成熟,远远晚于其它艺术,或者说,作为文字的书写,其所能表现的力度在当时远远不及其它的艺术。写字仅仅是写字而已。或许也有一定的审美追求,但那是初级的、大众的,而不是高深莫测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到汉代,书法走出古文字的时代后,对文字书写的论述开始兴起。也许是出于与“乐”相通的原由,古人对于书法的阐述,很快就直接与哲学的原理相对应。蔡邕在《九势》起首便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2]这里所说的阴阳,即是中国哲学的核心概念。
第一节道的原则与“和”
    我们首先来看哲学对音乐的影响。
    在先秦时代,艺术与哲学发生直接联系的,首先是音乐。而音乐以表现出哲学和美学的地方,便是“和”的概念的出现。在先秦哲学和美学中,所谓“和”,有两层意义:一是指调合五声(商、角、羽、徵、宫)而为乐音;二是指“和”的音乐能够愉悦人的感官、心灵和精神,甚至对社会的安宁都有作用,为乐与人之间的协调。《国语•周语下》记单穆公语曰:
        夫乐不过以听耳,而美不过以观目……听和则聪,视正则明……夫耳内(纳)和声,而口出美言,以为宪令,而布诸民,正之以度量,民以心力,从之不倦,成事不腻,乐之至也……若视听不和,而有震眩,则味入不精,不精则气佚,气佚则不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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