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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汲古斋主人

【新年之辩】书法是写字?写字是书法吗?【1页新上孟会祥老师的手札大文和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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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9 15: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热闹啊……
发表于 2011-1-9 17: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迎霞松 于 2011-1-9 15:01 发表
好热闹啊……



欢迎参与讨论!
发表于 2011-1-9 17: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龙江布衣 于 2011-1-9 11:32 发表

大侠说得好,言简意赅
就是这么回事
就在于有法无法
有法为书法
无法为写字



多谢龙江布衣兄关注!
发表于 2011-1-9 18: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字书法原一家,
如今引起新话茬。
四法成书无争议,
无法之书是涂鸦。
古人文房多四宝,
今人硬笔加电脑。
古人文书学到老,
今人偶将笔墨操。
写字书法赖汉字,
离开汉字瞎胡搞。
待到四法终熟谙,
笔底汉字境界高。
终老不知四法何?
一生写字书境渺。


注:四法指字法、笔法、墨法、章法。凡书法,必讲究此四法。四法合一,书则有法,奇趣乃生。
发表于 2011-1-9 19: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才找到组织,哈。
粗粗读了一下各位的发言,傅得锋道兄谈得较深刻,学术性好。
当然,他的有些具体观点,我并不同意,这是另外一回事。

下面我在与网友的回复中展慢慢展开自己的材料与观点。
发表于 2011-1-9 19: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10楼是拙文,本人较精确的提出,
“古人90%以上的时候讲书法,只有低于10%的时候才讲写字。”
居然没有一位网友质疑我的根据。
做为辩论来说,是不太正常的。或许是大家为了给我面子吧。
但我还是喜欢针锋相对式的辩论。这无伤感情。
其实,这样的提法,本人是有具体的古代文献统计做为依据的,不是自己凭空想像的。
发表于 2011-1-9 20: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和写字的自身规律不同,
一,文字使用的三大规律。
1.易书写。
2.书写快速
3.表意清晰
没有了。
二,书法的规律较深刻。
是艺术的要求,进而深入哲学美学等方面根基。
古代与现代皆有许多专门的著作研究。
非几言所能道尽。我且不展开。
发表于 2011-1-9 20: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淡寂斋 于 2011-1-3 08:25 发表
君不见身边多人只是拾些古人的牙渣,徒有其表,便大谈自我犹如古人再现,或已超前人,不尽让人贻笑大方。

基本上是这样,当代人,要么泥古,死板理解古人。要么大谈创新,如空中楼阁。
其实,无论谈什么,都不是问题的的根本。
有深厚的文化基出才是最重要的。
有人大谈国学基础,
我以为,西学也是人类历史上的宝贵财富。且可补许多国学之未尽意外。
故,本人相信,无论有哪一方面背景,只要达到深入,都会有益书法的研究与创作的真正发展。
发表于 2011-1-9 20: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雷超榮 于 2011-1-3 09:56 发表
「寫字」與「書法」這課題,在這幾年間引起了廣泛的討論。
       「寫字」的概念,就是要學生把字寫得正確、清楚,而且還要求把字寫好,所謂「好」,就是要把字寫端正、美觀。怎樣讓學生循序漸進,由淺入深地練習, ...

时常感叹于在港台那样紧张的社会里,还有真学者愿意为中化文化献身,甚敬。
先生所谈甚好,同意并学习。
发表于 2011-1-9 20: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李二 于 2011-1-3 10:42 发表

不看那些辩论的内容 本来清楚的问题辩论以后就糊涂了!
随着现代书法的出现,两者已经没有过去的包含与被包含关系了,两者是相交的,不管交的比例是多少!


问好兄,下面略陈己见。

辩论本身不会导致糊涂。
本问题本来也不是清楚的,
只有在不断的辩论中才更清楚。
但,
如果由于某些方面原因,
在辩论过程中,并没有按照辩论本身的要求与规律来进行
而是或混肴或偷换了一些概念,
观者茫然,就会导致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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