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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axiaO

【解读经典】----白砥教授《书法空间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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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语•周语下》又记州鸠语:
        夫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声以和乐,律以平声。……物得其常曰乐极,极之所集曰声,声应相保曰和,细大而不逾曰平。如是,而铸之金、磨之石,系之丝木,越之匏竹,节之鼓而行之,以遂八风。于是乎气无滞阴,亦无散阳,阴阳序次,风雨时至,嘉生繁祉,人民和利,物备而乐成,上下不罢,故曰乐正。……夫有平和之声,则有蕃殖之财。于是乎道之以中德,咏之以中音,德音不愆,以合神人,神是以宁,民是以听。[4]
    而《国语•郑语》记史伯的一段话则把“和”与美联系了起来:
        殆于必弊者也。《泰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今王弃高明昭显,而好渗慝暗昧;恶角犀丰盈,而近顽童穿固,去和而取同。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声一无听,物一无交,味一无果,物一不讲……[5]
    “和”为“以他平他”,是多样性的统一。
    其实,从《易经》的卦爻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宇宙原是分为阴阳两类的。《庄子》:“易以道阴阳”[6],《系辞传》:“一阴一阳谓之道”[7]。《易经》虽未曾言及阴阳的名称,但爻画“-”与“--”即是阴阳的符号。阴阳由太极而生,阴阳又化为万物。《易经》六十四卦象或可代表天地间万物,皆阴阳合而生成。故所谓“和”,实际上便是阴与阳的对立统一。这对立统一的过程,便是万物运动与变化的过程,便是“道”的体现过程。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对于“和”的内涵的理解,后来还有不同的观点。“和”指对立面的统一,作为基本的涵义,已为大家所接受。但对于“和”的程度、方法与目的,却各有看法。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文质彬彬”与中庸原则
    作为儒家思想的开创者与奠基者,孔子对于美的认识既是其思想体系的一部分,又是促成其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因素。孔子曾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8]这是作者对“君子”的要求。所谓“文”,指有风采、风度、学养。司马光说:“古之所谓文者,乃诗书礼乐之文,升降进退之容、弦歌雅颂之声”。[9]所谓“质”,指人内在固定的品格与脾性。“质胜于文则野”,意言如果个人的品格过分暴露,便显得粗野;但若过分追求文饰,则会显得虚华无实。作为君子的修养,要求既不可过质,又不可过文,“文”与“质”之中和,当为美善。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孔子的这种思想,主要体现在他对社会的看法上。孔子说:“中庸至为德也,其至矣乎!”[10]他要求在阶级统治下各种矛盾能够和谐统一,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能够互相依存,而不致于形成强权统治或百姓造反。这一“中庸”原则,孔子同样运用在对艺术美的认识上。如孔子在谈到诗的情感表现时,论及《关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11]。季札观乐赞《颂》:“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迁而不逼,远而不携,迩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12],便是中庸审美原则的体现。
    庸,《说文》:“用也”[13]。郑玄:“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14]刘歆《正义》:“凡事所可常用,故庸为常。”[15]中庸为“记中和之为用”
,而所谓“中”,即孔子所说“过犹不及”[16],对立双方不能过度,只可适中。孔子“中庸”的审美观,根基于他的伦理观之上,是其“仁”的思想的一种体现。归根到底,是出于功利致用的目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朴素辩证与“道”的原则
    与孔子主张“仁”治的入世观不同,老子的观念却是消极的。他提倡“无为而治”,认为自然界的一切均“无为而无不为”。自然之变不以人心为根基,而人当顺应自然,与自然合一,反对一切人为的主张与活动,包括艺术。《老子》第十二章曰: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17]
    第三章曰: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夫使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18]
    老子的这种观念,得益于对“道”的领悟。《老子》开篇便说: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19]
    第二十一章还有: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20]
    “道”是不可言喻的、名状的,但它却是事物变化的根本,存在于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这“玄之又玄”的“道”,虽“非常‘道’”,却是可感知的,可悟解的。第四十二章云: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21]
    《系辞》:“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22]一即太一,太一即太极,两仪即阴阳。这与“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观念一致。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老子》中,我们已经看出作为道的阴阳两性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存在。也就是说,阴阳之“和”构成“道”的原则。《老子》第二章曰: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23]
    这“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下”,“音”与“声”,“前”与“后”(《老子》书中尚有其它许多对立范畴,如刚与柔、动与静、虚与实、常与变、利与害、★与吸等等),对立的两个方面都可以在运动中互相转化。对立面双方依存、互相排斥,又互相统一、互相转化,相反而相成。
    老子的对立统一观,显然与儒家的“中和”大异其趣。老子不仅看到对立双方的“和”为“道”的一面,“反者道之动”(第四十章),对立双方之间的互相转化更是“道”的体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24]。这便是物到极点,必然反之的原则。《四十六章》云:
        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大象无形,大音希声。[25]
    这“拙”、“讷”、“无形”、“希声”均胜于“巧”、“辩”、“象”、“音”。《老子》还说: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26]
    这里,老子实际上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欲拙,必经历巧;欲讷,必先能辩;欲无形,必先有象;欲希声,必先有声。“巧”、“辩”等均只是过程、方法,而“拙”、“讷”、“无形”、“希声”才是目的。老子接下去便说:“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27],柔是强的目的,故柔能克刚。
    老子的观点,一方面在积极主张超功利与绝对的自由,另一方面,他对审美的实质的理解达到极其深刻的程度。如果说儒家的中庸观是出于经世致用的目的的话,道家的“用反”原则则是对宇宙本质的深刻揭示。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中和”对于书法审美的影响
    “和”的传统审美观,不论是出于经世致用的“中庸”原则,还是本于自然的相反相成,都对书法艺术的发展起到了作用与影响。从历史的角度看,汉初字体由篆过渡为隶,文字书写作为艺术已然从用笔上逐渐体现出来。至东汉,无论是对结构的认识,或是用笔的观念,都已经相当成熟。这一切,如果说仅仅是依写字自身的发展规律而成,可能并不准确。历代的书法大家大都为文人,通四书、懂五经,对先秦的哲学思想深有悟得,并且很多都是直接的信奉者,他们对于文字书写的实践,或可能受到哲学思想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或可能在书写“把玩”过程中体味到了某种观念的契合,或可能受其它艺术审美的启示(如诗、乐),于是使书法有了长足的进展,并且,一下子上升到与“乐”相当的地步。关于这一点,我们从汉代赵壹的《非草书》一文中似乎可以探得一些消息: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今之学草书者,不思其简易之旨,直以为杜、崔之法,龟龙所见也。[28]
    在赵壹的观念中,草书当为“趋急速耳,示简易之指”[29],但“今反难而迟”[30](指杜、崔之法)。显然,杜、崔已从俗体书(隶草)中进行着思悟与探索,并且可能在笔法、气局上开始有了讲究,故让赵壹有“难而迟”的感觉。杜、崔草书今已不存,但据记载,二位均为当时高手,如张芝称“上比崔、杜不足”[31],三国韦诞评崔书“书体甚浓,结字工巧”[32],评杜度“有骨力而字画微瘦”[33],卫恒《四体书势》也有评:“崔氏甚得笔势,而结字小疏”,谓杜度“杀字甚安,而书体微瘦”[34]。从当时俗体的隶草我们可以得知,草书在汉代仅是作为实用书写快捷的一种字体,大多没有审美的目的,遗留至今的汉简书很少笔法,只图快写。而杜、崔之法则已出于审美,是为艺术的创作,并且各有了自己的风格。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传崔瑗作《草书势》一篇,其言辞已有很明显的哲学意味:
        观其法象,俯仰有仪,方不中矩,圆不副规……[35]
    联系赵壹所说“杜、崔、张子,皆有超俗绝世之才”,崔瑗对草书能有这般高度的审美感知,当属情理之中事。这“俯”与“仰”,“方”与“圆”,“抑”与“扬”,作为对立面双方,互相依存,直接体现了“和”的原则。
    由哲学观而及书法的审美,由书法的审美而及技法的探索与完善,我们说,哲学思想对于书法的发展的作用肯定无疑。
    比杜、崔稍晚的蔡邕,不仅把书法上升到哲学的高度,而且又落实到具体的笔法之中。《九势》云:
        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故曰: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惟笔软则奇怪生焉。
        凡落笔结字,上皆覆下,下以承上,使其形势递相映带,无使势背。
        转笔,宜左右回顾,无使节目孤露。
        藏锋,点画出入之迹,欲左先右,回左亦尔。
        藏头,圆笔属纸,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
        护尾,画点势尽,力收之。
        疾势,出于啄磔之中,又在竖笔紧★之内。
        掠笔,在于趱锋峻★用之。
        涩势,在于紧★战行之法。
        横鳞,竖勒之规。
        此名九势,得之虽无师授,亦能妙合古人,须翰墨功多,即造妙境耳。[36]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7: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蔡邕还在《笔论》中道出了书法作为艺术创作所应有的心态:
        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肆,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37]
    这种创作心境,我们可以对应上《庄子》的“解衣★礴”观:
        宋元君将画图,众史皆至,受揖而立,舐纸和墨,在外者半。有一史后至者,★★然不趋,受揖不立,因之舍。公使人视之,则解衣★礴,★。君曰:“可矣,是真画者也。”[38]
    庄子宣扬任自然,返质朴,而反对雕琢。崔瑗、蔡邕所处的时代,许多文人在接受儒家思想的同时也不排斥道家观念。他们并不完全接受老庄的反艺术意识,但在审美上却多少吸取了道家美学的优点。
    由阴阳的观念,派生出刚柔、文质、动静、虚实、方圆、直曲、迟速、轻重、大小、疏密、离合、奇正、巧拙等等一系列对立的审美范畴,又由这对立双方的统一与转换,产生出具有生命意味的气势、风骨、神采等,从而构成书法美学独特的审美标准,这一点,我们在汉代的书风及书论中已经完全感受到了。且看历代书家对汉代名刻的评价:    《石门颂》——“纵横劲拔”(方朔)、“雄厚奔放”(祖翼)、“高浑”、“劲拔有姿”(康有为)……《乙瑛碑》——“高古超逸”(孙承泽)、“骨肉匀适、情文流畅”(翁方纲)、“方正沉厚”(方朔)、“朴翔捷出、开后来隽利一门,然肃穆之气自在”(何绍基)、“虚和”(康有为)……《礼器碑》——“瘦劲如铁,变化若龙”(王澍)、“遒逸有古致”(孙承泽)、“萧散”(刘熙载)、“寓奇险于平正、寓疏秀于严密”(杨守敬)……《曹全碑》——“秀美飞动,不束缚,不驰骤”(万经)、“遒秀逸致”(孙承泽)、“沉酣跌宕”(方朔)、“秀韵”(康有为)……《张迁碑》——“典雅饶古趣”(王世贞)、“方整尔雅”(孙承泽)、“雄厚朴茂”(方朔)、“端正雅练”(杨守敬)……
    从蔡邕的书论,到汉代的书法实践,我们已经看出,汉代的书法审美由于有哲学的高度观照,已由先秦对形的关注转移到对形与势的同时关注。也就是说,从本体意义上讲,书法已从文字的形象中解脱出来,而开始具有抽象的因素——由用笔而生的力感及由笔势而生的运动感。因此,我们说,从对哲学的悟解(主要是对道的对立统一原则的悟解),到哲学思想的切入,到对具体笔法的探索及笔势的追求,中国哲学不只是推动了书法艺术的发展,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对书法艺术笔法与笔势的产生,具有了实质性的启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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